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巾

本文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本文参加鸟伯乐“此地有鸟”PK赛七月征文,PK对象:微微子。

01

欢歌街是一条老街,街两旁是参差不齐的老居民楼,两楼之间还有一些平房。人们喜欢把楼按照各种形状来命名,比如板凳楼、火箭楼、大板楼等。别看这些楼破旧,住着也不宽敞,可邻里之间相处和谐。

这些老楼大多是筒子楼,一个走廊门进去,住着好几家。这几家共用一个走廊 ,卧室在一侧,厨房统一在另一侧。到了做饭的时候,各种香味就飘了出来,谁家做了什么谁都知道,厨房的门从不上锁。

七八十年代,一个家里有好几个孩子是很正常的事儿。如果谁家孩子放学饿了,可以去别人家厨房自己找吃的。谁家包饺子,也会给左邻右舍端过去尝尝。

欢歌街的路两旁是两排栽种多年的杨树,枝干粗壮,高耸入云,就像忠诚的卫士一样,终年守护着这条老街。

吴歌家住在街东头,王欢家住在街西头,吴歌比王欢大一岁。他们和街上居住的孩子一样,每天上学要从欢歌街走过。学校是按区域划分的,他们就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后来两人双双考入同一所高中。他们同年不同班,本来没有什么交集。可一次意外,让他们相识。

高中的校址要向东走一段路,再拐两个街区才能到,吴歌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王欢家。

高一下学期的某一天,同学们晚自习放学回家,王欢和一个女同学分开后,独自一个人往家走。走到一处僻静的地方,三个社会小混混堵住了她的去路。他们穿得流里流气,上身穿着格子衫,下身喇叭裤,梳着长发,脚上穿着皮鞋。

其中一个小混混说,小妹妹,长得这么漂亮,陪哥几个玩玩,我们请你去喝酒。说完,冲着另外两个同伴哈哈大笑起来。

王欢吓坏了,表面故作镇定,她大声说,让开!

呦,小姑娘脾气还不小,还是乖乖地跟我们走吧!那个小混混笑嘻嘻地说道。

休想,你们这些流氓,下流,无耻!

王欢把书包抱在胸前,一边向后面退出去,一边大喊,来人哪!救命啊!

吴歌放学正往家走,他老远地看到了这一幕,急忙跑过去,用身体护住了王欢。厉声喝道,光天化日之下,你们调戏女学生,算什么本事,赶紧滚开。

三个小混混一看,只是一个学生,根本没放在眼里。一个混混说,一边儿去,和你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找抽啊?你真是多管闲事。说完,他抡起拳头向吴歌打去,另两个人也扑过来。

吴歌平时喜欢打篮球,身体强壮,但双拳难敌四手,他以一抵三,并不占上风,被几个人打趴在地上,用脚一顿猛踹。吴歌双手抱着头,王欢急得不停呼喊。

这时,有两个骑自行车的大人赶过来。三个小混混一看形势不妙,吓得撒腿就跑。

吴歌只受了些皮外伤,流了些鼻血,他起身拍了拍衣服,整理好书包,用手擦了擦鼻血。王欢心里很感激他,低头对吴歌说,谢谢你!

没事儿,你快回家吧!说完,自己向家的方向走去。

第二天,王欢的父母拿了东西,去吴歌家探望,以表谢意。两家大人都是老街坊,一攀谈才知道,吴歌的姐姐和王欢的姐姐还是同事关系,两人平时关系很好。

高中的学习很紧张,两人偶尔见面时,也只是点头而已。可自从那次事件后,王欢的心里就没放下吴歌,她偷偷地喜欢了这个帅气的小伙子。

转眼迎来了高考。八十年代初,考上大学的学生凤毛麟角。王欢考取了本市的一所中专学校。同年9月份,吴歌体检合格后,选择参军。

02

王欢在9月份开学,学校在本市,学习不像高中时那么紧张,相对轻松,周末可以回家。

国庆放假期间,姐姐来家里串门,她从姐姐的口中得知吴歌当兵的地点在哈尔滨。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她想,应该给吴歌送一件礼物,也不枉当年救命之恩。可是送什么好呢?想来想去,听说哈尔滨的冬天冷,给他织一条围巾吧。算一算时间,新兵要12月初才走,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来得及织完。

