我站在我家的楼顶,看着望远镜中的红毛衣一步一步缓缓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拐弯处,仿佛丢掉了心爱的玩具般无奈的蹲了下去,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失去的滋味。
如果说早恋的孩子是坏孩子的话,那么我肯定是一个坏孩子。从小学二年级开始。
时至今日,已然过去了二十多年了,然而我依然能够清晰的想起,那个放学后的傍晚,收到那女孩明信片后内心既悸动又忐忑的感觉。
我把明信片揣在袖子里,悄悄走过妈妈正在做饭的厨房,来到卧室里,伴随着咚咚的心跳用微微颤抖的双手拿出了明信片。
祝:
笑口常开 我们吉利!
王
明信片上只写着简单的两句话和一个不完整的落款,却使我小小的心灵受到了本不该属于这个年龄的强烈波动。那是种既开心悸动,又忐忑害怕的波动。
一来被人告白,尤其是被自己不讨厌的人告白,总归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儿,但是另一方面,又及其害怕被老师和老妈知道去了批我一顿。
最终我定下心绪,把明信片小心的塞进枕头里,决定不再去想这件事儿。
可是尽管心里想着不去想,却无论怎么样都要想。
她说祝我们吉利哎。读小学二年的我也知道我们和吉利两个词的组合,好像是哪里有些什么毛病,但是,我更清楚的知道,“我们”表示的是我和她,不是单个的“我”和“她”,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的“我和她”,区别于其他人的“我和她”。而“吉利”,则是一个无论谁都看得出的美好的正向的词汇呀。
想到这里小小的我就莫名的红了脸。我们吉利,嗯。肯定会的。
我想起她大方的把明信片交给我时带着笑的脸庞,略黑的肤色的映衬下两颗眼睛显得特别特别亮,好像夜空中闪着的星。我好想马上跑到她家里去看一看星星呀。
但是那时候比较上从下心,我不仅没有马上跑到她家里去,还傻到没有准备任何的回应。第二天到班里看到她,还跟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简直蠢透了!
显然,第一次被告白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可是呀,谁能知道,她只不过给了一张明信片给我,却让我直到初三时还时常会梦到她。
其实认识她大概从学前班就开始了,那时候她和另一个姑娘总爱欺负我,经常干些拦路抢我糖的勾当。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当然要强烈的反抗。其结果是,我是脸上,手上收获了许多浅浅的爪痕。
后来,我秉着好男不跟女斗的优良品德,每次见到她们就乖乖的把身上的棒棒糖泡泡糖交了出来。
我不生气,也不恨她们,毕竟我没有糖的时候,她们会反过来把她们的糖分给我吃呀。
但是不管怎样,在她递给我明信片之前,她在我心中,也就跟其他的张同学李同学赵同学是一样的,只不过是王同学而已。
那之后怎么样呢?
那之后,我脑袋里怕是只剩下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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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以后,换我欺负她了。
我常加速跑上十几米,高高跃起,给她一记结实的凌空飞踹。现在想起来,真他妈想扇自己两下。其实那时候她比我高,比我壮,但是她不恼也不反击,只是翻白眼瞪我。现在我知道了,那种眼神叫做幽怨。
欺负她,那只是在人前的假象。明明是想要靠近她,想要跟她好好说说话,想要跟她一起玩耍。可是正常玩耍的话,肯定会被身边的小朋友说三道四的呀,搞不好老师也会苦口婆心的教导一通。所以,只能采用这种方式了。真特么蠢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