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星期里,自己都在运用“约定时间学习法”来学习《保教知识与能力》、《美与基础》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所谓“约定时间学习法”就是我给自己设置一个专属于学习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里,我只能学习,如果不学习,也不可以作其它的事情。
我采用“约定时间学习法”是为了培养自己能够“坐下来学习”的能力。
在运用“约定时间学习法”五天后,我感觉自己能够坐下来学习了,起码能够坐下来学习半个小时——这对自己来说是个进步。
我希望让自己对学习充满好感。我希望自己能够坚持学习。因此,我需要在采取其它的方式来让自己将学习坚持下去。
对我来说,不仅希望自己能够坐得下来去学习,更加希望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我希望能够对学习充满兴致。
在学习习惯建立初期,我对学习的兴致是短暂的,不稳定的。当然,即便短暂,我还是能够受到一丝学习的快乐和成就的,而这也是我能坚持下去的动力。为了让这种成就感体验变得更加稳定持久,我得采取措施:玩手机!在这之前,玩手机纯粹是因为我想玩。这之后还玩,我是逼自己必须玩,并要求自己每次必须玩10分钟——这种方法称为:“破坏式反转热爱法”。
当学习变成了快乐的来源,虽然在初始阶段,这种快乐不够强烈,而我刻意不合时宜地用玩手机的动作去横加打断这种学习带来的快乐,自己的潜意识里就会有一个声音,是手机妨碍了我对学习产生的那种快乐的获取。所以,越到后面,情绪上对手机就起发无感一一这样阴差阳错地,反而达到了我想要的效果:本来超喜欢玩手机,现在让手机戴上妨碍学习的镣铐,心里会对手机有一种罪责,最后对手机的喜欢值降低,反而把好感转移到学习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