问题是,给吴歌织围巾的想法固然很好,可人家吴歌会怎么想呢?人家会不会拒绝自己?如果织好了人家不要,被人家拒绝多难为情啊!

王欢和姐姐感情深厚,有什么知心话愿意和姐姐说,姐姐去年出嫁,离娘家不远。

周末休息的时候,她专门去了姐姐家,背着姐夫,把门悄悄地关上,姐姐疑惑地问,什么情况?

姐,和你说个事儿。王欢神秘兮兮地的样子。

啥事儿,这么神秘?快说。

你别笑话我,我想给吴歌织条围巾,人家当初不是救过自己吗?想表达一下心意。王欢的脸颊飞过一丝红云。

姐姐对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当然看出了妹妹的小心思,用手点着妹妹的脑门说,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小吴了?

王欢扭捏地推了一下姐姐,嘴里娇憨地说着,哎呀,姐……我没想那么多,就是心里很感激人家。

姐姐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说,你这么做是对的,咱不能忘记人家的恩情。你都十八了,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其实我还想和你说呢,吴歌的姐姐非常喜欢你,还想让你当她弟媳呢,她还说,她家孩子多,家里条件差一些,怕你不同意呢!

王欢心里一阵窃喜,看来,吴歌的家人对自己印象还不错。

姐姐又说,我看吴歌那孩子人老实本份,人品不错,你俩可以当好朋友相处,再慢慢了解。

姐,八字还没一撇呢,你要保密啊!不能跟外人说,也不能跟咱爸咱妈说。

行,我答应你,不和别人说。姐姐用手拍了拍妹妹的手。

你还没织过成品的毛活,能织好吗?

能行,学学就会了,宿舍有几个同学喜欢织些帽子,围巾,毛衣啥的,可以问问她们。

嗯,相信你能织好,织围巾简单,不用加针并针的那么复杂。

姐姐还特意告诉她,不能用纯毛线织,怕里面有生毛,容易扎着脖子,用含50%以上的毛线就行。

从姐姐家出来,王欢就去了商店,用她平时省吃俭用省下的零花钱,买了白色的毛线和织针。

她喜欢白围巾,看着干净。电视里的歌星影星,穿着中山装,搭上一条白围巾,多帅气呀!她顺便还从姐姐家带了一小团毛线,拿来练手。白色不禁脏,她可不想围巾还没织完,就把毛线弄得脏兮兮的。

织围巾是摆在王欢面前的一件大事,自己平生第一次为一个大男孩织围巾。不知道人家是否能看得上,如果织得不平整,长短不合适,吴歌戴上会让别人笑话。

对于织毛活她不太陌生,姐姐未出嫁的时候,经常织毛活。她也织过几行,可姐姐嫌她带线不匀,拆掉又重织了,为此她还和姐姐拌过几句嘴呢。现在自己独立织一条围巾,真不知道是否能织好,但她有决心织好。

她听姐姐说,吴歌的姐姐心灵手巧,织啥像啥,在单位里很有名。吴歌的毛衣毛裤都是他姐姐给织的。自己要好好织,千万不能让他的姐姐挑出什么毛病来,在心里轻视自己,否则多丢人哪。

03

买回来的毛线是一逛一逛的,临铺的女同学帮助撑毛线,王欢缠线团。撑线同学的胳膊不能总是一个姿势,会酸疼,两个人需要相互迎合,一迎一送之间,同学间的情谊就绵长起来。

女同学问,这毛线不错,你想织什么?

