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药

导语:世上没有后悔药。然而,有时也有例外......



(一)


窗台上掀起一阵风,浅绿方格的窗帘飘起一角。清晨柔软的阳光洒进来,房间里好像笼了一层薄纱。

伏在窗台上的加菲猫慵懒地眯缝着眼睛。程莱把喜力啤酒瓶盖放在猫的脑袋上,猫脑袋一歪,瓶盖滑落在地发出“叮当”一声,随即划过一道弧线滚到了墙角。程莱喜欢把任何手边的小玩意放到加菲猫的脑袋上,钥匙串、便利贴、水果硬糖、甚至吉他的变调夹......可是无一例外的,加菲猫总是不配合这样的小把戏,只是脑袋一歪就把“廉价皇冠”遗弃。这是程莱生活中为数不多的小尴尬,除此之外,他的生活近乎完美。

下午有一个电视台对他的专访。就在上个月底,他刚刚斩获内地最受欢迎男歌手奖。毫无疑问,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各种活动和邀约会接踵而来。实际上除了下午的专访,还有两个综艺节目和一部纪录片的拍摄在等着他。下个月,他还将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彭恰举行婚礼。努力多年,终于实现了梦想,通过做着自己最喜欢的事情获得了名和利。同时,自己的爱情长跑也即将修成正果。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可是,一整个上午,他一直在喝着闷酒。他蜷缩在灰褐色的宜家双人沙发里,直勾勾地盯着窗台上的加菲猫,一瓶接一瓶地喝着喜力。他的烦恼来自费蒙昨晚给他发来的一条微信消息:郝诗佳结婚了。费蒙是程莱多年的好友,也是他的制作人。而郝诗佳则是他一直喜欢的一个女孩。


(二)


当程莱喝到第七瓶啤酒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视线已经如失焦的镜头一样模糊起来。而他开始变得恍惚的思绪,也不知怎的一下飘到了七年前那个冷风嗖嗖的冬夜。

那时候已经临近大学毕业,而程莱早在一年前已经在校园旁边租了一间房,既当作音乐工作室,又当作卧室。程莱、郝诗佳和费蒙当时就是新闻系的同班同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郝诗佳开始以各种理由麻烦程莱。最初只是开矿泉水瓶盖、提购物袋这样的小事,后来发展到要他帮忙搬家、修自行车。程莱那时候虽然对男女之事还有些迟钝,但有时也不免猜测郝诗佳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特别是有一次女生网球比赛,中间休息的时候郝诗佳要程莱给她按摩胳膊,却不去麻烦其他女生。这种时候程莱表面上虽有些不耐烦,但心里也还是有几分小欣喜。不过那时候郝诗佳给人的感觉怎么说呢——大概可以说是有些豪放吧。她身边总少不了几个男生哥们,还经常勾肩搭背的。而且,身边关于她的一些绯闻也一直没有消停过。程莱那时候是典型的乖乖仔,面对有些火辣的美女郝诗佳,就像面对一杯香甜的苦艾酒。虽心向往之,却不敢贸然尝试。

郝诗佳麻烦程莱的习惯,就是在那个寒冷的冬夜之后结束的。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从来没有多少刮风天气的这个城市忽然刮起了大风,门窗的缝隙不断挤进凉彻骨髓的风,发出“呼呼”的声音。程莱把自己关在出租房里写歌。手机铃声响起,是郝诗佳。

“喂,在忙吗?我们宿舍停水了。”郝诗佳的声音有些急促。

“哦。”程莱简单应道。

“可以借用你的卫生间吗?我正准备洗澡,刚湿了头发水就没了。”

程莱感觉到一丝尴尬和为难,但或许是因为郝诗佳的声音中透出某种神秘的力量,他稍作迟疑后还是答应了。

大概半小时后传来了敲门声,程莱起身开门。只见郝诗佳身穿一件浅蓝色的网球裙,手提一个大耐克运动包,披撒着一头卷曲的长发站在门口。她太美了,平时看着她穿着前卫时尚的休闲装,程莱就觉得很美。没想到她穿运动服也那么美,那是另一种浑身迸发着蓬勃生命力的美。

“让我进去啊,发什么呆?”郝诗佳说。

程莱这才意识到自己挡了郝诗佳的道,于是侧过身子让她进了屋。

“刚打完网球?”程莱想用一句话将刚才自己失态的尴尬掩饰过去。

郝诗佳进了房间,走到沙发边把运动包放下,然后躬身把包打开,依次翻出洗发水、沐浴露等东西来。她一边掏出沐浴用品一边不经意地回答:“没有,只是一下子没有别的衣服可穿了。”

程莱站在身后看着她迷人的背影,视线缓缓顺着她被网球裙紧紧包裹的臀部向下移动,划过她修长光滑、肌肤紧致的双腿,最后停留在她没穿袜子暴露在纯白运动鞋外的脚踝上。

郝诗佳翻出所有的东西之后转过了身,目光和程莱有些灼热的目光不期而遇。她似乎意识到什么,斜着嘴角笑了一下,径直朝卫生间走去。经过程莱身边的时候她说道:“不可以偷看哦。”嘴角仍然带着有些邪气的笑。

程莱看着她的坏笑似乎看到了奇幻电影中妖媚的女巫,身体里感觉有一股火苗在往上蹿。可是平日里腼腆害羞的他在这样的时刻却不想太老实,于是回了一句:“你还真以为你有什么看头啊。”

郝诗佳又笑了,只不过这笑少了原先的那份邪气,多了一分妩媚。她进了卫生间,不一会儿哗哗的水声传了出来,还伴随着她有上句没下句的歌声。

程莱坐回到写字台,准备收拾好心情继续他的创作。然而,一阵熟悉的歌声从卫生间飘来。程莱忍不住侧耳倾听,是他自己写的歌《什么》——“相遇是什么/分离是什么/谁能够将答案告诉我/爱情究竟是什么......”他一边静静听着,一边不自觉地露出会心的笑容。郝诗佳这个大大咧咧的野姑娘此时似乎又显得更可爱了几分。

正听着,歌声忽然打住了。卫生间里传来郝诗佳孩子气十足的叫嚷:“程莱,帮我拿一下毛巾!”

程莱的心微微紧了一下,随即在心里骂道:“这小妖精,是在玩那种老掉牙的把戏么?我倒要看看你这是要演哪一出。”他一边想着一边走向沙发,找到郝诗佳遗落在上面的毛巾,然后朝卫生间走去。

他敲了敲卫生间的门,待门打开了就低着头把毛巾递过去。郝诗佳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一边接过毛巾一边笑着说:“瞧你这副熊样,放心,老娘没那么容易走光的,才不会随便便宜了你,哈哈......" 

