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见时,简在为她的姐姐朗读一篇文章。
“一个年轻女子的建议,贺最爱的姐姐卡珊德拉和法沃的订婚……”她站在众人的视线之中,脸上是掩不住的欢喜与小小的骄傲。这篇文章她多次修改,写了撕,撕了再写,她终归是满意了。
忽然,一个年轻男子闯入,打断了此时客厅里和乐融融的气氛。他却不自知。只是抬眼望了望,脱下自己的外套。原来,他就是汤姆 勒弗罗伊,带着一丝倨傲,就这样闯入了汉普郡。她整理情绪,继续自己的朗读,却没来由地紧张。众人沉醉其中,唯独他,一脸不耐,甚至打起了呵欠。
她无意中瞥见他,看到了他已然睡着了。朗读结束,她听到约翰与他的交谈,“嗯,也许是还行。但对一个都市人来说,对如此幼稚的自我关注并没有多大兴趣。”她的笑容僵在脸上。也许理智上她明白她不该为了一个倨傲,名声不怎么样的男子生气,尤其这个人与她并没有关系。但事实上她怒气冲冲地上楼,撕掉那一张张写满了字的纸扔进火里。
再遇时,她在树林里窥见了他的无所事事与狼狈。他看到了她,但也许他并不记得她。他一直叫她,她不予理会,最终受不了了告诉他,她是奥斯丁。面对他的搭讪,她表现地像一头被激怒的小狮子,咄咄逼人。似乎他的每一句话都踩到了她的雷点。
“我看上去那么缺乏兴趣吗?”
“您缺乏思想。”
“您写的东西还算不错。”
她笑笑,转身就走。“真讽刺。”
“您确定我没有冒犯到你吗?”
“一点也没有。”
第二次见面,不欢而散。留下他一人在树林里不知所措。也许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
舞会上,她在家人面前指责他,油头粉面,没有绅士风度。却不想他就在她的身后。她尴尬地接受了他的邀请,共舞一曲。毫无意外,二人又开始了争论。她一气之下,将这个“傲慢,自大,轻佻……”的男子写在纸上。
草地上,她看不惯他的傲慢,拿着球棒上场,打了漂亮的一局,让他无法轻视。
勒弗罗伊太太的书房里,她无意中看到他,正欲走开,却被他逮个正着。他在读她的书,当面说出她的局限,并向她推荐了一本书。她日夜阅读那一本书,她的不服输使得她读得很认真。读完后与他交流自己的想法,还不忘讽刺他,“没错,在生活中,坏人往往过得很滋润,就像您。”他只是笑笑。当旁人问起他们在说什么时,二人只是轻轻地一句话带过。此时,两人之间已经有了一些不同。观看杂技时,他们看见了人群中有人在搏斗,其中一人将另一个人打倒在地。他脱下外套,解开领结,便出手了。很可惜,最终他被打倒了,鼻间还有血迹。她无措地叫他,向他道歉。她说,他比她想象地正直。
“我是律师,但是正直在法律中毫无用处。”
在那以后,她好像窥见了他的内心。连带着自己也迷失其中。
只是她还未正视自己的感情,便迎来了另一件大事。卫斯理先生向她求婚了。所有人都认为,她这样一个贫穷的姑娘能被卫斯理这个富有的男人看上是莫大的福分。可是她不愿意。她不要没有爱情的婚姻。
那一晚,舞会上,她郁郁寡欢,卫斯理更是看在眼底。直到汤姆出现,在同一支舞中他们短暂地共舞。她仿佛活了一般,眼睛里的笑意藏也藏不住,连同爱意一起,传达到她心仪的男子眼中。也是那一晚,他在月色中向她表明心意。“简,我是你的。”
她一直都是一个直率的女子,遇见爱情以后她便不会轻易地放手。她要追逐。即便没有钱,没有家人的祝福,她还是跟着汤姆走了,到他舅舅家,寻求认可。
一切都很顺利,尽管简曾在餐桌上顶撞了他的舅舅,那一个古怪的法官,他们对于未来还是满怀信心。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子,拥有独立的思想,而在当时,这样的女子是不被喜爱的。事实上,命运也没有眷顾她。舅舅发现了他们在欺骗他,他的外甥妄图与一个穷人家的女儿结婚,如此门不当户不对,这让他气愤。汤姆的一切都依赖他的这个舅舅。尽管艰难,他还是选择了放弃,放弃简,放弃他们的爱情。
“再见。”简是如此地干脆。得知他要放弃的时候,头也不回地离开。尽管在马车里眼泪模糊了双眼。
一切都像没有发生过,她的这一次私奔,她失败得彻底。她回到那个小乡村,一样地做农活,对她的母亲说对不起,是她任性。没有人知道,这样骄傲这样不甘束缚的一个女子说出这样的话需要多大的勇气,她也确实伤透了心。
姐姐的未婚夫死讯传来之时,她听说他订婚了。悲伤席卷了这个普通的乡下家庭。她的父亲也正面临着财务危机,她会不会就这样向生活低头了?
她没有。尽管如此,她还是拒绝了卫斯理先生的求婚。她以为那一封写给舅舅的告密信是这个笨拙的呆子写的。她恨透了他。
而汤姆的再次来临,击垮了她这些日子以来伪装的坚强。只要他一句话,她就愿意跟他走。她开始了她的第二次私奔,和同一个男子一起。她以为,幸福就在手中了。命运再一次夺走了她的幸福。
在私奔的路上,她发现了汤姆外套里的一封信。她最终还是选择了放弃。这一次,是她后退了。“我亲爱的,你会沉沦,同时连累所有人。”他还有家人,还有几个兄弟姐妹要他养着,她怎么忍心就这样毁掉他,毁掉他的前程。她可以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可是,她不愿意看着他糟蹋自己的名声。她坐上那一趟回汉普郡的马车。她清楚,这一次,他们是真的完了。
人生总是会有遗憾,只是她的遗憾比较大罢了。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她一个人,依然过得挺好。
多年后,她又遇见了他。彼时,她成了著名的作家,一本《傲慢与偏见》让她的名字走进了许多人的生活里。他好像没有什么改变,只是老了一些。那一天,他带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前来,那是他的女儿,简。简很喜欢她,恳请她朗诵一段。她向来不在陌生人面前朗诵,这个名字和她一样的女孩儿让她破例了。
她坐在沙发上,在众人的视线里,将故事娓娓道来。一如初见时。只是这一次,他深深地看着她,衷心地为她鼓掌。无名指上的戒指也展露在众人面前。她望向他,对他微笑,合上手中的书,将无名指上空无一物的左手,藏在右手里。
这就是她的人生。也许这样对彼此都是最好的结局。少女时代她为他奋不顾身,许多年后,她也能够对他微笑,一如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