我想织条围巾。

给谁织啊?

王欢一时语塞,是啊,不能说给男朋友吧,毕竟他们之间还没发展到这层关系。

她急中生智,说,给哥哥织的。

你不只有一个姐姐吗?哪来的哥哥?不会是男朋友吧?女同学咯咯地笑起来。

不是啊!王欢有些紧张,脸也害羞起来。

人家一听就听得出来,笑得更起劲了。这等于默认了,于是寝室的其他五个人都知道她有男朋友了。

那时候同学之间看到谁穿一件样式新颖的毛衣,戴一顶手织帽或围巾就让人羡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学校不让织,大家还是偷偷地在下晚自习或者周末休息的时候织,一边织一边相互交流。

织毛活看着容易,真要自己织起来并不容易。之前,王欢只知道简单的正针,反针,元宝针等简单的织法,一上手,她连打底儿扣也不会,只能虚心请教室友。

打底扣有两种,一种是机器扣,一种是平扣。平扣很简单,左手拿针,系一个扣穿进去,右手把线搭一下就好了,可织出来的边缘卷曲不好看。

王欢又学了机器扣,机器扣复杂一些,需要用两根针来织,一会儿从这个孔穿过去带针,一会儿又从另一个孔穿过去带针。一开始王欢有点懵,但逐渐就找到了规律。

她先拿姐姐家里的旧线练手。拆了织,织了再拆,终于学会了打机器扣。

接下来,是选花样。

元宝针的特点是织出来的围巾松软,手感好,但孔大,费线,不挺实。图案纵向排列,像农民耕种的土地,有垄沟,垄台,凹凸不平,显得厚实。

反针织出来有点硬,不柔和,是横向图案,一行行图案像长城的垛口一样,摸上去紧实,外形挺括,织法简单,只需两面反复织正针就可以了。

冬天本来就冷,穿得又多,围巾太厚,显得臃肿,不利索。吴歌是一名军人,军人就要有棱有角,反针的图案更符合他的身份。她最后选择了这个针法。

织毛活也得多织多练,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织得好,需要慢慢找手感才行。王欢用旧毛线练了一段时间,感觉手感有了,才用新线织。

织围巾之前,王欢用肥皂认真洗了手,把手洗得干干净净。她小心地拿出线,先放出几米长的线,这些线织完了,再继续放几米线,以免线团滚来滚去弄脏了,而且或多或少地会掉毛。

每天下了晚自习,她赶紧跑回宿舍,趁宿舍统一闭灯之前抓紧时间织一会儿。周末休息的时候她谎称学校有活动,也很少回家,留在宿舍里织,仿佛这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儿。

有时织着织着,王欢就愣了神,就会想起吴歌。她想到了读高二的时候,学校组织篮球比赛,吴歌是主力队员。他个子高,身体强壮,又很灵活,抢断球积极,适合打内线。他经常给篮下队员和外线队员创造不少投篮机会。

只要有他参加的比赛,王欢一定到场,眼睛一刻不离地跟着他,站在人群中为他欢呼,加油,打气。如果看见他受了伤,就会心疼得要命。

吴歌不止篮球打得好,歌唱得也好听。新年联欢晚会上,各班之间相互表演节目,吴歌代表他们三班到王欢所在的二班来唱歌。她记得唱的是《年轻的朋友来相会》,那是当时最流行的歌曲。一开始是他在独唱,后来变成全班的大合唱,气氛达到了最高潮。

可这一切她只能远远地观望,心里偷偷地喜欢人家,怕被别人发现了秘密。

04

围巾织到一拃多长的时候,王欢一看围巾的宽度有了些许偏差,她不禁埋怨自己手笨,这是自己带线松紧不一致造成的,这样的围巾怎么能戴得出去呢?她越看越觉得别扭,不行,得拆掉。