程莱仍旧不敢抬头,两侧脸颊却滚烫无比。

随后的时间里,程莱继续他的创作,郝诗佳继续洗澡。就在程莱进入状态沉浸在工作里的时候,偶尔抬头却发现郝诗佳已经坐到了旁边的沙发上。

郝诗佳侧着脑袋,用毛巾不停地擦拭着湿漉漉的长发。此刻程莱眼前的她浑身散发着潮湿温热的水气,像一个在雾气飘荡的湖里沐浴的仙女。而她挂着一颗颗晶莹水滴的洁净无瑕的皮肤,则让程莱联想到冰箱广告中水嫩的苹果。

“怎么,洗个澡就不认得了?”郝诗佳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打趣问道,并不抬头。

程莱被这话问得有点窘,默默转回身去看自己刚刚写下的歌词。

“你猜,我这包里有什么?”郝诗佳擦完了头发,指着耐克包的侧袋问道。

“你们娘们用的东西,我怎么猜得到。”

“不是娘们用的,是爷们用的,嘻嘻......”郝诗佳有些不怀好意地笑道。

“还是猜不到。”

“告诉你吧,是套套,哈哈.....”

程莱放下手中的笔,侧脸问道:“你带着那玩意儿做什么?”

郝诗佳嘻嘻哈哈地笑起来,脑袋向后方仰着,丰润性感的嘴唇张开,露出她的虎牙:“哈哈哈......有备无患啊,现在外边色狼这么多。”

程莱把视线移回写字台,故作镇定地说:“我说啊,你多虑了。别敝帚自珍了,你怕色狼劫色,可也得有色可劫才行啊。”

“喂,别过分啊,老损我。你看看我这成色,都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啊,纯天然无公害,绝对没打针,绝对没整过的。”郝诗佳站起身来走到程莱跟前,一边拍着自己的胳膊和屁股一边貌似一本正经地说着,像一个肉贩子在兜售猪肉。

这回轮到程莱忍不住被逗笑了。笑了一阵,他又有些刻意地正色道:“你洗好了吧?时候也不早了,待会儿晚了你们宿舍要关门了。”

郝诗佳收起笑容,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说道:“哎呀,十点了,已经关门了。”

“不是十点半关门么?”程莱说道,空气中似乎飘荡着一丝微妙的气息。

“哦,对对,是十点半,瞧我这记性。”郝诗佳有些尴尬地说道,“可是,我这要是弄干了头发,收拾好东西,走回去也来不及了啊。”

“怎么来不及?这么近,动作快点不就行了?”程莱的声音明显透出几许紧张。

“你紧张什么,怕我赖在你这不走啊?我从来动作都慢,走路慢、喝水漫、说话慢,快不起来啊。你又不是不知道。”

程莱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态度有些不妥,于是用尽量平和的语气说:“哪有快不起来的?真要是被挡在外边过夜,看你快不快得起来。”

郝诗佳有些失望的样子,不大情愿地坐回沙发,一边说道:“这个,不好说啊,谁知道赶不赶得及。话说,你就那么紧张啊,大不了我睡沙发啰。我都不在乎,你在乎什么?”

“不,不行,我这里,不留宿异性。”程莱支支吾吾地说着,感觉自己的口吻就像一个教导主任。

两人陷入了一段尴尬的沉默。程莱感觉有些别扭,翻出一张披头士乐队的专辑播放起来。“i wanna hold your hand,i wanna hold your hand......”歌声像儿童游乐场里的彩色泡泡球一般填满了原本寂静的空间。程莱的视线始终停留在写字台上,脑子里却充斥着怪诞的画面:棉花一样的乳房、大葱杆一般的大腿和桃子似的臀部......

“行吧,不打扰你了。”郝诗佳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地站起身,快步朝房门走去。门被呼啦一下打开,又“砰”的一声关上。

......

从这之后,郝诗佳再也没有麻烦过程莱。起初程莱猜测郝诗佳在那个寒冷冬夜是有意在暗示什么,但后来他很快看到郝诗佳跟系里的男模队队长走到了一起。于是他告诉自己,也可能是自己想多了。虽然心里感觉挺失落的,但他终究没有往深层探究下去。

虽然过去了这么多年,但程莱回想起那个夜晚还是清楚地记得所有的细节。


(三)


一阵清脆悦耳的手机铃声打断了程莱的回忆。电话是彭恰打来的,她问程莱他们的蜜月旅行考虑好目的地了没有。程莱一时间还没完全把思绪拉回到现实。他摇晃着身子站起身,却又失去重心重新倒在椅子上。他揉了揉太阳穴,让自己清醒一些,然后答道:“嗯,还是东南亚吧,越南、泰国都可以。东西......还没买,等下我上网看看。”

“你喝醉了?”电话里彭恰的声音显得关切和焦急。

“嗯,喝多了些,回头我再打给你吧,我还得处理些事。”说着程莱挂了电话。思考了片刻,他拨通了经纪人的电话,告诉对方向电视台提出推迟下午的专访,理由是身体不适。经纪人回复说,假如推迟的话这次专访要推到两个月之后。程莱表示这没有问题。过了大概二十分钟,经纪人回复说专访推迟到两个月后的第一个周六。

程莱长吐了一口气,打开了电脑。一个月之后的蜜月旅行需要筹备很多东西——户外背包、旅行水壶、睡袋以及徒步鞋等等。这些年忙着做音乐,他这个超级驴友已经很多年没有去旅行,很多旅行用品不是放着发霉了就是弄丢了。他登录到网购页面,看着密密麻麻的商品图片,脑子里却仍旧幻灯片一样地播放着昔日郝诗佳的一颦一笑。多年之后再去回味那个冬夜,他已经可以确信那就是郝诗佳对自己直接明白的示爱,或者是赤裸裸的勾引。他忽然觉得,假如那个晚上,自己不是矫情又假正经地无视郝诗佳的举动,后来的一切会不会完全不同?

也不知道哪来的一闪念,他在商品搜索栏里输入了“后悔药”三个字。反正网上购物平台从来都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不管是“猫咪就餐围脖”、“耳屎收纳瓶”还是“跳楼器”,你想要的他们几乎都有。

有时候,最怕的就是一个人心血来潮的“脑洞之举”——搜索结果还真有后悔药!虽然只有一家店铺,但“后悔药”三个大字却赫然在目。

程莱一下子来了兴致。他点进店铺页面,发现店主实际上是一个巫师。他匆匆浏览了巫师的自我介绍,又看了“后悔药”的图片——那是一种足足有鸽子蛋那么大的宝石蓝色的椭圆形药丸。再看价格,竟然需要9千9百80元一粒。也不知道为什么,程莱对这个店主、对这种药丸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和信任感。“每次只需服用一粒,即刻带你回到当初。给我一份信任,还你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面对这样的广告词,被酒精弄得晕乎乎的他丝毫没有怀疑。而且,几天前他刚刚参加了朋友的一个宴会,对方给了他一个一万元的红包。轻易得到的东西往往不会珍惜,这一万元正好够付一粒后悔药的钱。他没有多想,点击确认了付款,干净利落又潇洒。


