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矣,然而敌国不待试而诎;城郭不辨,沟池不抇,固塞不树,机变不张;然而国晏然不畏外而固者,无它故焉,明道而钧分之,时使而诚爱之,下之和上也如影向,有不由令者,然后俟之以刑。故刑一人而天下服,罪人不邮其上,知罪之在己也。是故刑罚省而威流,无它故焉,由其道故也。古者帝尧之治天下也,盖杀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传曰:“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
这一句是借古代的军事防备说明礼以重要性。古时的武器和荀子时代差不多,但是却能有效保护国家。
原因很假单,以往的人们,明确彼此职责,互相关爱,对于自己触犯的法律,能够有较好的自我认知。这一切是因为刑罚少但却能立威,使人们不愿越雷池一步,这既有威严的成分,更是因为刑罚不是目的,而是治理的一个环节。
同时,这也是荀子的法治观。法律,并不是用来衡量人行为的工具,而是教化的工具。通过一两人的立威警示,让大家对于刑罚有深刻体会,从而更好的治理。
但刑罚始终只是治理的工具之一,在刑法之前,则是各种教化,如明确其职责、以诚爱关心他人,实现上下合一,的影响。
即先用各种教化手段尝试教育民众,对于其中忤逆者,视情况而定,予以相应刑罚,最终达到教育的目的。所以即使有很
多刑罚,却很少使用,但却能很好立威、立信。如此国家,上下一心,同仇敌忾,自然不会有他国意图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