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 对自己拥有的对象负责,凡是你通过retain,alloc,copy等手段后的所有权的对象都必须在你不再使用的时候,由你来调用release,autorelease等手段来释放对它的所有权。
- 在一定的代码段里,对同一个对象所做的copy,alloc和retain的操作次数应当release和autorelease操作的次数相等。
- 可以在类的delloc方法中释放你占有的实例变量。
- 对于便利构造器和访问器来说,你没有通过上面的手段获得对象的所有权,因为在这些情况下,你无须对获得的对象进行额外的释放操作
转载自《猿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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