(四)


完成付款的程莱一时间竟忘了购买旅行用品的事。他斜靠在椅子上,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乘坐着时光穿梭机回到那个冬夜。在那个令他心荡神迷的夜晚,他不再拒绝......这样一边想着,他的心也不由得“扑扑”狂跳起来。而当他的心跳渐渐趋于平静的时候,他睡着了,在电脑桌前的椅子上。

当程莱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坐在了餐桌前。餐桌上放满了丰盛的菜,有他最喜欢的酸姜鸭、田螺鸭脚煲、松鼠桂鱼和龙脊茄子,以及已经盛好在酒杯里的红酒。而坐在他正对面的彭恰正对着他温柔地笑着,像个幸福的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

“睡够了?我做好了菜就把你扶到饭桌上来了。”彭恰柔声说道。

“噢,是么?这么多菜,今天什么日子?”程莱有些心不在焉地问。

彭恰脸上的笑容慢慢收敛了,她有些失落地说:“我们相识7周年纪念日,不记得了?”

程莱有些尴尬,但他很快继续说道:“7周年也庆祝?又不是逢五逢十。你也知道我现在基本都不过节的,事情太多忙不过来。”

“这不是碰上下个月我们结婚么?”彭恰低下头看着新买的绿白条纹桌布,低声回答。

程莱皱了皱眉,夹了一块酸姜鸭放进嘴里嚼起来,又把红酒端到嘴边,刚要喝就停住了:“我不是刚喝了很多啤酒么,又喝红酒,你要把我做成一道醉虾啊?

“啊,不好意思我忘了,只想着喝点酒增加气氛。那你别喝了,我去给你换成茶。我前两天刚买了新上市的明前茶,你最喜欢的。”

彭恰刚要起身,被程莱叫住了:“行了算了,吃饭喝茶对身体不好你不知道么?”

彭恰迟疑了一下,还是坐回了餐桌。她的目光有些不知所措地游移着,而程莱不停地吃着酸姜鸭、田螺和茄子,似乎并没留意彭恰呆坐在对面,迟迟没有拿起筷子。

......


(五)


很久没有喝大酒的程莱这一次花了两三天的时间才完全赶走了酒劲。那天下午,恢复清醒的他忽然想起自己几天前网购了一件宝贝——一件神秘而又玄奥的宝贝。“后悔药?”程莱自言自语,“天哪,我做了什么?太荒唐了。”程莱连忙打开电脑,想要取消订单,却发现物流进度显示早就发货了。

“难道世上真有后悔药?老天,世界都变成什么样了?我是个只懂音乐坐井观天的蛤蟆,一只摇滚蛤蟆。哈哈哈......”程莱自嘲地笑着,继续自言自语。彭恰和他并没有太多的共同话题。她不懂音乐、不会喝茶,也不太喜欢旅行。她只是个律师,一个平时喜欢做菜的律师。要不是七年前程莱晕倒在街头,天知道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会凑到一起。所以程莱渐渐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一方面这是一种很好的减压手段,另一方面,有时候他也不知道该跟谁说话。

这时候,一条短信提示他有了新的电子邮件。程莱点进邮箱,是费蒙发来的。他新作了一首曲子,想让程莱填词。程莱打开了曲子,这是一首前半部分平缓低回、后半部分快速雀跃的曲子。曲子听起来十分带感,但他此时没有一点创作的感觉和心情。而有些奇怪的是,他听着曲子又想起了郝诗佳。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化学反应。有缘分的人之间,喜欢的食物也好、喜欢的音乐、电影也好,总会有一些东西容易引起共鸣,并且发生连锁反应。费蒙身上,同时具备着程莱和郝诗佳身上的一些特质。比如,程莱和费蒙在学校时都是乖孩子好学生的类型,都喜欢酷玩乐队和山羊皮乐队。而程莱和郝诗佳又都喜欢打网球,喜欢野性洒脱的纳达尔而不太喜欢严谨沉稳的费德勒。费蒙就好像程莱和郝诗佳之间的一座桥,把两人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程莱拿起手机,给费蒙发去了一条微信——“你觉得在学校的时候,郝诗佳是不是对我有意思?”

“喂,现在还聊什么郝诗佳,邮件收到了么?”费蒙很快给了回复。

“收到了,曲子不错,但现在没有感觉,回头慢慢给你写。”

“事到如今,有意思又怎样,没有意思又怎样?”

“你就直接说吧,我只是想知道。”

手机那边短暂沉默了一阵,才又有了回复——

“要我怎么说你呢?你是我见过的最迟钝的男人,全班人都知道郝诗佳喜欢你,只有你一个愣头青蒙在鼓里。”

程莱呆呆地望着对话框,没有再回复。门铃响了,他起身去接听,是快递。老天,那玩意儿还真的来了。程莱生平第一次在心里抱怨:“为什么这些网商这么守信用?你就不能把我的订单当作一场玩笑么?”

程莱开了门,有些不情愿又不得已地签了字,接过一个戒指盒大小的包裹。


(六)


“快递到了?是鞋子还是水壶?”彭恰从里屋走出来问道。

“不,不是,别的。”程莱闪烁其词。

“什么东西那么神秘?”

“一个......小玩意儿。”程莱把盒子揣到裤兜里走进了书房。

彭恰见程莱有些遮遮掩掩的,有些不悦,但她也没继续追问,而是跟着程莱进了书房。她一边坐到电脑桌前一边说:“我看你还是忘买那些东西了吧?干脆我来帮你买得了,顺便也看看有什么好的婚纱。你觉得我穿什么颜色的好?我不想穿普通的白色,要不黄色或者红色?”

“你喜欢什么颜色就买什么颜色呗。”程莱一边无心懒意地说着,一边倒在电脑桌旁的一张躺椅上。

“光我自己喜欢哪行?还要你也喜欢,而且客人们也喜欢。”彭恰打开了电脑,说道。

“你就不能自己有点主见?”程莱喃喃地说,微微起身把那个包裹放到书架里的一个角落,又用一本书盖住。

彭恰默不作声,心里却不是滋味。

“你能快一点么?我还有一首曲子需要填词。”程莱说。

彭恰有些悻悻然,但还是从电脑椅上站了起来,一边走出房间一边说:“算了,不打扰你了大明星,你先忙吧。”

彭恰总是这么顺从。几乎在任何事情上,只要程莱说不,她就不再坚持。或许她唯一比较有权威的地方就是家里的厨房了。在那里,程莱插不上话,或者也不想插话。厨房里,彭恰就是指挥千军万马的总司令,那些锅碗瓢盆和刀叉剪子就是听命的三军将士。不管什么样的美味佳肴,只要说得出来,她就做得出来。而厨房之外,她却成了一只温顺善良的绵羊。甚至在床上,她也总是那么唯命是从。程莱不止一次在心里想,什么时候这个女人可以强悍一点呢?像一只野猫而不是家猫,那样多好。每个男人的心底深处,其实都曾幻想过这样的时刻——自己的女人身穿豹纹短裙和短皮夹克、脚蹬黑色高帮皮靴叉着腰站在跟前。

