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6:1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
在主里听从父母:指依凭信心顺从父母。圣徒应凭信心听从父母。所谓靠信心听从,是指凡不违背 神道和救恩运动的,一概都要顺从,但违背 神道的就不能听命了。
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顺从父母有着在主里的条件,在听从父母一事上,违背圣经的方面可不能顺从,所以有在”主里面”的前提。但就孝敬父母而言,却应无条件地做到。即使父母不信主,或者比较恶毒,那么就不参与其恶事,但却要孝敬他们。作为儿女,若不孝敬父母,在神面前就是犯罪。
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就是孝敬父母,在世长寿。十诫中一至四诫没有应许,而从第五诫开始,就有了第一条应许。在世长寿,不但包含身体上的长寿,也有无论作何事,中途也不会失败之意。长寿的条件除了孝敬父母之外,还有许多(参申22:6—7;4:40。25:15)。
父母阅世多年,经验甚多,若听从之,就会得到经验性的知识。故听父母师长之话者,是不会轻易失败的。亦无论作何事,皆能长久,不会失败。
4.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
圣徒不要惹儿女的气。不当之事强制儿女去作,凭血气殴打孩子就不属于教养。当用经训劝勉儿女使之听从主的话。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鞭笞顽童,但首先应该让他明白挨打的理由。另外,鞭打也要适可而止(参箴13:24,29:15)。我们要在不惹儿女气的情况下,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教育他们。从小就受 神话语教训的孩子,长大后也会有要听从主话的精神和意愿,必蒙 神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