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是一首传奇

曾以为,故事的主角,非得星目剑眉,遗世独立,身披金色铠甲,脚踏五彩祥云,乘风破浪而来。只是人群里的匆匆一眼,便能认出他的模样来。

然而,时光如雾,如纱,浓稠缠绵,早已包裹了末路的英雄,迟暮的美人,沉进了岁月的池沼,没过了头顶,连气泡都不见踪迹。

我想讲一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

月贞十一岁的时候,听说城里好赚钱,连夜便收拾好了包裹,跟着隔壁的姨母乘船去闸北。那一天,她故意起早,偏偏还是惊动了母亲。一路上,她在前头跑,母亲在后面追,毕竟年纪摆在那里,追得气喘吁吁,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跳上了船。

有些人,生了双脚,就是为了闯荡,没人挡得住她。

她原来也算是出生在富裕人家。父亲是棺材铺的老板。只是他早死,家里没了支撑,于是母亲去给人当了奶娘。

到了闸北的纱厂,她脑子活灵,工作认真,手脚也麻利,工头喜欢她,几年过去,也算是小有积蓄了,才回的嘉定。

一天她跟母亲出去吃馄饨,她只是埋头吃,也不认得同桌的那个胖女人是谁。哪知道,一碗馄饨下去,母亲竟已把她许给了别人。

脾气倔强如她,自然是不愿意的。天知道这新郎是高是矮,圆的扁的,面孔都没见过,心底里什么货色,更是不晓得了。

却也不急不躁,她眉头一扬便给婆家出了难题。非得拿出八金六对的嫁妆来,否则婚事免谈。想想这寻常人家,如何拿得出来这等金贵的东西呢,也算是婉转地拒了他。

偏偏,夫家还真拿出来了。

月贞想,大概这就叫命里注定吧。说出来的话,那是纸上钉丁,耍赖不得的。于是便嫁了。

那一天,朝阳如火,十里红妆。村子里的人都在议论,这迎亲的架势是头桩的,这新娘子的容貌也是头桩的。

挑起头盖,初见吴用,确实是眉眼温柔的男子,月贞心想没有嫁错,应是良人。哪里知道,这人样样都好,偏偏好赌。一次正好撞见他偷偷拿家里的东西出去,她毫不避讳地朗声一顿骂,硬生生地把他的赌疾给压制住了。后来的日子里,他是真的,怕了她了。

于是找了份正当工作,在米店里当账房先生。吴用心细,字又写得极其好看,老板很赏识他。

月贞以为终于苦尽甘来了。偏偏生活就是个爱折腾的主儿,不如意事,是源源不断的。

那一天,是个寻常日子,吴用像往常一样去粮仓里查数量,谁知道粮堆没叠结实,蓦地塌了下来把他压住了。老板伙计听到声响,急急忙忙跑来,只看见米袋下面两只不动弹的脚。把人拉出来的时候,已经没气了。

老板心疼,决定死马当活马医,拆了块门板架着,把他兀自留在粮仓里。足足等了六个时辰,终于听到里面传来咿咿呀呀的动静,魂儿还是回来了。

这时辰未到,有时候,就算是想赶,也是赶不走的。

之后,吴用便辞了工作,回到家里呆着,过了几年太平日子。但是终究是落下了病根。后来城里要开河,拉了壮丁。吴用是病人,虽不必下地,却被分去伙头那儿看炉子。一冷一热的,就得了风寒之疾。风寒本非不治之病,却很讲究,顶顶重要的是那几天要禁食,否则肠胃会受不住。偏偏那天,月贞出门去了,吴用醒过来,觉得饥渴难耐,忽见灶头上一大碗盛好的白饭,还冒着淡淡的热气,就着凉水,转眼就全部吃干抹尽了。等月贞回来的时候,吴用已经满口胡话了,一会儿说屋梁上有只猪猡在飞,一会说簸箕里有个神仙在讲话,整整折腾了一夜。

天亮了,吴用便去了。那一年月贞49岁,他只陪了她半辈子。

然而,这半辈子,也是曲曲折折的半辈子。

运道不好,碰上了抗日战争。记得那天,她回家的路上,远远看见天际线上灰蒙蒙的烟升起来。心里瞬间咯噔了一下,脑子还来不及反应,腿已经狂奔了起来。结果半路被个骑着脚踏车的小伙子拦了下来。他跟她说,姑娘别去,施家弄里全是鬼子,去了就回不来了。你信我。

当时还年轻的她,望了一眼远处的剪影,扬起的尘埃里有她的房子,有她的家。月贞一瞬间知道天塌下来是什么滋味了,她一屁股跌倒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哭,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是哭,一直哭,眼泪珠子掉了一地,渗进了土里。