彭恰走出书房,轻轻关上门。程莱甚至希望彭恰关门的动作能粗鲁一点,带着几分怒火。然而没有,彭恰关门的动作轻柔而小心,几乎没有什么声响。

程莱从躺椅上站起来走到电脑桌前坐下,打开了费蒙发来的曲子。这一次听这首曲子,程莱又有了不一样的感受。具体地说,他似乎听出了一丝性的暗示。他很奇怪为什么会这样。曲子前半段比较缓慢的部分,他感觉到一种欲望得不到释放的压抑,而到了快节奏的后半段,他似乎又感觉到一种发泄的快感。甚至,他还在脑子里默默给一些小节加上了人声。有些地方,加上去的竟然是郝诗佳撩人的呻吟。

“我这究竟是怎么了?”程莱点击了曲子的暂停键,望着窗台有些出神。加菲猫睁开惺忪的睡眼,朝程莱有些不屑地瞥了一眼,立起身体伸了个懒腰,朝程莱走过来。

“嘿,哥们,你想女人么?”程莱甚出手去摸加菲猫的脑袋,打趣问道。加菲猫眯缝着眼睛享受着程莱的轻抚,喉咙里发出惬意的哼哼。

“这么多年也没给你找个女朋友,真是对你不起。”

加菲猫被弄得很舒服,索性又在电脑桌上伏下了身子。

“有没有什么后悔的事情,我是说,你的人生,不,猫生,有没有什么事情,现在想起来感觉要是当时那样就好了?什么?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拒绝我给你买的鱼罐头?还是,咬了隔壁那只折耳猫一口?”

加菲猫眯着眼睛,哼哼声越来越小,像是快要睡着了。

“要是后悔了,你会怎么样?大吃一顿?吃一顿秋刀鱼就可以忘掉所有的懊恼?你们做猫的真是幸福,没有什么是吃一顿睡一觉不能解决的烦恼。”

加菲猫仍不作声。程莱抱起它放到旁边的躺椅上,嘴里说着:“你个呆货,一边去。”


(七)


程莱忽然发觉自己想不起郝诗佳的具体样子了,脑子里只有她大概的轮廓,这让他感觉很不爽。他想起自己电脑里存有几张郝诗佳的照片,于是找到文件夹,点开来看。照片里的郝诗佳穿着一件棒球夹克,显得活泼而帅气。多年之后再看郝诗佳的照片,程莱愈发觉得她很美。那件棒球夹克看着很眼熟。程莱仔细回想,终于想起来——有一次他看到郝诗佳和系里男模队的队长在一起,当时她就穿着这件夹克。郝诗佳和队长勾肩搭背地走在他的前面,有说有笑的,还不时回过头来望望他,微张的嘴笑着,露出魅惑的一排白牙。此时程莱才领悟,其实郝诗佳和男模队长并没有真的在一起。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演戏,只是为了刺激他,挑起他的嫉妒。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时过境迁再回头看一些事情,会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发现许多不同。

程莱看着照片,脑子里又浮现出费蒙那首曲子的旋律。而诡异的是,脑海里再次出现令人迷醉的画面——郝诗佳倒在床上,头发蓬乱,眼神迷离,嘴巴微张。“这是一首什么样的曲子?简直带毒。”程莱自言自语着,点开手机微信给费蒙发去一条信息——

“你是怎么写出这首曲子的?”

这次费蒙没有马上回复。程莱听着费蒙的曲子单曲循环,一边捡起桌面上的吉他变调夹,拿在手里摆弄着。

他忽然想起那颗荒谬又神秘的神奇药丸,于是起身走到书架把药丸翻了出来。回到电脑桌前,他把小盒子打开。盒子里有一个透明的塞着软木塞的玻璃瓶,瓶中躺着一粒大小和形状都像鸽子蛋的蓝色药丸。而盒子的底部则平放着一本小新华字典大小的手册。

程莱取出手册捧在手里端详。手册的封面是一个巫师身穿一件全黑的长袍盘腿坐在山顶上,跟所有印象中的巫师形象并无二致。翻开手册,最初的几页是一些光怪陆离的画面——带着眼罩的男人乘坐着彩色的飞毯飘飞在空中;头戴花环的美女手拿刀叉面对满是蜘蛛蟑螂的一盘“美食”;弯腰弓背的老头老太太牵手走在生长着巨型鲜花的森林里......在这些奇特的图画之后,是写着几排黑色大字的一页,文字的内容是:生命并不是一条不能回头的路。当你暮然回首,是否总有几件事情希望可以换一种方式去经历?世上确有后悔药。请服下这蓝色药丸,回到那曾经让你后悔的时刻,你的人生也将由此改变。

“呵呵,真扯蛋。这卖家疯了吧?要不就是穿越剧看多了。”程莱把手册和玻璃瓶装回盒子,重新拿起了手机。

费蒙回复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怎么回事?”程莱问。

对话框显示费蒙正在输入,却又中断,然后继续输入,再中断,反复了几次才最终发来信息:“写这首曲子的前一个晚上,我做了个梦。梦里郝诗佳的老公在弹着吉他,而郝诗佳则唱着一首没有歌词的歌。那歌的旋律就跟我这首曲子差不多。第二天醒来我竟然记得歌的大概旋律,就记下来了。是不是很诡异?”

“托梦?”程莱问。

“可能可以这么说吧,不过好像托梦是死去的人进入你的梦里告诉你一些事情,我这个不知道算不算。为什么突然问我这个?”

“没什么,曲子不错。”程莱简单回复。

费蒙这家伙平时大部分时间里是个挺正经挺严肃的人,但偶尔也喜欢嘴里跑跑火车。程莱不确定他这次是不是又在瞎掰,不过终究没有追问下去。


(八)


接下来的几天,程莱仍把心思放在费蒙的曲子上,但始终没有灵感。他似乎有一些感觉,但又不确定自己具体想表达些什么。这感觉颇折磨人,让他有些心神不宁。彭恰预约了拍婚纱照,日子到了就拉着程莱去影楼。程莱正被难产的歌词弄得有些郁闷,心想正好借这个机会散散心,非常配合地跟着去了。

到了影楼的时候,程莱发现自己来错了。这半年多来,他没少拍照。杂志封面、个人写真、平面广告,他不停地接受着闪光灯的照射,像个木偶一样听凭摄影师的摆布。但那些是工作,不得已而为之。在生活里,他不愿再经历同样的繁琐和受控。他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喜欢拍照,甚至也不愿意出现在电视上或者公众的视野当中。他虽然喜欢让人们看到自己的演唱,但又不想过多抛头露面。这很矛盾,他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彭恰却全然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她穿着红色的一套婚纱,头戴红色的花冠,手捧一束火红的玫瑰,里里外外雀跃着,像一团跳动的火苗。程莱虽然心中有些抵触,但不想扫了彭恰的兴。于是他尽量在脸上堆起笑容,并配合着工作人员的要求。而在拍摄临近尾声时,他已经身在曹营心在汉。他不禁幻想着自己飞到了空中,不知道飞到哪里,但只要飞走就好。

