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啊,总觉得人生太长,时光很慢,永远也还远,所以总也仗着自己的这一点点资本,肆意挥霍。吃炸鸡要配啤酒,啤的白的一起下肚,好似不这样做,便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还年轻。
拼酒时的义胆雄风、豪情壮志,总觉得这样的人生才不算白活,可半夜爬起来疯狂地找药吃,因为疼痛难耐,发抖的双手将药粒撒了一地,跪在那儿暗暗发誓以后会注意的,会注意的。可第二天醒来,仍旧重复着以前的生活。
你很快活,然后难过。
你宁静,所以懂得。
慢慢地,开始为一个人的离世而感叹,甚至是感伤,即使是一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总以为生命本坚不可摧,然而总有种无形的力量,无坚不摧,直逼向死亡,令你窒息。感受着身边的生离死别,以为不可能死去的人一觉醒来就不在了,昨天还在通电话,今天就挂掉了。猛然惊醒,以后就见不到了,慢慢地你会忘记他的名字和声音,忘记这个人。所以你看,一辈子也就这么回事,到头就没了。
忘记,不止有难过。
有人在睡,有人在爬,也有人在跑,这就是生活了。想着安慰难过的人,却丝毫看不出他脸上的难过,反倒是对方为自己打气,掷地有声,振聋发聩。所以我们脸红,坚强的是最难过的那一个,需要振作的却是相安无事的另一个。既然如此,请奔跑,哭过后受累的不应该只有泪腺的。
我在笑,所以很骄傲。
这一生,愿独钓寒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