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之前》从片名来看,我预估这是部爱情片。从前几句的影片介绍来看,我猜想这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灰姑娘与身体残缺的王子相爱的故事,灰姑娘用她的乐观和热情拯救灵魂被身体困住的王子,最后王子在鼓励和坚持下康复,两人相亲相爱的在一起。我意淫的是这样的一个happy ending。然而影片结局证明我大脑被唯美偶像剧的套路荼毒的不是一星半点。这部影片不仅仅是玛丽苏和杰克苏的爱情故事。
影片一开始,男主(威尔W)以帅气多金、年轻有为,即将迎娶白富美的人生赢家形象出现。天妒英才,一场意外令他失去自主活动能力,颈部以下瘫痪,行动只能通过那个高级全自动的轮椅。生活翻天覆地的变化让他的人生惨淡黑暗,终日在豪华的城堡里闭门不出。他的眼神空无一物,充满绝望,仿佛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抚慰他死一般寂静的心灵。机缘巧合女主(露依莎L)成为他的第六任护工。L是个小镇姑娘,青春富有活力,每天穿的五彩斑斓,服装风格自成一派。是那种从眼睛里都能看出笑意的乐天派,即使成全家人牺牲自我也没有丝毫埋怨。
第一次见面W搞怪吓坏L,如果不是妈妈的安排,他不会想要护工。从W的冷漠排斥、L的尴尬无措,到W面露笑容、倾心交谈,两人渐渐成为知心朋友。L天真的以为W在她的真诚努力下,重新感受到生活的乐趣,可她却偶然听到W计划安乐死,这一噩耗让她倍受打击。一个傻乎乎的阳光女孩怎么会想到竟有活生生的人一心想死,这简直可怕。
在姐姐的启发下,她灵光一闪决心要转变他寻死的想法。于是收集了很多残疾人励志的材料,查阅效仿为他做了一张行程表,陪他去观看骑马比赛、听音乐会、去旅行,希望重新点燃他对生命的激情。
两人在相处中,互生情愫,一句“只要你想,我愿意”,对方即可心领神会。我愿意为你刮掉胡子,我愿你陪你去参加前女友的婚礼。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为了爱而求生,但唯独这次他不能满足她。
他并不是开始就颓废消极,何尝不曾努力重新站起来。意外发生后,他每天配合复健,坚持了一年,也就只能勉强活动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他经历的是不向命运和病痛屈服的希望,被所爱女人抛弃的失望,到被宣判脊髓性瘫痪无期徒刑的绝望。
诗人艾米莉·狄金森认为“我本可以容忍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不幸的是,他不仅仅见过太阳,还是太阳下耀眼的那一个。曾经的他,不仅事业有成、前途无量,还是一个热爱生活,具备顽强意志,喜欢挑战极限的冒险者。他追求的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的顶端——自我价值的实现。如今,却连吃喝拉撒的基本需求都要依赖别人。
他经常坐在轮椅上,眼睁睁的对着窗外一坐到天亮,余生一眼望到尽头,没有波澜,没有期待,没有激情,了无生趣。这不是他活着的意义。
遇见L之前,他失去的是作为正常人的能力。遇见L之后,他失去的还有作为正常男人的能力。
面对心爱的女人,他自己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不能为她做,这样不完整的爱让他情何以堪。她值得更完整的爱,他能做的只是让自己解脱,放她自由,鼓励她张开翅膀,发挥潜能,资助她追求时尚梦想,创造属于她的一片天空。
W与父母达成的六个月协议并没有因为遇见L有所改变,这个决定不是一时冲动,不是生无可恋,而是超越了亲情、爱情,寻求生存的价值。如果生不能带给自己和他人更美好的体验,他希望以另一种存在形式陪伴左右。
遇见W之前,L耕耘一亩三分田,努力赚钱贴补家用,没有多余的想法。遇见W之后,L接触了新鲜事物,开拓了视野,奔向广袤大草原,开展新人生。可以说,这六个月是W最后的愉悦时光,也是W意外后最有成就感的时光。虽然两人最终没有在一起,但也不觉遗憾,一场相遇成就了彼此。
这是一首浪漫而凄美的爱情挽歌,影片中男主帅女主靓,场景特别英伦,音乐好听到震撼,光是这些华丽的背景,都足以吸引我看上个几遍。此外,结局让我意外但细想又合乎情理,完全打破了中国的那句古话,“好死不如赖活着”。
而后,“问题少女”开始上线。换做是我,我会怎样选择?设身处地的想了想,我理解并尊重W的选择,因为生命是自己的,他有权支配。
联想到前段时间那个为情自杀的女记者,同样是选择死亡,对她的做法我却不敢苟同。在朋友吐槽渣男如何渣的时候,其实,令我费解的是,为什么会有人因为情伤了结自己这么年轻的生命,竟然还是为了一个人人愤恨的渣男。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暂且估计渣男会伤心会难过会愧疚,一个月?一年?两年?为他值得吗?
翻看了她前期的微博,感觉是一个爱旅行、有思想、有追求的姑娘,也浏览了她后期发布与渣男的聊天记录。是不是相爱时有多甜蜜,情断时就有多悲伤。是不能接受渣男的背叛,是不能接受不爱了的事实,是无法面对受伤的自己,还是向他证明你爱他胜过自己的生命?无论是哪一个,应该都不能成为轻生的理由吧。
感情方面能不能保留一点理智,想想张小娴那句经典台词,“想要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一个:时间和新欢”。有什么过不去的坎不如交给时间。有手有脚有一颗跳动的心,想想生命的美好。
可惜资历尚浅,还未能参透“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种哲学问题。以一个秤子的角度来看,我会衡量值不值得。生命是自己的,你有权利选择生死,但要生有其值,死得其所。
Ps:好喜欢看露依莎为威尔刮胡子,and那条红裙美丽极了O(∩_∩)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