结束拍摄的时候,程莱感到从未有过的疲惫。总是摆着某个姿势和表情不动,有时比任何别的事情都要累人。一回到家,他就进了书房靠在躺椅上,揉着酸痛的肩背。因为比较匆忙,他还没来得及开灯,书房里一片漆黑。忽然,他发现角落一旁有一束忽明忽暗的蓝光。是加菲猫的眼睛吗?不像,如果是猫的眼睛应该是两个光点。他起身向蓝光走去,靠近了伸出手去摸。是那个装着蓝色药丸的玻璃瓶!太神奇了,这药丸白天不发光,到了晚上却可以发出宝石一样的光来。

程莱立即开了书房的灯,把药丸连同盒子拿到灯光下看。这次他看到盒子的下方有四个小字——无效退款。他把盒子打开,压在手册下边还有一张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上面的字很小,需要他很仔细才可以看清:

“使用时,首先确定自己希望重新经历的是哪件事,以及这件事的时间、地点。确定之后,将以上信息写在一张白纸上,然后将白纸揉成团握在手心里,男左女右。与此同时,将蓝色药丸就着红酒吞下。一分钟之后药丸起效,每粒药效持续两小时。药丸失效之后,你将重新回到现实,但你的生活轨道也将因你这次“重写历史”而完全改变。请谨慎考虑。”

看完了说明书,程莱再次打开小手册。在手册的最后面,他看到了巫师的身份证照片。他又回头去看小手册的封面,只见巫师端坐在山顶,和颜悦色、慈眉善目,眼睛里透着清澈如湖水般的光泽。程莱对于自己看人识人的眼光很自信,这个巫师至少不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再看那粒药丸,晶莹剔透的,看上去就像一个蓝色的果冻。它会是什么味道?程莱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此时再次膨胀起来。“要不试一试?要是没有效果,至少还可以退款啊,差不多一万块钱,至少可以去哪个地方旅行几天了。“程莱在心里默默想着。

程莱起身走到客厅里拿那瓶几个月前买回来的法国红酒,经过卧室的时候发现彭恰已经躺下了。

回到书房,程莱开了红酒,朝酒杯里倒了满满一杯。然后他一边打开玻璃瓶的软木塞,一边自嘲地笑着:”疯了,我是真的疯了。”可是说到疯狂,这其实是一直潜伏在程莱体内的基因。多年前还在大学读新闻专业的他不但萌生了做歌手的疯狂念头,更一个人骑自行车到云南旅行、为了买一把上万的泰勒吉他一整个暑假都给人搬砖、因为打赌输了大冬天的跳到学校的湖里......“不魔疯,不成活。”一直是他的座右铭。

他找出纸和笔,把那个寒冷冬夜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一一写下,然后将纸揉成团攥在左手手心里,拿起那粒蓝色药丸递到嘴边......

万一真的起效会是怎样?他会因此而跟郝诗佳走到一起么?他还会不会继续音乐的道路?是不是就遇不上彭恰了?这么想着,程莱的心扑通扑通跳起来。

程莱把药丸盒子放到加菲猫的脑袋上,一边说着:“嘿,兄弟,我要穿越到过去了哦。要是我回不来了,你可别想我啊。”程莱这么打趣着,希望能给自己带来一丝镇定。加菲猫不明就里,照例脑袋一歪,药盒滑落到地上。

每当这样的关口,只需要咬咬牙一头扎进去,答案自然会浮现。程莱将药丸扔进嘴里,端起酒杯仰脖喝了一大口。咕咚,光滑圆润的药丸顺利滑进了程莱的食道。


(九)


程莱感觉自己的腹部深处似乎升起了一团火。紧接着,他感到自己的身体似乎正在一点一点向上漂浮。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热气球,腹部深处的火焰源源不断地提供着向上的动力,而身体越升越高。是的,他的确在上升。因为他看到脚下的地板似乎在不断下陷。而整个书房、书架、躺椅、电脑桌也都在一点点向下漂移。

他从书房的窗口飘了出去,一点一点向漆黑的夜空飞去。他惊恐万分,却又叫不出声来,只听得耳边的冷风呼呼作响。忽然,前方飘来一张彩色的毯子,在他的身边悬浮着。他本能地伸出手去抓住毯子,很快爬到了上面。毯子随即以飞快的速度向远方飞去,似乎有一股不容分说的力量在牵引着它。刮在脸上的风越来越猛烈,风中的沙砾拍打着他的脸和眼睛。他拼命睁大眼睛望向前方,只见前方远处有一个巨大漏斗似的龙卷风正一点一点靠近。“天啊,救命!”程莱大喊着,但很快意识到这根本无济于事。龙卷风怪兽一般不断逼近。程莱在心里祷告着,伸出右手食指去掏自己的喉咙。他想要把吃进去的后悔药吐出来,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程莱被龙卷风像蛇吞田鼠一样吸了进去,整个人旋转着、翻滚着,眼前一团漆黑,只听到轰隆隆的巨响。不一会儿,轰鸣声消失了。他进入了一个幽暗的隧道,不停地向前快速地飞驰。他似乎看到了什么,又似乎什么也看不到。生长着巨型野花的森林、紫色凝胶一样的河流、扒满蜘蛛的黑色麦田、堆满了齿轮和废弃汽车的墓地......一幕幕怪异的场景从眼皮底下飞快掠过。他说不清是真相,还是幻觉。

渐渐地,声响越来越微弱,飞行的速度也越来越慢,程莱渐渐地失去了意识......


(十)


等程莱清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坐在一张椅子上。面前是摆放着电脑设备和CD播放机的桌子。墙上是自己的偶像酷玩乐队的海报。桌子右边的墙角立着自己曾经用过的泰勒木吉他。左边,是一个仰卧起坐健身器。他回过头,看见房间里的衣柜、床和皮箱等物件,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天哪,他真的穿越了,穿越回到了多年前自己在校外租住的小屋,回到了那个寒冷的冬夜!

还没等程莱完全回过神来,桌子上的手机铃声响了。

程莱的心跳到了嗓子眼。“老天,请告诉我这一切不是真的。”他用牙齿咬了咬下嘴唇,体验到真实的痛感,确认这一切不是在做梦。他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指针指向夜里9点17分。

手机铃声仍在不停地响。程莱伸出手,却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他迟疑着把手收回,可是手机却不依不饶地继续响着。他再次伸出手拿起手机,心一横点击了接通键。

“喂,在忙吗?我们宿舍停水了。”郝诗佳有些急迫的声音响起,和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一模一样。

“什,什么?”程莱的心依然狂跳不止。他的脑子里如万马奔腾,思绪万千。他深呼吸了几口气,努力把自己的念头像录像机快速倒带一样倒回到那个冬夜。

“我宿舍停水了,正准备洗澡呢,洗发水都擦了一半了。可以借用你的卫生间么?”

