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秀华与她《摇摇晃晃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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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秀华,1976年生于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横店村,诗人。

余秀华因出生时难产,缺氧而造成脑瘫,她行动不便,说话口齿欠清。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2009年,33岁的余秀华正式开始在网络写诗,遂被《诗刊》的编辑发现,而后出版诗集走红。她的出版诗集有《月光落在左手上》、《摇摇晃晃的人间》、《我们爱过又忘记》。另外,还有自传体小说《且在人间》,散文集《无端欢喜》。

余秀华写诗2000多首。主题多关于爱情、亲情、生活感悟,以及她的残疾和无法摆脱的封闭村子。人生的疼痛和残缺成为她创作的心灵之源。

对于她的诗,有人认为纯粹、真挚,带着痛感。称她是中国的艾米丽.狄金森。然而,名声鹊起的背后,除了表扬,批评也如潮水一般涌来。有人认为她的诗本身没有什么内涵,只是因为“脑瘫诗人”这样的标签才引起人们的关注。也有人批评她是目光短浅、小情调,不关心国家大事,只关心那些男男女女的小情小爱。

在我看来,无论什么格调,诗就是诗本身。诗人写诗的时候往往是直抒胸臆,一气呵成。诗,是诗人当时的情绪表达,情感的宣泄。这和写小说、写评论是不一样的。

有人关心国家大事,比如,陆游说,“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又比如,文天祥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仔细想来,诗和诗人所处的环境和当时的时代背景是分离不开的。我们如何要求一个从未离开过家乡,步行的距离只是从屋内到屋外,或者远点儿说,从村头到村尾的农村女人必须去关心国家大政、政治走向呢?

我这样说,却并不是说,余秀华的诗就格局小,水平低。相反,我认为这只是不一样的诗歌表达方向。岳飞的信仰是精忠报国,而孟姜女的信仰就是嫁汉随夫,就是爱情。这里有没有对错呢?我想,是不能拿来一处评论的吧!

在我看来,读诗就好像是品尝一盘美食、聆听一段音乐,或者评鉴一件艺术品,各有好恶,各生欢喜。喜不喜欢全看个人,除非是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已经被时代的洪流所洗涤过,经过了历史的检验,不然,真的不轻易论断。

读诗,是一种寻找一种感觉,一种内心深处的共鸣。就好像与合意的人四目相对,情投意合。这种感觉无需言语,也无法言语。诗从口中说出,却直抵灵魂深处。

1995年,19岁的余秀华"在非自由恋爱下结婚"嫁给了一个农村男人。然而这段年轻又缺乏了解的婚姻注定是不幸的。丈夫(现在已是前夫)嫌弃她的残疾,讨厌她“常常在电脑前写字”,他们的婚姻争吵不断。从她的诗里,我们可以读到这个男人不仅讨厌她,或还出手打她。

比如她的诗《我养的狗,叫小巫》,她这样写,“他揪着我的头发,把我往墙上磕的时候/小巫不停地摇着尾巴/对于一个不怕疼的人,他无能为力”。

有人说这一段是写命运,写一个身残志坚的女人如何与命运抗争。不置可否。但她的婚姻必然是不幸的,不然哪里来的这种深刻的生活体验呢?而她在这样无望的婚姻里一守就是二十年。

身患残疾,她极度自卑又极度清高。面对爱情,她极度热爱又极度冷静。

她的情诗让人读起来美好又疼痛。如同,手握一块儿斑驳的顽石,可懂她的人知道,这块儿石头的内在是翠若碧湖的美玉。

她的诗是坦率的,毫不掩饰。《诗刊》编辑刘年这样评价她的诗,“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

而诗人的心是敞开的,没有藩篱,“她的内心,没有高墙、铜锁和狗,甚至连一道篱笆都没有,你可以轻易地就走进去……”。

读她的诗,体会一个女人内心的荒凉与疼痛。比如,在《我身体里有一列火车》中,她写,“我身体里的火车,油漆已经斑驳/它不慌不忙的,允许醉鬼,乞丐,卖艺的,或什么领袖上上下下/我身体里的火车从来不会错轨/所以允许大雪,风暴,泥石流,和荒谬”。

又比如,在《疤痕》里,她这样说,“我是否应该告诉他:/我腿上的疤痕是喝酒以后割的/我喝酒是因为爱一个人呢/我是否应该告诉他:我身体的疤痕到处都是”。

读她的诗,读她的固守的田园生活,在那个如方寸大小家园,她的身体和心灵都是如此真诚,比如,她写《一朵云,浮在秋天里》,“所以,我允许自己一辈子都活得这么近/把最好的光阴攥在手心里/我知道,我去了远方,能够再回来/就会离自己更近”。

