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十二点零五,我站在布鲁克林的Bedford Avenue的地铁站,除了地铁的广播的声音:A Manhattan bound L train is approaching the station,还有很多人喝high以后聊天的声音,也有一些卖艺的人的歌声/音乐声。这个时间的布鲁克林是充满活力的,街上到处都是充满骚动的年轻人,午夜正是他们夜生活开始的时候。
或者说在我心中布鲁克林都是活力,年轻的代表,任何时间你来到这里,都可以感到他放荡不羁的一面,或许这也是我这么喜欢他的原因。也可能因为我不住在这里,所以对这里充满了新鲜感,所以对这里特别的喜欢。
我住在的大楼也很不错,在曼哈顿中城,离时代广场很近,去哪里都很方便。大楼也很新,设施也很齐全,又可以遥视Hudson river。因为房租不便宜,估计也住了不少精英人士,穿着定制的西装,偶尔吃吃米其林,过着很fancy 的曼哈顿生活。可能我这辈子穷惯了,没办法习惯这样的生活,或者我离过上那样的生活还有一段距离,所以根本没有习惯不习惯可说。
星期天的时候去了一个参观下东城(Lower east side)的活动,了解了不少关于早期移民的历史,让我觉得纽约真的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城市。以前住在欧南园的时候,我经常会在我家附近散步,看看那些有百年历史的店屋,想象一下以前的时候到底什么人会住在这样的房子里,而现在他们的主人又是谁。纽约的中国城也在下东城,这里有很多人可能一辈子都呆在那里,没怎么去过别的地方。
我脑子里面浮现了这样的画面,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从她下东城的walk up apartment 慢慢的走出来,到街角的咖啡店慢慢得喝上一杯咖啡。这家店她已经来了二十多年了,运气好的是咖啡店二十多年一直都在,也没有转手。这杯咖啡是她一天的奢侈,因为年纪大了,本来觉就比较少了,太晚喝咖啡更是大忌。她掏出了一本书,那个年代已经没有人看实体书了,除了年纪比较大的人。书名跟她几十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同名,叫做我的前半生,不过她早不记得电视局的内容了。
书的的前言是这样的:虽然我对纽约过敏,不过我很感激年轻的时候我在那里住过一年,她教会我如何勇敢的面对自己的内心。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候.
Though I am allergic to New York City, I am glad that I have spent a year in the city when I was young. She taught me how to listen to be rave and follow my heart. It's one of the best time of my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