“哦,哦,可以,过,过来吧。”程莱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怎么了?心神不宁的。”

“哦,没什么,只是,有点意外。”

挂了电话,程莱看到桌子上的电脑开着,桌面上摆着一本满是笔记的乐谱。他站起身来,在屋子里来回转了好几圈。一边看着自己熟悉的物件,他的回忆一点点打开。他试图顺藤摸瓜,尽量多找回一些当年的记忆。他踱步走到墙上的镜子前,被镜中的景象吓了一跳。镜子里的他束着马尾辫,右脸上有两颗刚刚冒出的青春痘。但他很快意识到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那时候的他确实留着马尾辫。

没过多久,郝诗佳到了。程莱感觉到一股热血往头顶上冒,心中满是兴奋和忐忑。打开门,只见郝诗佳顶着有些湿润的卷发站在门前。浅蓝色网球裙、耐克运动包、纯白球鞋、高挑的身材玲珑的曲线,她的一切和记忆中没有两样。

“发什么呆?不认识我了?”郝诗佳敏锐地捕捉到了程莱有些诧异而兴奋的目光。

程莱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把郝诗佳让进屋里。他在心里敦促自己,要尽快进入剧情。是的,哪怕这只是一场梦,或者,只是一出俗套的穿越剧,也要好好把它演完。

接下来的事情进展就跟当年几乎一样。郝诗佳不断暗示,程莱却不自觉地克制着。但程莱很快意识到,他不能还是按照自己的本能来做出反应。因为那样的话,结局将和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没有任何区别。他必须做出改变,而第一步就是——忘掉当年的那个腼腆害羞又假正经的自己。

“美女,不行啊,我这里可不留宿异性哦。”程莱还是像当年那样说出了几乎相同的话,但很明显地刻意让语气多了几分轻佻。

像当年一样,沉默随即到来。程莱同样播放起披头士的《i wanna hold your hand》,同样盯着郝诗佳诱人的身体。所不同的是,他的目光更加大胆、放肆。

郝诗佳被盯得有些不自在,感觉好像有几只蚂蚁在自己身上乱爬。她站起身淡淡地说:“好吧,那不打扰你了。”说完就拎起运动包往外走。

“要不,你先上床。”程莱弹簧一样站起来,慌不择言地说道。

郝诗佳站住了,转过头有些疑惑地问:“什么?”

“哦,我是说,这么晚了,我看你回去也不太安全。要不,你睡床,我睡沙发。”程莱说着,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那句话跳跃太大了。

郝诗佳愣了一下。程莱态度的转变有些唐突,但不管怎样,这正是自己原先想要的结果。她撇撇嘴笑道:“嘿,看好了,是你自己求我留下的哈。”

“是是是,你说得没错。不就是男女混住嘛,我程莱什么场面没见过。以前住青年旅舍七八个男女住一间,我还不是一觉到天亮?”程莱心里对郝诗佳用的这个“求”字有些不爽,但还是表面做出不在乎的样子。

郝诗佳微微一笑,把手上的运动包朝沙发上一扔,看上去就像一个周末下班终于解脱的上班女郎。

“你看上去挺高兴。”程莱说。

“不用赶夜路回去当然高兴啊。”郝诗佳似乎并没有因为这句问话而尴尬,貌似自然地回应道。

程莱“呵呵”笑了一下,走进卫生间刷牙洗脸。洗漱完毕回来的时候,他发现郝诗佳已经和衣躺到了床上,紧闭着双眼。

“喂,要不要那么快啊。”程莱挖苦道。

“我刚才洗澡都已经洗漱过了。怎么,还需要做什么?你要跟我谈心聊家常,还是要我给你讲睡前故事?”郝诗佳说着,并不睁开眼睛。

“哈哈哈,那就好,干脆利落,就怕你磨叽。”程莱笑着熄了灯,躺到了离床不远的沙发上。

屋子里漆黑一片,只有忘了关闭的CD播放机电源灯在闪着红光。四下里寂静一片,只有楼下的野猫不知道是在打闹还是在打情骂俏。屋子里忽然多了一个姑娘,整个磁场好像都不一样了。空气里混杂着热气腾腾的沐浴露和郝诗佳体味的香气。程莱一边细细品味着这香气,一边脑子飞快转动着,寻找着话题。

“对了,你怎么不去你男朋友那儿?”程莱想到了郝诗佳的男模队长男朋友,觉得这是个可以利用的话题。

郝诗佳没有立刻回答,但程莱明显感觉到她对这个问题有些措手不及。郝诗佳翻转了一下身体,故作不经意地说:“他啊,我们吵架了。怎么了?”

程莱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实话,又继续说:“不会吧?前两天我还看到你们在一起。”

郝诗佳睁开了眼睛,盯着天花板说:“别提他了,只懂得耍帅。四肢发达......”

程莱准备听下一句“头脑简单”,郝诗佳却没有继续往下说。

“我也喜欢耍帅啊,整天想在舞台上听歌迷尖叫,不就是耍帅么?”

“耍帅?你帅吗?”郝诗佳有些挑衅地笑说。

“帅啊,男人帅不帅可不是看脸蛋。而且,我也四肢发达,不,五肢发达。”

“五肢发达?”

“对啊,还有一肢藏起来了。”

“喂,程莱,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污了啊?”郝诗佳表面抗议,却咯咯笑起来。

“我一直很污,专注污力二十年。”程莱趁热打铁。

“人不可貌相。”

“说对了,不叫的狗才是最凶的,哈哈。”

两个人嘻嘻哈哈笑了一阵,又毫无预兆似地陷入了沉默。楼下的野猫打闹了一阵之后渐渐远去,四下变得更加安静。

“为什么你也不喜欢费德勒?”程莱脑子转了半天,还是借两人都喜欢的网球继续话题。

“呃,我也不知道,大概是他太......怎么说,稳重?严谨?”

“你们妹子不是都喜欢稳重的男人么?”

“嗯,这不一样,在球场上我喜欢更自由随性一些的球手,像纳达尔那样的,还带点野性。”

“我就挺有野性,特别是在舞台上。”程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脸上都有些发烫。

“哈哈,你有野性,得了吧。你就一只猫,一只家猫,楼下的野猫都比你野。”郝诗佳的话中带刺,但听起来却是柔软的刺,并不刺痛,而只是让程莱觉得有些痒。

“你不懂,我这款男人属于平时该斯文时斯文,该野的时候也能野得起来的。”程莱故作淡定道。

“怎么野?我还真想象不出来,哈哈哈。”

“怎么野?你是要我说出来还是做出来?”程莱坏笑着说。

“你要干嘛?”