拆围巾可比织围巾快多了,把针一拔,秃噜秃噜几下就拆完了,看着弯弯曲曲的毛线,她有些心疼。

她边拆边把线轻轻地缠成团,线缠得紧再织就不蓬松了,缠好的线团比原来大了不少,像是浑身水肿了似的,要放一段时间就能恢复平整,她留着最后再用这团线。

出师不利,她又去求助姐姐。姐姐指导她怎么均匀带针,怎么锁边好看,围巾长短宽窄哪个尺寸合适。王欢用心学习,幸好自己买的毛钱足够多,她又重新开始织。

可是这次忙中出错,每行的最后一针要锁边,需要变换针法才整齐好看。她织错了一针,当时没看出来,只顾忙着赶进度,织了十多行之后才看出来。如果抽针拆,自己穿接不好还可能织错。如果一针一针退回去,费时又麻烦,她只好忍痛割爱,抽针全拆。

室友看她又拆,忙问,织得挺好的,怎么又拆了?

王欢无奈地摇摇头,说,前面织错了一针。

哎呀!织错一两针根本就看不出来,何必要拆呢?室友替她惋惜。

王欢说,虽然看不出来,自己觉得别扭,就像饭里吃到了沙子似的。

室友打趣道,给男朋友织就是不一样,一针也马虎不得。

去你的。王欢脸上有些难为情,心里却美滋滋的。

于是,她第三次从头织。这次她很细心,注意带线的松紧,织几行再回看是否有织错的地方,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一团毛线织完,要与另一团毛线续接,她耐心地把新线团劈成两半,夹住余下的线头,用三股线编成三股辫,这样看不到没有任何接头的痕迹。

每天晚上睡觉前,她把织的围巾放在枕头旁边,贴着脸睡,她的心只在这条围巾上。有时她觉得自己可笑,织围巾只是想感激人家当年的恩情,人家并没许诺什么,怪自己想得太多。

眼看到十二月份了,王欢抓紧时间,在十一月末终于织好了长长的围巾,在围巾两端穿上围巾穗,就更完美了。看着自己织好的围巾,她突然很佩服自己,这只是一条长长的毛线而已,却被自己织成了一条围巾,想想挺有成就感。

趁宿舍无人,她站在镜子前,把围巾搭在脖子上。先把围巾两端对齐,右手边的围巾向左肩一搭,围巾一前一后的搭在胸前。她围上有些长,吴歌个子高,应该正合适。白色的围巾衬着她白里透红的脸色更加娇媚。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王欢像是出现了幻觉,自己的脸变成了吴歌的脸。他穿着绿军装,系着白围巾,简直不要太帅!吴歌正慢慢走向自己,对着她笑。

她有些害羞,双颊绯红,心怦怦直跳,双手捂着脸退坐到床边。她心想,幸亏此时宿舍就她自己,否则真的要被羞死。

好一会儿,她恢复过来情绪。把围巾展平,又仔细看了看,像是欣赏一件艺术品。突然发现有些地方灰突突的,自己织的时候小心再小心,可织的时候有时手心会出汗,加之新线和拆下来的线也有色差,难免不那么白净。听有经验的同学说,脏一点也没关系,洗一遍就好了,围巾会更柔和。

她听从了室友的建议,把围巾泡在洗头膏的溶液里。如果用肥皂水泡,围巾会发黄,洗衣粉会烧线,洗头膏最合适。她把洗头膏用温水稀释开,围巾在里面泡了半小时,然后小心搓揉,再投洗干净。怕围巾变形,放在一个网兜里,下面用脸盆接滴落的水,挂在室友不易碰到的位置。

一夜过后,围巾已经八成干。冬日中午的阳光充足。她把围巾展开后,搭在几个衣挂上,拿到室外的晾衣绳上晾晒。

北方的冬天室内有暖气,室内外温差大,外面天气冷,围巾搭在外面不久,就冻硬了。围巾上那些支楞出来的绒毛上凝结出小冰晶,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晶莹闪亮。白白的围巾就像天上洁白的云朵,散发着洗头膏甜丝丝的香味。

