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读来似曾相识,再次遇见还是惊悚得我一遍遍去打量写出这样故事的作者,美国作家E.L.多克托罗。他老了,发际线退后到前额变得特别宽大,胡须花白,脸上皱纹很多。只是,笑得这么宽容的人,怎么写出来的故事发出的寒光比刚磨好的刺刀还锋利?
妈妈对“我”说,叫我道拉姑姑吧。多克托罗的短篇小说集《幸福国的故事》中的头一篇《平原上的屋子》这么开篇,有没有读者像我一样吃惊?吃惊或者平静,我们都会被“母亲让儿子管自己叫姑姑”的引子吸附得丢不开手地必须一口气地读完这篇小说——谁又能想到,《平原上的屋子》质地如此柔软的词语,引出的故事竟然这么凶残和血腥:害怕在芝加哥犯下的杀人案败露,妈妈带着“我”来到平原定居。“我”对妈妈的决定那么不屑。可是随着又一桩凶杀案依计如期完成后,我们读懂了,“我”对妈妈的反感,只是作家借用了声东击西法,这一对合作默契的母子,为了钱财已经联手杀死了好几位成为“我”继父的男人,“我”怎么能不知道妈妈突然从芝加哥移居到寂寥的平原,是为了什么!这对母子干下的勾当,叫人齿冷,作家还将其归入一本名叫《幸福国的故事》的书里,所谓反讽,多克托罗示范给我们看了。
读得惊魂难定,几乎想放弃这本书了,又觉得名叫“幸福国的故事”总有甜蜜的片刻,就带着偶遇温暖的期待继续往下读:《婴儿威尔逊》、《乔伦的人生》、《沃尔特•约翰•哈蒙》、《玫瑰园里的死孩子》。分别用一句话概述这几个故事的主要情节,分别是:凯伦偷了一个婴儿以后,她的伴侣莱斯特只好伴她四处逃遁;孤儿乔伦因为貌美逗引得男人不能自已,也因此3次为人妇与5个男人有过勾连,故事结束时她再度被人抛弃打算以自己的美貌为起点开始新的生活;沃尔特•约翰•哈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打着宗教幌子的骗子,“我”应该是看得明白的,却不得不任由妻子贝蒂越过界线地亲近哈蒙。哈蒙携骗来的巨款带着贝蒂远走高飞后,“我”并没有像读者以为的显得那么痛悔,“我”像是要成为再一个哈蒙;克里斯蒂娜•斯蒂文森用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抗议上层社会的虚伪,可是,上层社会自有其完密的保护膜,斯蒂文森小姐的做法只是激起了一时的喧嚣——从一日三餐难以为继的下层贫民,到富足而精神生活匮乏的中产阶级,再到风光无限的上层社会,多克托罗用剥开5只外表光鲜的“橘子”后暴露给读者满是败絮的方式告诉我们,全世界都在羡慕的幸福国里的故事,与幸福沾不了边,甚至,是凶手、是伤害、是欺骗、是不得不顺从权利和金钱。何谓反讽?《幸福国的故事》示范给了我们。
杀人、偷孩子、巧立名目骗人钱财,在多克托罗看来,就是幸福国的真相,未免让读者沮丧。如果实在要找一个亮点提振阅读者的信心,它就在《婴儿威尔逊》里。鲜花店的雇工自说自话地从医院偷走一个名叫威尔逊的婴儿,固然是一个暗黑的故事,可是,凯伦偷婴儿就是为了尽心尽力地抚养。莱斯特清醒到凯伦触碰了法律界线后,想方设防帮助凯伦送回婴儿,可算是整本书的第一抹暖色。第二抹暖色,也来自《婴儿威尔逊》,还掉威尔逊后凯伦和莱斯特流落到美国边地过起了相亲相爱的幸福生活——总算踩实了书名中的幸福一词。
可是,凯伦为什么不与莱斯特生一个自己的孩子而要去偷威尔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