“装什么傻?”

“装傻?”郝诗佳似乎有些无辜。

“你心里明白啊,还要我说?”

“我不明白啊,你说什么啊?”

程莱“腾”地从床上“弹”起来,两三步就跳到了床上。郝诗佳一边尖叫着一边嬉笑着,同时伸出手和脚抵抗着。程莱感觉到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他伸出手想要把郝诗佳的手臂摁住,却忽然感觉右手手腕一阵剧痛——郝诗佳咬了他一口。

程莱捂着受伤的手腕跳下了床,嘴里哇哇叫着,边叫边说:“喂,你疯了?”

“哈哈哈哈,你不是说你够野吗?这都能把你吓成这样。”郝诗佳在床上笑得喘不过气,隆起的胸部有节奏地上下起伏。“来啊,有本事再来啊。”郝诗佳继续挑衅。

程莱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搞得像只落水狗,他不停揉着留下血印的手腕,不停“嘶嘶”吸着凉气。他呆立在原地,郝诗佳的话好像耳边风,并没刺激到他。

“哈,这就是你所谓的野得起来?我看你还没我野。没劲,不玩了,我要睡了。”说着郝诗佳朝里翻过身去。

这次程莱终于被惹毛了,他像只恶狼一样猛扑过去,将郝诗佳整个压在身下。郝诗佳这次没有叫嚷,只是无声地挣扎,但力量明显比刚才减弱了。两个肉体在床上纠缠着,翻滚着,像两条扭在一起的蚕虫。渐渐地,郝诗佳不再抵抗。程莱俯下头去,将嘴唇紧紧压住郝诗佳的嘴,弄得她几乎透不过气来。郝诗佳挣脱开大大吸了一口气,然后伸出双手将程莱的头摁到自己的乳房上。两个人热烈地亲吻着、搓揉着,然后动作忙乱地去解对方身上的衣服。

程莱进入了迷醉的状态,迫不及待地腾出手伸向郝诗佳的小腹。忽然,郝诗佳一把抓住了程莱的手。力量出奇的大,程莱无法做出任何进一步的动作。

“怎么了?”程莱满头大汗喘着气问。

郝诗佳一把将程莱推开,然后坐了起来:“你还真以为我要做这个?”

“要不然呢?”程莱被弄得一头雾水,傻乎乎地问。

郝诗佳不答话,只是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下床,穿衣服。

“干嘛?你要走?”程莱问。

郝诗佳还是不搭话,继续穿衣。

“现在早关门了,你要去哪?”

郝诗佳的动作停了下来,无奈地坐回到床边,卷曲的长发低垂在肩膀上遮住了大半个脸。

“你这有烟吗?”郝诗佳问。

“我不抽烟。”

“啤酒呢?”

程莱下了床,走到墙角的储物架拿了一罐嘉士伯啤酒,递给郝诗佳。郝诗佳拉开拉环,像喝水一样灌起了啤酒。程莱有些不知所措地搓搓手,转身走到CD播放机前,拿起一张纯真使团的专辑播放起来。音乐响起来,好歹让有些凝固的空气重新流动起来。程莱重新走回床边,靠着郝诗佳坐下。他忽然想起郝诗佳刚进来时说她包里有那个东西,于是拿过郝诗佳的运动包,好奇地在里边翻着。

"随便翻女孩的包可不礼貌啊。”郝诗佳淡淡地说。

程莱不动于衷,继续着他的动作。他翻到一只口红和一个化妆盒、沐浴露和洗发水、钱包、纸巾,可始终没有避孕套。翻看完郝诗佳的包包,程莱用两只胳膊撑着身子,坐在床边静静地听起音乐。而郝诗佳则一口接一口地喝着啤酒。

当播放到那首《500 miles》时,程莱伸出左手撩起郝诗佳脑后的长发,露出她光洁颀长的后颈。迟疑了一下,他低下头去在她后颈上亲了一下。郝诗佳没有反抗,程莱又继续亲吻,并将她的身体扳向自己。两个人对视了几秒钟,开始动作轻柔的接吻。纯真使团的歌舒缓如涓涓细流,两个人的亲昵也随之变得轻柔而节制。但不知不觉的,他们的动作又再次升级。黑暗中,他们赤裸着身体互相贴在一起,感受着彼此的心跳和呼吸。

就在程莱准备再进一步的时候,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程莱猛的一惊,有些怯生生地问道:“谁?”

“我,是我,快开门!”程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竟然是彭恰的声音!

敲门声越来越急促,像是要把门冲破了。程莱惊恐万分又惶惑不已。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做梦吗?他照例又用牙齿咬了一下下嘴唇,生疼。他转头看了一下挂在墙上的时钟——午夜11点16分,还差一分钟药效才结束。

程莱嘴里说着“等等”,一边下了床走向房门。但他故意把动作放得很慢,希望把这一分钟熬过去。彭恰仍不停敲着门,声音越来越大。程莱一边说着“马上,马上”,动作却蜗牛一样的慢。他一边盯着墙上时钟的指针,一边挪到房门。当他不请愿地将手伸向门把手的时候,忽然眼前一黑......


(十一)


当程莱的视线再次明亮起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又坐在了自家书房的椅子上。他回过神来,回忆起刚才眼前一黑的时候自己好像快速地在一个隧道中飞行。他意识到蓝色胶囊的药效已经结束,虽然回到现实的旅程似乎没有那么梦幻,但他看着书房里熟悉的一切,确信这趟旅程的确结束了。他感觉到一种无尽的失落,又有一种难言的解脱。

彭恰怎么会出现?”——程莱回想起刚才那一幕,感觉简直不可思议。

一边寻思着,程莱出了书房来到卧室,却发现卧室里空无一人。“这真是奇怪了,彭恰人不在,难道......”程莱的心像只得了失心疯的袋鼠狂跳不已。他找来手机拨打彭恰的电话,却显示用户不在服务区内。他又照例深吸了两口气,在心里默数着“一,二,三,四”,然后走到冰箱取出一瓶喜力啤酒,打开来喝了两口,不断自言自语说着:“冷静,冷静。”

忽然,门外传来钥匙伸进钥匙孔的声音。程莱僵在原地,看了两眼房门的方向,又迅速扫了一眼放在壁柜上的一根棒球棒——那是屋子里唯一可以防身的东西。

门开了,是彭恰。程莱急匆匆迎上去,一边问:“你去哪了?”

而彭恰却冷冷地反问:“你呢?你又去哪了?”

