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写一些东西记录我和他的故事。可是每每提起笔都觉得烦躁,屡屡搁置。有时觉得无话可说,有时却感到想写的太多,不知从何处写起。最近接触了简书,忽又起了意。
我喜欢他。他长得不帅不高,但人缘很好(包括女人缘),他是个热心幽默有责任感的男生,正是这一点慢慢吸引了我。有一次班里排话剧,还缺一个演员,有一个同学就叫他来暂时演着。我对他的记忆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慢慢地,接触多了,我们几个玩的来的就成了一个小团体,四个男生,四个女生。到了初二重新分座位,我们八个刚刚好分成四对同桌,而且彼此靠地都挺近的。当时就觉得很神奇,咋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儿呢,现在则认为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
后来我们经常周末一起玩,他总是招惹我,准确来说是怼我,我常被他逼得上窜下跳,毫无招架的能力。青春期的那种感觉很微妙,就像我一开始认为我不会喜欢他,我跟他只是哥们关系,但是却在慢慢沦陷。青春期的那种感情很晦涩,就像我怎么也描绘不出当时内心的悸动与张狂。
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或许是他帮着我们打扫卫生区的时候;或许是他看到我管班里纪律十分吃力,替我喊“安静”的时候;或许是他在赛道上跑三千米第一的时候;或许是看他在湖边捡贝壳的时候;或许是......这么多年了,年少时的那些记忆早已经模糊地难以触碰,就像一段经历了上千百年的书卷,当被今世人慢慢展开时,却发现字迹斑驳脱落,你明明知道那些记忆很重要很美好,当你在大脑中拼命搜索却不得,好像把自己的心剥出来,看看到底是什么让我牵肠挂肚却不得。一切只因记忆太久而那个人太远。
我还记得当时班里有起哄我和另一个男同学的——他也是我的好朋友之一。有一次我们去公园玩,我一个人跑到湖边,那个男同学穿过草丛慢慢绕到我后面想吓我,其实我早就听到了,偏等到她走进才先他一步猛地回过头来大声吓他,闺蜜在远处拍照,从那个角度看上去就像我们两个接吻了一样,他们在一旁起哄,我臊得满脸通红,却不忘偷眼瞧他,见他只是低着头像其他人一样笑着往前走,不禁失落。
几乎没有人知道我喜欢他,我只告诉过我初中最好的朋友——晓晓。初三的时候重新分班,其实我心里十分矛盾,一方面我希望跟他在一个班,时时刻刻能看到他;另一方面,却又怕跟他分到一个班,因为我怕管不住自己,我不敢跟他告白,我跟晓晓说我害怕失去这样一个好朋友,作为好朋友他真的挺好,说到底,我还是怕拒绝,不够自信。我抑制不住内心懵懂的情感扎根冒芽,我不停地告诫自己:不可以,你怎么能喜欢他呢?你应该珍惜和他的这段友谊,你应该好好学习不是吗?而另一方面我却享受着爱慕他的分分秒秒。有一种处境,你知道你在沦陷,却傻乎乎笑眯眯地享受着这一切。我想当时的我就是这样吧。我从来没有过男生朋友,更别提什么光着屁股长大的竹马。或许是天生的两性的吸引,让我慢慢走进他,我想探知他的世界,并陶醉其中。我称他为蓝颜,所以我说我怕失去他,失去一个带我走近我从未探知过的世界的导师。也许你会说这是你为自己的懦弱找的借口,谁知道呢?
我看到了分班名单——他跟我在一个班,我还是欢呼了,跑去抱住晓晓。那是个阳光刚好的上午,我走进教室,假装无意地扫了一眼教室,我看到了他,他对着我微笑,我的顾虑在那一刻一扫而空,“我就是喜欢这个阳光的大男孩”我嘴角不自觉地上扬,转身匆匆坐下来。
初三那年似乎过得很平淡,作为老师眼中的好学生,我的初三自然是在为考上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县里最好的中学而奋斗。老师安排了最好的同桌给我,明里暗里的较量再所难免。可是也就是在这个当口,我发现一个叫娜娜的女同学和他走的越来越近,我有时候生闷气,却也不好发作。好像他辜负了我,可是转头一想,我凭什么生气,我甚至连告诉他我心意的勇气都没有,不用说他们没什么,即便他们真的恋爱了,我也没资格评头论足。那是一个少女的小心思,它隐藏在潮湿阴暗布满绿苔的角落,却渴望见到阳光,期待抽芽开出绚烂的花。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高一,我以为他会考县三中——他曾经是这么说的。没想到还是在一中校园里看到了他,而且是邻班,每次课间去厕所的时候,总能看到在门口他站着走廊台阶上。一开始还会打招呼,时间久了,会看到他和他的同学谈笑风生,也不好意思去打招呼,自然,有些时候是女同学和他打闹,那时的我总会低着头快步走过,暗暗骂句:他奶奶的,闹什么闹。再到后来,不知是出于生气还是不好意思,即便是在学校里偶尔碰到,我也装作没看见的样子。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就会溢于言表,反正我身边的同学在我数次不经意的提起他的大名后,都认识了他。有一次我超常发挥考了年级第七,我高兴得手舞足蹈:“莉莉,我要告诉他我考了第七,哈哈哈......”“咦呦喂,看你那样子,说,你是不是喜欢他?啊?”这时我才发现我真是得意忘了形,为什么我的第一反应不是跟晓晓分享这个好消息,我胡乱说了些什么搪塞过去。走到隔壁班窗口,犹豫了好久,心里想了些什么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最终都没有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还有一次,学校举办秋季运动会。他报名了三千米长跑。三千米,对于我这种跑八百米都腿软的体育智障来说就是下地狱,可是对他就是小菜一碟。三千米安排在竞技赛的压轴项,那天下午,阳光正好,我坐在看台上,黑压压的人群,我只能站在板凳上,幸好我们班没有参与三千米的,我可以光明正大的为他加油。将近八圈的赛程,每次他跑过我们班前我都扯着嗓子为他呐喊。不出所料,他轻轻松松拿到了第一,八圈下来,他甚至不喘粗气,我看着他们班的人蜂拥而上,递水的递水,擦汗的擦汗,我只能远远地看着他,等他回到看台,等他们班同学回到座位,我匆匆走上前,仰头看着他:“哇,你真厉害呀,你不累吗,你都不喘哎。”那一刻,我真的抑制不住自己情绪,我知道我脸红了,我知道我眼睛睁得不能再大了,可能还有些泪花,反正我觉得它一定是亮闪闪的。好久没直视他的眼睛,我贪婪的看着,想寻找与我感情的共鸣,他只是平静地喝了口水,略带自恋:“哎呀,小意思。不累。”
我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看他比赛,高一还没结束,他就退学去参军了。他刚刚走的那几个月,我看到跟他身形相似的男生总会觉得是他,心猛地一紧,砰砰砰乱跳,待定睛看仔细,随之而来的便是失落了。
如今,他去西藏当兵已经三年了。时间和距离就像是一条大河,慢慢地冲走了我的记忆,我的感觉。也许这就是青春,一场轰轰烈烈的暗恋。现在,我们依然以朋友的身份相处,渐行渐远的生活轨迹让我对他的记忆越来越模糊。这样蛮好的,也许一辈子都不会说出口,我曾经那么喜欢他,卑微到泥土,终究没有开出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