她诗里的自然万物都充满灵性,拥有生命、智慧甚至爱情,比如她在《那些树都绿了》里这样说,“蚂蚁追赶着/蚂蚁在什么地方都光明磊落”。

又比如,她在《雨落下来》里这样写,“它落下的姿势是历经万千后站到高空/用力一跳/形同爱情的粉碎。成全轮回也抵抗轮回”。

读她的诗,读她对永恒爱情的执着与渴望。比如,在《我们都老了,你就没有一点感动吗》里,她这样说,“我们都老了/我依然说我爱你/哦,这是多少年的深思熟虑”。

又比如,她在《与道北的耳语》里这样说,“我能给的,不过如此。不过是需要你在黄昏里/掐灭烟头,仔细打开/哦,你在一个农人的爱情里找不到一个虚影/阳光灼灼”。

读她的诗,读她对于失去爱情的那份豁达。比如,她在《那么容易就消逝》里写,“从前,我是短暂的,万物永恒。从前,他是短暂的,爱情永恒/现在,我比短暂长了一点,爱情短了/短了的爱情,都是尘。”

余秀华的诗歌中有许多爱情诗。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身体残缺的女人,她对爱的缺失有着极为深刻的体验。或许如此,她对爱情的渴望也就更加的热烈。她的爱情诗并不满足于对爱情欲望的诗意呈现,而是极力展现出丰富复杂、个性鲜明的女性形象。

她的众多诗歌中最具争议的一首大概是《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甚至因此,有人在网上称她是“荡妇诗人”。但是余秀华只是莞尔一笑说,“荡妇诗人四个字在网上飘啊飘,敢不当回事?可是这四个字真正与我没有半毛钱关系。我除了会荡秋千,还会荡双桨。”

那么这究竟是一首怎样的诗歌呢?

一首在阅读诗歌之前,一看题目就使人产生厌恶的诗。我们会猜测这个诗一个很恶俗,而诗人本身一定没什么道德。而人们往往又一边抱着这样的主观臆断,一边又带着不能克制的好奇心来阅读。当我们仔细品读完,我们会忽然发现自己的审美力被重新打开,对诗歌有了的重新理解和定义,会产生一种殊胜的阅读体验。

那么,我们先来读一下这首“恶俗”的诗。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我们来详细地聊聊这首诗,诗歌中的核心词“睡你”,可以说是人类的天性,是弗洛伊德所说的本能的驱动,也是爱情的力量。一个女人对于爱情的追求就这样张狂地、毫不顾忌的被大声宣扬出来。

在我看来,“花朵”是充满意象的,如同女人的性欲,等待被人热爱和开启。然而,这首诗又不只是停留在“睡你”的层面,不只是停留在对性欲或说爱情渴求。它向其他层面无限延展,比如关心弱者(政治犯和流民),比如关心动物(麋鹿和丹顶鹤)。

接下来,“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在我看来,这两句充满想象,又充满意味。“黑夜”与“黎明”是时间的对立;“我”和“很多个我”是人格的对立与统一;还有数量上的对立统一,“一个”、“多个”;而“摁进一个黎明”,“跑成一个我”则是静态与动态的对立与统一。这使得画面感一下子呈现出来,充满张力!

最后几句,诗人在寻爱的路上或许会疑虑(故乡代表退缩)、被诱惑(蝴蝶)。所有这些波折,最后都将成为继续去爱的理由,成为让这份爱成为真爱的理由。

从这里,呈现给读者的是一个身体残缺却强烈渴望被爱的女人,一个不会轻易被生活中的困难吓退女人,她坚强又勇敢!无论是时间悠长,还是人格分裂,还有道路险阻,充满诱惑,都无法成为诗人寻爱路上的阻力,这个“我”都奔向你(诗人心中的爱人)而去,她为追求爱情而不顾一切。

尽管我们对上面的诗作了解析,但是这个解析是非常私人化的,不是专业的解读。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听信专家、学者或者教科书的解析,要求说出一首诗的意象,或者说出作者想要传递的什么感情、什么精神。而我觉得,对一首诗的理解每个人应该有不同的解读。

所谓解读,那不过是我们读者对于作者的作品的一种想象、再加工而已。尤其是,对于那些古人经典的解析更是如此。因为古人已然没有机会出来为自己的作品做解读,若是有这样的机会,恐怕他(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我的这个想法与著名的英国当代文学批评家特里.伊格尔顿不谋而和,他在《人生的意义》一书这样说,“任何一位想象力如此丰富的诗人,怎么可能时时想着笔下所有词语的全部意涵呢?”“而实际上作者当时究竟在想什么,恐怕永远无法得知,甚至他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余秀华说,她写诗是因为“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因为,对于一个脑瘫的人来说,写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还有,就是表达的需要,她说,“一切关于诗的表白都是多余,它是我最深的需要。”

她这样评价自己的诗,“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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