“难道彭恰也跟着自己穿越了?”程莱呆立着在心中默想,脑子飞快却又混乱地转动着。

程莱正准备追问,感觉眼前又是一黑。眼睛再次看到东西的时候,他发觉自己又坐在了书房的电脑前。程莱困惑不已,找来药盒里的说明书细读。这一次,他翻到背面,发现了之前没有看到的内容:在药效即将结束到结束不久的这段时间,使用者会感觉到短暂的幻觉。这是时空转换的正常现象,请勿担心,幻觉会在短时间内自行消失。

程莱将信将疑,他轻轻走向卧室,推开门。这一次他看到彭恰侧躺在床上,睡得正熟。他蹑手蹑脚地走到床边,伸出手轻轻摸了一下彭恰露出被单的脚踝。彭恰的脚踝轻微地抖了一下,然后缩进了被单里。程莱轻轻上了床,小心地挨着彭恰躺下。他再次深呼吸、默默数数,尽量让自己的头脑冷静。他意识到,刚才彭恰开门进来的那一幕是幻觉,在药效最后一分钟里,彭恰敲门的情形也是幻觉。

程莱静静地躺在床上,梳理着所有的思绪。他回想着刚才的穿越之旅,这一切是如此难以置信,但却真实发生了。他真的回到了那个冬夜,真的再次见到了当年的郝诗佳。而随着自己不同的言行,郝诗佳也相应地有了不同的举动。但出乎意料之外的是,郝诗佳竟在关键时刻态度忽然转变。女人真是一种奇怪而复杂的生物,这一点再次得到了验证。大概郝诗佳真的并不是只想和自己一夜激情,因为她的包里并没有那个东西——她撒了谎。

“程莱,开门!快开门!”睡在一旁的彭恰大喊着。程莱连忙扭头去看,只见彭恰紧闭着双眼,喊了两声之后又归于安静。她在说梦话,而她说的梦话竟跟刚才穿越之旅的最后一刻一模一样。这真是太奇妙了。或许,这世界上从来不会有什么凭空产生的幻觉?

程莱侧脸看着熟睡中的彭恰。这不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人,却自有一种恬静淡然的美,像静静插在花瓶里的一朵非洲菊。尤其是在熟睡时,她在程莱眼里特别美。如果这个女人能多一点自我,多一点孩子气的任性,就像郝诗佳那样,会不会更可爱?然而,没有谁可以完美无缺。刹那间,程莱脑子里闪过往昔的一幕幕:多年前一个盛夏的下午,他站在街角顶着烈日卖力地抱着吉他弹唱,汗流浃背、酷暑难当。忽然,他眼冒金星瘫倒在地。醒来时他发现自己躺在一间陌生的屋子里,一个女孩正手捧一碗绿豆汤坐在床前。那是他和彭恰的第一次见面,一点也不浪漫,却开启了一段多年的缘分;第一次在小剧场开演唱会,临上台前他紧张得手心直冒汗。是彭恰淡定的笑容给了他自信和镇定;因为收入很少付不起房租,是彭恰用自己微薄的工资撑起租房的费用;第一次组建的乐队解散,乐手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只有彭恰一个人留下来陪在他的身边,陪他在深夜无人的马路上飚摩托、喝闷酒,陪他疯、陪他闹......当这所有的一切像过电影一样地闪回,程莱意识到一个事实——没有彭恰,自己其实走不到今天。想着想着,一行热泪喷涌而出。


(十二)


婚礼如期举行。他们只是包了一间规模不大但装修别致的餐厅,请了一百来个客人,包括程莱的音乐伙伴、团队成员以及双方的父母亲友等人。新娘哭得稀里哗啦,程莱也是不时低头拭泪。两人这一路走来,其中多少酸甜苦辣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

婚礼结束的当晚,程莱毫无预兆地来了灵感。他迅速撇下现场留下聊天的几个女方的客人,赶到家里给费蒙的那首曲子填上了词,并给新歌取名《后悔先生》。费蒙收到词作后兴奋异常,连称那就是他想要的感觉。程莱想到费蒙此前说过,这曲子其实是在梦中梦到郝诗佳哼唱出来的。他本想再问问费蒙这事到底是不是真的,想想还是作罢。有的事情打破沙锅问到底未必是最好的选择,就让一些迷继续存在下去好了。

几天之后,之前拉下的那个电视专访也如约而至。专访的主题是关于他的音乐历程,谈他的创作,谈他的演出,也谈他的团队发展。末了,主持人问出最后一个问题:“如今你的音乐事业已经如愿获得了很大的成功,那么你的生活中有什么遗憾或者后悔的事情吗?”

世上的事情往往就是那么充满了巧合,这问题一下触及了程莱这些天的所思所想。他有些惊讶地一愣,想了一下说道:“我们每天总要经历许多事,见到许多人。但大多数是些琐事、平常的普通人。你每天接触这些,不会觉得它们有什么特别。只有在你某个时刻回头去看的时候,才能感知其中的珍贵。人就是有这样的劣根,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们要提醒自己,不要做这样的人。如果说真有什么值得我后悔的事情,大概是直到今天我才意识到,我的爱人对我是多么重要。没有她,就没有今天我的一切。”

......


(十三)


在越南一个小镇的郊外,程莱和彭恰骑着租来的自行车穿行在小路上,呼吸着飘着麦穗清香的空气,感受着吹在脸上清凉的风。这是他们蜜月之旅的第一站,接下来还要去芽庄、清迈、曼谷......旅行总是能让程莱彻底放松,所有关于音乐的事情可以抛诸脑后,任由自己神游八方。他忽然冒出一个念头,此时骑行在身边的假如换成是郝诗佳会是怎样?把彭恰换成郝诗佳,这是他不时在脑内小剧场上演的戏码。

后悔似乎是人生的一种宿命。说到底,不管如何选择,总会免不了对一些做过或没做过的事情后悔。当人做出了某种选择,必然意味着对其余一些事情的放弃。得到的往往不觉精贵,得不到的又总是不断撩拨着自己的欲望。就像旅行,当你走上一趟旅程的时候,只能到达一个目的地。你无法将一个自己分身,同时去往几个地方。或许最好的选择是——选择自己的爱,爱自己的选择。至于那些错失掉的东西,就让它们随风而去好了。或者,只是在某个午夜的梦里细细品味它们,大概也是不错的。

天空渐渐积累了一些乌云,乌云的缝隙又透出几缕阳光。不一会儿,天空飘落起雨滴。路边正好有一处凉亭,程莱和彭恰停下来躲进了凉亭。程莱掏出地图来再查看一下路线,以免走错了方向。他想到那个蓝色药丸的说明书说:“重新回到现实,你的人生轨迹也将随之改变。”自己的这次穿越之旅,相较当初或许改变了什么,但也可能什么也没有真正改变。他希望巫师的话不会应验,他只想按照自己心中既定的方向,将未来的路走下去。

此时道路后方传来一阵七零八落的单车铃声和嘈杂的人声——是一群骑着单车的驴友赶上来了。程莱看着这些不顾雨滴的驴友们奋力而兴致勃勃地骑行着。他们一个紧接一个,像一群洄游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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