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气,说上一句话也惊天动地。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块黑板,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小时候我以为你很神秘,让所有的难题成了乐趣。长大后我就成了你,才知道那个讲台举起的是别人,奉献的是自己。”——谨以此歌献给我的老师们!
初一入学两周后的一个下午,天空还是那样蓝,初秋的天气还有点热。第一节上课前,同学们还在一如既往地为这节没有老师的英语课该怎样度过而七嘴八舌的时候,教导主任领着一个学生模样的人突然出现在我们的教室。此时,教室里立即静了下来,喘气的声音都能够听到。主任郑重的说,这位老师叫任建义,刚刚高中毕业,从今天开始,他就是我们初一两个班的英语老师并兼任我们初一.1班的班主任。同学们出于礼貌,先是欢迎,继而就是疑惑,自开学以来我们的英语老师已经调走一位,这位能胜任吗?能够坚持的住吗?能够教好英语课吗?一连串的疑惑写在一个个稚气未脱的孩子们的脸上。
新老师倒是马上进入角色,先是统计学生姓名、家庭住址等信息,然后又召开班委会了解班内情况,接着就是分组、并分配值日任务,忙的不亦乐乎。我们看在眼里,但心里还是疑惑满满的,这么少不更事的老师,行吗?
常言道:亲其师,学其道,信其理。接下来的一切,让我们慢慢喜欢上这位老师。他上课环节齐全,讲解清晰,思路明确。英语本来就是我们进入初中接触的最新学科,其他学科在小学就已经接触,所以格外重视。但前一段时间的英语课同学们很是迷茫,直到任老师上课我们才真正领略了英语课的风采,并发自内心的喜欢上英语课。单词、句型、语法,阅读、背诵、写作。慢慢地、慢慢地我们走入了别样的英语的世界,我们逐渐地懂得了英语课该如何上,英语该怎样去学习。更重要的是,在初一下学期,他就系统的教给我们英语音标的知识,为我们以后的英语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也从此真正喜欢上了英语。此后,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保持在90分以上,一直到中考、高考、大学甚至是工作以后的英语考试,一直是非常突出的科目,这与任建义老师的教学是分不开的。现在,身为老师的我,虽不是英语老师,但学科教学中重视激发兴趣、讲究学习方法和注重知识基础的做法不能不说与任老师有很深的渊源。
初中的语文学科,刚入学时给我们上课的是王爱菊老师。她教学认认真真,兢兢业业,注重基础知识教学,字词句、篇章结构处理非常认真,每次的作业都全批全改。但由于身体原因,初一下半年,不再教我们。这期间,都是其他年级的语文老师轮流给我们代课,先是任勤秀老师,后有吴振华老师。任勤秀老师给我们上的是《卖炭翁》一课,印象最深的是他领我们充满感情的阅读这篇文章。“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卖碳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食……”至今记得他阅读课文是的语气和腔调,终身难忘。后来慢慢懂得,这就是古诗词中的“吟诵”。后期吴振华老师接手,对他的印象是注重基础,落实到位,布置的作业,不管男生女的,做不完的要挨揍,所以他的课作业都认真对待。印象最深的是他上的《口技》一课,把口技的一个个细节演绎的淋漓尽致,步步惊心,仿佛身临其境。
四月份左右,由于王老师的身体一直没有恢复,燕西喜老师从临近的乡镇正式调入我校,成为我们的语文老师。初次见到燕老师是在早操操场上,他白衬衫,黑裤子。对燕老师的初步印象是温文尔雅,面容清绪,有传统知识分子的儒雅气质。随着教学的推进我们慢慢喜欢上了这位年逾天命的教师,他工作认真,和蔼可亲。教学中注重对文章细节的分析。记得当时学周立波《暴风骤雨》中的《分马》一课时,他把分马的情节和人物变化分析的惟妙惟肖,清清楚楚。在学习节选自柳青《创业史》中的《梁生宝买稻种》一文时,更是把环境描写和人物描写分析的明明白白,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小说的人物刻画中“什么叫入木三分”,“什么叫惟妙惟肖”。他把梁生宝这样一个刚刚脱离旧社会苦海翻身当家做主人的农民形象,活脱脱的给你展现出来,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从那时起我开始懂得什么是小说——就是小处多说说,注重细节描写,这一认识在后来读了《余华评传》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印证。
初二学期开始,任建义老师辞职复读备战高考,班主任由燕老师兼任。燕老师可以说是中学阶段对我影响最大的老师,除了学科学习方面,最重要的是成长方面。作为班委成员和语文课代表,我与他接触机会多。不管是学习方面还是班级工作方面,我只要有一点成绩他都会及时肯定和表扬,最大可能把一个三观正在形成时期的孩子内心的向上、向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给充分地调动起来。初三时,我因预选考试失利而情绪低落 ,燕老师及时、耐心地安慰我、鼓励我,说只要自己有理想有目标机会还有很多。使我很快从灰暗情绪中走了出来并及时做出调整,积极备考中考,最后以优异成绩被广饶四中录取。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