而远远的那里,那个本该是她最熟悉的地方,渗进土里的却是血。隔壁张家姆妈一家,全都死在了刺刀下,连带着他们家的小儿子。这个调皮淘气的男孩子,她记得,他刚刚学会了走路便知道来月贞家敲门,朝她裂开嘴笑,跟她讨糖吃。

而她那个平日里理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家,也被肮脏的脚踏过了,被肮脏的手摸过了,满地狼藉,遍野残骸。小鬼子还在她的床头翻到了她和吴用的结婚照,被她的脸孔迷住了,搜遍大街小巷来找她这个花姑娘。

这是一场劫难,不亲身经历过的人,再怎么想感同身受,也无法真正地体会分毫。

还好,她还活着,他还活着,孩子还活着。

有些人,命硬,是因为,他的命是用脊梁撑起来的,棱角分明,不懂得何为软弱。

她的女儿惠琴跟她一样,都是能屏住一口气的人。那年城里开河,她就跟在男人的队伍里挑担,一抗就抗起两百斤土,全身的肉都绷紧了,眼睛瞪得滚圆,牙齿死命地咬着,可是就是不松手,不松手。

月贞的兄弟,是极有修养的人,脾气温和如水,与月贞最是处得来。当时他说想要出去做生意,开家面点店,月贞二话没说,就把手腕上的金镯子捋下来给他当本钱。可惜他却一时眼拙,娶了个悍妇。那时惠琴要帮家里配一面洋镜,便坐车又坐船,来十六铺找舅舅。不知道具体地址,便寻人问。那人一听便说道,那家人我认得,男人不坏,女人却很难缠。你不要出声,我带你去,但是别说是我带的你。

他便带着惠琴穿过窄窄的石库门弄堂,上了咯吱作响的木头楼梯。偏偏刚好碰到了正下楼的那个女人。

惠琴天真烂漫,张口便叫舅妈。

哪知道那女人厉声便骂:哪里来的野孩子,我没有你这样的侄女。

惠琴见舅舅偷偷摸摸地从门里探出头,朝她那儿无奈地摆摆手 ,然后又懦懦弱弱地把身子缩回了门里。

她默不作声地等了很久很久,弄堂里的风把脖子都吹凉了,才等来了舅舅。惠琴还是笑着,跟他讲配洋镜的事情。舅舅往她手里塞了张条子:哝,找这个李师傅吧。这点铜钿拿好,以后若没什么事,还是别来了吧。

惠琴继续笑着道谢。她把东西拿手绢包包好,小心翼翼地塞进怀里。然后她一路坐车坐船,回到家里。

月贞问她,拿来了么?

惠琴却再也忍不住,爆发一般地哭出了声,整个牙关都在颤抖。舅妈不认我这个侄女。她很委屈,哭得撕心裂肺。月贞只好无言地摸着她的头,一下又一下。

后来母亲去世了,亲戚们来奔赴这场离别的仪式。长子的媳妇没有好脸色,不肯让来的亲戚离开前吃顿热饭。

月贞道,平日的事我们不提,今天这日子,你不给我面子也要给姆妈面子吧。我们不吵,这锅粥让大家分了吃吧。

这小女人偏偏还是不屈不饶,硬是要夺月贞手里的碗。只听噼啪一声响,碗落到地上跌了个粉碎。此时的月贞已是怒极,朝着她就是劈头盖脸地一顿好打。随后把家里备的存货全煮了炒了。

大家分了,全部吃吃干净。月贞朝着满堂宾客不卑不亢地道,她的手艺是极好的。

此时,灶头间里那个被打得哭哭啼啼的泪人已不敢再多吱一声。

所谓仗义侠气,英姿飒爽,不让须眉的巾帼,大概便是如此吧。

后来听人说,这个脾气很好的男人最终也忍受不了这个悍妇了,在外头结识了另一个露水红颜。在那个年代,男人倘若结两次婚,是要吃官司关起来的,月贞知道了怕得很。可是那个姑娘,确实是真心爱他,什么名分也不肯要,偷偷还为他生了个孩子。而原配,却始终无所出。

这些故事,是我听外婆讲的。月贞是我的“太太”,本地话里,外婆的妈妈的意思。当时听者无心,如今回过头来一想,比起配偶,年迈的老人确实更当得起这两个沉甸甸的“太”字。历经年华,人情冷暖,踟蹰过比老更老的时代,旁观过比久更久的世事,最终自己也成了历史尘埃的一部分。

