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不少人都注意到了这两天的一个新闻:两个公务员和一个教师驾车行驶,经过一块菜地时,看到地里长着豆角,便摘了一把,于是和豆角的主人家发生了口角,后来上升至肢体冲突,双方都有人受伤,甚至还惊动了执法机关。
后事如何,视频里没有说,但是视频里能很清楚的看到地上散落的豆角,确实就是一把,估计也就是十来根吧。于是有人在视频下评论说:“这也算偷吗?总共也不值几个钱。”也有人说:“我们老家遇上这种情况就白送了,不会收钱的。”还有人认为他们碰上了刁民。
真实的情况是怎样的,视频里其实并没有说,不知道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口角,又为什么会打起来。但是,事件的起因很明白,就是一把豆角引发的“血案”,最终两败俱伤。
这是一件小事吗?我觉得不是。几根豆角固然不值几个钱,可是这是人家菜地里的东西,不是野生的,自然有它的主人。既然有主人,行人就应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怎么还能顺手摘一把呢?也许从他们本心来说并不是想偷,只是想占点小便宜而已。当占小便宜成为习惯,就是道德品质的问题了。
我老公是一个徒步爱好者,假期没事的时候,我也会和他一起走个短途路线。我记得有一次参加了一个乡村徒步活动,因为路途短,也不用翻山越岭,所以参加的人不少,其中有不少着装艳丽准备拍某音的中老年妇女。那一次徒步让我大开眼界,路过玉米地,她们就掰玉米;路过瓜地,她们就摘瓜,身上的背包装得鼓鼓囊囊。有人指责她们的行为,她们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爱吃这农家自己种的东西。”可怜那些瓜田玉米地正好在这条徒步路线旁,也无人看守,不知道经过“洗劫”之后还能有多少收成。从那以后,我心里就有了阴影,每次参加徒步都会问一句,和哪些人一起去?
也许菜地的主人确实不在乎这一点东西,但是在不在意是人家的事情,我们不能从自己的立场上说“不值钱”“他们不在乎”,别人的东西,即使再少、再小也不应该顺手牵羊,这是起码的道德修养。东西不在于贵贱,重要的是,这是人家的劳动成果,我们必须予以尊重。
对方是不是刁民,我们不能武断地判断,但是,三个人应该有错在先,如果把“为小恶”养成了一种生活习惯,很难想象这些公职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会有怎样的表现。
还是谨记良言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事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