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至简从心 摄影/至简从心
杯子/星巴克 咖啡/猫头鹰
摄影工具/水果七屁
好吧,这是我第100篇简书,本来昨晚想写一篇毛笔字作为我的第100篇简书,无奈昨天晚上俺的毛笔一直和俺闹劈腿,写一个字,劈一次,尼玛,你是多想红杏出墙啊?劈的我实在写不下去了,无奈作罢,今天给俺的爱笔洗了个鸡蛋清澡(毛笔保养),看她能不能回心转意了,再劈腿我就把小三扶正了,哼~
今天工作好忙啊,中午午休赶紧写两个字,言归正传,说说我和咖啡相遇,相知相爱的~故事吧,那年我还是青涩的骚年~那年~我只是高一的一枚傻白憨(我的皮肤公认白,没办法,天生的),嗯一个和女生说话都会脸红的~哎呀,好羞射~呃,咖啡,说咖啡。
我在初中的时候,属于学霸一枚,全年级一直处于前两名,各种奥赛,各种文章,拿奖无数,可是上了高中,转了一所中学,一下子摸瞎了,整个学习氛围和教学环境与我之前的学校,简直不在一个星球上~,尼玛,找不到北了咋整,为了不落后学业,我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加班熬夜生涯(貌似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晚上困咋办?孔子曰,何以解困,唯有咖啡,孟子曰,孔子说的对~,嗯,家里有很多咖啡,都是父母开会发的纪念品,那个时候开会,习惯发纪念品,啥都发。那就每天晚上来二两?不不,是来一杯~,这一喝不要紧,掐指一算,到现在喝了二十年啦。
其实当初也没觉得咖啡好喝,当然比茶叶要好一些,但是鲁迅说了,世人本不喜欢咖啡,喝的人多了,也就喜欢了。嗯,闻一多说,鲁迅说的对。好吧,那个时候也没见过咖啡豆啥的,就是雀巢,麦氏(后来的麦斯威尔)的速溶咖啡,什么星巴克,什么猫屎狗屎的,都没有听说过。喝着,喝着,就喜欢上了咖啡那种微苦带焦,微涩带甘的味道了,以至于现在每天上班的必修课都是先来一杯咖啡。
从高中开始,不管走到哪里,咖啡都一直和我相伴相随,也带着身边的同学,同事一同开启了喝咖啡的乐趣生活,上大学,我带着同一个宿舍十二个同学每人一个咖啡杯,工作在基层,我带着部门六七个汉纸坐品甘甜,到了总部,我带着整个部门把咖啡列入了办公室必备良品,一切的一切,说明两件事,第一,不要钱的咖啡,没人不喝,第二,不要钱的咖啡,喝完了要自己买~哈哈。
我也曾经想戒掉咖啡,因为咖啡喝多了对身体确实有影响,可是不足两月,又复吸了,不,是复喝了,臣妾实在戒不掉啊!说实在的,我喝咖啡,不挑,不讲究,雀巢,麦斯威尔,G7,猫头鹰的速溶,星巴克蓝山的现磨,胶囊的繁琐,猫屎的皱眉,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咖啡对我来说,其实就是一种生活习惯,也是我生活中自得其乐的小品。
喝咖啡,品咖啡于我来说貌似如同生活中的我,微苦,微甜,微涩,微暖,微渣,微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