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兰主编
上海大学出版社
ISBN978-7-8111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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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是家妓制度的鼎盛期,家妓制度不仅受到朝廷鼓励和唐代社会的普遍接受,它还成为文人官员显示自己社会地位和政治势力的主要手段。”(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第21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唐代物质文化的繁荣,较为开放的男女交往态度,以及朝廷的支持和民间的普遍接受,导致了唐代妓女文化的全面发展。清代龚自珍曾说:“凡帝王所居曰京师,以其人民众多,非一类一族也。是故募召女子千余户入“乐籍”。“乐籍”既棋布于京师,其中必有资质端丽桀黠辨慧者出焉。目挑心招,捭阖以为术焉,则可以箝塞天下之游士。”
(77)(姚平:《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第208页。
《上川主武相国》——刘天文先生说:“以朗月当大烛之用,不要把珠帘放下来。这是颇具诗意的情景描写。历代成都书法家,多采此二句作联,悬于客堂之上,以附庸风雅”。(刘天文:薛涛诗四家注评说》,第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