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的时候,先生最好的哥们,在姑姑的影响下,10岁就给自己起了英文名叫Stanley,因为从小的目标是要进“Morgan Stanley”(摩根斯坦利)。他有个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习惯,大学四年,每天都要仿写几篇华尔街日报的文章。一来熟悉金融市场,二来练习英文写作。他是这样做的:先读一篇文章,然后背扣过去,用自己的话盲写一遍。然后对照一遍,再背扣过去,再盲写一遍。直到几乎和原文用词一样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