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阅读《约翰,克里斯朵夫》,开始阅读这本书已经快一个月了,也因为是一部大部头经典之作,也因为文化差异和地域差别,阅读的速度确实很龟速。
在阅读中特别是从第四卷反抗开始后,阅读的速度明显比之前更慢了,之前内容是关于主角的成长经历,年代感还相对没有那么强烈的对比,从这一章节开始,主角开始了艺术家的职业生涯,这样作者就不得不从年代背景、音乐门类、音乐家等多方面进行详细的描写。要读懂一段关于音乐的文字,需要配合多种方式才能展开,首先,要把社会背景了解到位,然后,把文中所提到的作家和作品找来听,最后,再把一些跨越不同国界的历史背景再研究清楚。
这时,才能从一段文字开始读起,主角有自己的音乐鉴赏力,并不盲从于社会标准,不苟同一些普及类的音乐见解,结果,让他在事业中,处于一种很尴尬的位置,有才华的他能写出很多曲子,得到了大家违心的赞赏。这时的他很清楚,因为,他对音乐有一种特殊的嗅觉,对自己的作品有更加理智的看法。可是就如同我们今天的生活,作者与我们都不想承认自己的平凡。
其中有一段文字特别打动我,讲到主角在听到自己所欣赏的贝多芬、韦伯、门德尔松、舒曼的音乐时,能感受到作家当时的感受,有时是一阵田间的微风,有时是太阳的炙热,有时是阴霾的天空,我想能对音乐有如此的敏锐度,大概就是艺术天赋吧。
虽然,这本书我读的很慢很慢,我却不想读的粗制,每一次在阅读时听着这些作家的乐曲,有一种恍惚中更能懂得书中内容的感觉,主角遭到羞辱时,音乐也会显得悲伤,主角感受幸福时,音乐似乎也变的更加轻快起来。
阅读,让我们看到不一样的世界,通过文字你能去到从来没有到过的城市,甚至会喜欢上你从未曾接触过的音乐领域。
阅读,让我又一次感受到它的魅力,文字是没有国界和时空感的,你可以任由你的思想,自由来去。
书,请容我慢慢读,音乐,也让我慢慢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