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勒庞的《乌合之众》早有耳闻,弗洛伊德称其为当之无愧的名著,其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也许未阅此书的人会不以为然,但当你深读下去,会惊觉勒庞竟能将群体的特点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将人的心理、从个体到处于群体中的个人的转变血淋淋展现在读者面前。不可否认,我们将在《乌合之众》里找到自己的影子。约翰·多恩曾说过“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即每一个体都是相互牵连的,无关乎时间或空间、有形或无形的距离。每个人都是群体中的个体,是群体的组成单位。
正文分三卷,层层深入,由大及小,条理清晰,以法国大革命之案例贯穿全书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个体成为群体一员之后是如何模糊自我个性意识、渐失自我思考能力、逻辑与判断能力渐与群体吻合直至智力泯灭的。他们汇成群体推翻专制呼唤自由个性,却又在群体中丢失自我,又因此渐渐产生了领袖的需要,如此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我从《乌合之众》中印象最深深的两大主题:集体与个体、精神与物质。我想从这两个板块来谈谈我的理解与看法。
一、集体与个体
勒庞在全书反复强调这一点:群体使人们失去自我。“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没错,群体的力量足以让一个吝啬鬼变得挥霍无度,把怀疑论者改造成忠实的信徒,把本分的人变成罪犯,把懦夫变成英雄。那么我们不妨顺着勒庞的观点,先来看看群体中的个人如何变得无意识,以及集体无意识的后果。在勒庞看来,群体是冲动急躁、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极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无异议、情绪化、低智商的举动让我想起了《阿Q正传》中愚昧无知而又冷漠的那些看客群体:他们在阿Q无财无势的时候排挤他,在他得了钱的“鼎盛”期尊敬供奉他,在革命谣言蔓布之时讨好他这个“革命者”,又在阿Q被处死之时兴奋热闹地欢呼;亦想起了文革时期的青年们缘何丧失理性……莫言获诺奖后,各大书店他的作品一扫而空,然而很多购买者甚至根本对其人其作一无所知,单单是因为身边的群体如此做。读者闻风抢购,出版界掀跟风浪潮。为迎合市场需求,出版群体亦大量以各种途径扩大出版量将莫言书籍推入市场。这是一场基于集体无意识及商业利益的循环购买浪潮,而非出于阅读初心源于精神的读书流。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在” 法国巴黎“黄背心”运动、11·14韩国反政府游行事件中, 这两次游行可以说都是出于正常的诉求:抗议政府加征燃油税和抗议朴槿惠的不当政策。但游行中却都发生了暴力冲突事件。尤其是法国的“黄背心”运动,由最初有明确诉求——“抗议政府加征燃油税”,到后来演变为一场没有“固定诉求和领导者”的社会政治运动,并最终成为民众借运动之名肆意打砸破坏的无差别暴力行为。
二、精神与物质
勒庞反集体主义的另一理据是,个体秉持的信仰在群体中湮灭。他对“群众心理”研究有两个起点:传统的宗教、政治及社会信仰的毁灭;技术发明给工业生产带来的巨变。这两点互为表里,皆为引发传统社会进入现代转型的主因。起着引领作用的精神信仰在工业文明席卷的年代里逐渐被瓦解。群体使个体忘却自我意识自我思考,似乎理所当然信仰也被吞噬。我承认工业文明初席的物质年代,群体以利益目的替代了信仰追求,但若断言信仰自此消弭着实不可取,无论是迷信还是正确的信仰。群体有其自有的夸张式的崇拜偶像,并且群体的偶像崇拜不会消亡。群体对观念只会全盘接受或者完全拒绝,信徒盲目服从偶像的指令,并有狂热的渴望、希望把偶像的信条广加传播,在历史上同理性永恒的冲突中,感情从来都是战胜者。
当然不可否认,信仰亦有其积极的社会作用。源于群众向上的奋进的信仰,中国方得浴火重生,雄狮苏醒。勒庞所列出的五条群众运动的导火索中,教育是第五个关键词。他直言“应试教育的结果是害人的”,呼吁废除教科书和考试,代之以勤劳的教育,因为观念只有在自然而正常的环境中才能形成。对于他此条观点,我只能认可一半。的确,培养懒汉的寄宿制度、过多的人为训练、填鸭式教育、繁重的课业使学生们没有机会学习适应社会、考虑融入时代,培养出了一批批空有精神理论全无实践能力的“书架子”,对象牙塔的美好幻想在严酷现实面前土崩瓦解。但是,他只看到了实践不可或缺的作用,却极端地否认了理论的作用,殊不知实践只有在理论的基础上践行才能实现功能最大化,正如精神与物质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