风住尘香,往事泛黄,思念漫太古。

在我孩提时代最早最早的记忆里,她已经是老人的模样了。鹤发鸡皮,沉默寡言。粗糙的老式黑白相片里,看不清她年轻时候的容貌,无法想象,当时那是怎样一张脸,可以教一整队小鬼子没日没夜地寻她。

我知道的只是,她烧饭的手艺很好,浓油赤酱,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小的时候,我吃饭磨磨蹭蹭,一口饭包在嘴里怎么也不肯咽下去。这一顿饭,一喂可以整整喂一个钟头。记忆里,她只是盯着我,皱着眉头,却也不催促,只是两只手一直捂着饭碗,生怕天冷饭凉。

天气好的时候,她便拖一把竹椅到天井里晒日头。或是假寐,或是盯着远处出神,想她自己才知道的心事,或是全神贯注地看我玩闹。

小的时候,我少有女孩子的样子,有一双绑不住的脚,心野在外头,挖空心思了想溜出门玩。有一次,我试着从篱笆的间隙里钻出去,恰好被她抓个正着。不知道她枯柴一样的手,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的劲儿。任凭我怎么扭打,都始终挣脱不了,于是一时间,未被驯化的顽劣与暴虐脱缰而出,等回过神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一口狠狠地咬在了她的手背上。她不叫也不松手,只是定定地望着我,任凭血珠子砸在地上。

后来,每当我忍不住顽皮的时候,她便给我看她手背上的疤,我便不敢再吱声一下。

在她腿脚还利索的时候,每个周末她都会和小姐妹一起去教堂做礼拜。我有一次问她,究竟跟耶稣求了些什么,她说,要你听话懂事,读书好。

后来,她得了老人不得不得的病,只能卧床不起。而我的课业也愈加繁重,只能偶尔地去探望她。起先,她还会絮絮叨叨地说好多话,会拉着我的手,让我去摸她冰冰凉皱巴巴的手臂,上面的皮肤像蛇蜕下来的一样,松松垮垮地挂在骨头上。再后来,她的话愈来愈少了,大多数时候,她只是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看,想着她才知道的心事。只是我每次去探她的时候,她总是不忘问一句,读书好不好。

再后来,我忙着准备高考,很久很久都没有凑出时间去看她。等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却被告诉说,她在高考前的某一天已经悄然无声地走了,甚至下葬的时候大人们也没有通知我去,生怕乱了我考前的心绪。

他们说,那天她一袭干干净净的白衣,雪白的灵柩上雕着她所信奉的十字,容貌清澈,安详入土。

而我,却错过了这场重要的仪式,没有经历告别的死亡,徒留下空荡荡的悼念,悬浮在空气里,不知该皈依何处。她的模样也从没有再出现在我的梦里,来给心里未成的执念划下一个安慰的休止符。

她的离去,也是一如既往的果决。

年华似水,早被人抽干成了轻飘飘的风月,成了小玛德琳蛋糕的替代品,浸泡在雾气氤氲的茶水里,算是对得起满腔的文青情怀了。然而,真正的往事却是很沉重很沉重的东西,容不得挽留,追忆也无力。

时光像是只得了道的老山龟,兀自笃定向前,你奋力朝她奔跑一尺,她却已走过一丈。

那些被遗忘了很久的事情,一直被关在常日缠身琐事之外,生活得如此匆忙,因而来不及停下来须臾,回过头去看一看,它们是不是还在。天真地以为,大脑是一个足够庞大的容器,放得下层层叠叠的记忆,能够等到时光够老,双手够空,再笃定来一片片地取阅。然而回忆是一只自尊心太强的兽,容不得被轻慢地呼之即来,挥之即去。时光的氤氲也让钥匙生出了锈,再不能灵活自如地开启那把自己亲手扣上的锁。于是,好多想法总是一闪而过,转瞬又被卷进忙碌的节奏里,连记上一笔也无暇。

时至今日,有些事情终于渐渐能懂了,更多的事情却永远也来不及懂。总有那么多匆忙琐事推着你向前走,满目纷繁,不及细看,仓皇间抉择落下,自己却还浑然不觉。不知道此时种下的因,是不是能结出彼时那个想要的果。不知道现在觉得对的选择,立在十年,二十年以后,是不是还能觉得是对的。怀念总是迟的,只会擦亮你多年以后的眼,却没办法驱逐当下的半分迷茫。记录也只不过是一种提醒自己的形式主义,一个无声咬在虚无里的齿痕,为了治好很多年以后的失忆症。

唯剩下的是一首时光铿锵有力的传奇。木讷地还是想问,我们懂事的速度什么时候能赶得上时光的消逝呢?

某石 2015.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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