连着晒了两天,围巾才彻底干透。她闭着眼睛对围巾闻了又闻,心中充溢着幸福甜蜜的味道。

05

王欢又让姐姐打听吴歌哪天走,并让姐姐捎话,在走的头天晚上和吴歌见一面,把围巾当面送给他。

那是一个周末。吃过晚饭,她告诉妈妈去同学家一趟,趁妈妈不备,把围巾放在布袋里带了出来。

欢歌街路中间的位置有一个十字路口,为了方便行人通过,建了一处环形过街天桥,两人选择在那里见面。

那天是农历十六,月亮格外圆。晴朗的天空中漂浮着几片云朵,圆圆的月亮在云里穿行,时隐时现,像个害羞的大姑娘。

十二月初,天黑得早,路灯早早就亮了,路两旁的人家也渐次亮起灯来,看着充满暖意。光影把挺拔的杨树,不规则的楼宇,拉出长长的影子。

皎洁的月光之下,清冷的空气中弥漫着神秘,恬静,温柔的气息,桥上偶尔有行人急匆匆走过。

王欢到的时候,吴歌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两人腼腆地朝对方笑了笑,就各自收回了目光。王欢把布袋里的围巾拿出来,递给吴歌,对他说,听说哈尔滨的冬天冷,给你织了一条围巾。

听姐姐说了,谢谢你!吴歌接过来。

我应该谢谢你才对,感谢你当年出手相救之恩。王欢赶紧表达心迹。

别客气,都过去那么久了,况且谁赶上都会帮忙的。吴歌有些局促。

王欢看出了他的窘态,赶紧转移话题,对他说,把围巾围一下,看看怎么样?

不用了吧,肯定合适。吴歌笑笑。

要围一下,不围怎么知道是否合适?说着王欢把围巾打开,吴歌把围巾戴上,围巾的两端搭在胸前,长度刚刚好。

吴歌很羞涩的样子,他又快速地把围巾解下来。王欢接过来,把围巾折了几折,又放回到布袋里,递给吴歌。

布袋的拎手细长,吴歌接过来的时候,指尖碰到了王欢的手指,王欢感觉浑身像过电了似的,心砰砰乱跳,她赶紧收回手指,低着头,羞红了脸。幸好是在晚上,这要是在大白天,不知多难为情呢?

她轻声地问,明天就走了吗?

吴歌的眼睛看着手里的布袋,说,嗯,明天部队有车来接。

据说那边天特别冷,要注意身体。这时她微微抬起了头,看了一眼吴歌的眼睛,又赶忙避开。只一眼,却让她记住了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

我没事儿,年轻,不怕冷。吴歌微笑着抬头看了看王欢。

王欢从兜里拿出一张纸,递给吴歌,这是我学校的地址,到了部队之后记得常写信。

吴歌接过来,说,好,有时间会写。

两人的谈话有些尴尬,王欢全程很主动,吴歌却很被动,很腼腆的样子。

王欢说,天也不早了,我得回家了。

我送送你吧?吴歌说。

不用了,这条路从小走到大,天又这么亮,离家也不远,我不害怕。说完,王欢转身离开,一会儿下了楼梯。

王欢往家走的路上,不时回头看看桥上,她看见吴歌站在桥上,正望向她。她冲他摆摆手,吴歌也冲她摆摆手。

走着走着,王欢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人影,像是妈妈。她猜想准是姐姐泄了密。想到这儿,她的脸更红了。

后记:三年后,吴歌转业分配到当地的一家石化部门当了一名工人。在一次事故中,不幸发生工伤,左腿残疾。王欢毕业后去了一家事业单位。两人好事多磨,历经几次感情考验后,终成眷属。婚后生了一个女儿,生活幸福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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