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恋马拉松

雨刚停。空气中还飘散着湿润的气息,太阳很识趣地隐而不现。对于马拉松参赛者来说,这真是最好的天气了。

我站在起跑线上,四周挤满了人。无人机从空中飞过,大地上人群喧哗,纷纷挥起的手像芦苇摇摆的穗,却带着蓬勃的生命力。时间到了,鸣枪开跑。

1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马拉松赛。起初的一公里,人群缓慢地前移,有快有慢,渐渐地分散开来,步伐加快了。

风吹拂着,山间树木葱茏,氧气充足,盘山的柏油路蔓延开来,身体有节奏地律动着,开始的几公里很轻松。

初次遇见他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爽凉的雨后天气,但我的姿态却是那样的狼狈。我从自行车摔了下来,陷在一片泥泞里。脚上立马起了一片血色。他穿着很干净的白衬衣与蓝色牛仔裤,跑过来问我:“伤到哪里了?”他把我抱起来,毫不顾忌我身上的泥水在他干净的衬衣上洇染了一片污渍。我能感觉到他胸腔的起伏,咚咚咚,我迷糊了很久才意识到那是心跳。一个陌生的男孩的心跳。我感到脸在发烧。

他把我送到校医院。只是脚部擦伤,并无大碍。我连声道谢,却忘记了问他的名字。之后很多天里,我的心和脑似乎不再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下,挥之不去的都是他的影子。那年我十七岁,人生中第一次经历这样的感觉,它是那么的奇妙,又让人苦恼,苦恼中还糅合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快乐,这很矛盾,但也很真实。

陈沛然。我很快得知了他的名字。我像收藏珍宝一样把这个名字小心地收藏心底。他跟我一样在读高二,成绩优异,据说他的目标是清华。学校每次期中期末大考都会发榜。我站在大红色的榜单前,看着他的名字遥遥领先,而自己的名字惨淡地缩在一个落后的角落里。

2

不知不觉已经十公里了,身体发热,有点儿喘。 随着不断地深入这山的腹地,山清水秀,景色越发怡人。我所迈出的每一步,都是对脚下这块山地的丈量。脚步在发力,身体持续不断地前行,我隐约感到一股由身体内部散发出来的豪迈之感。

高考那年,我身经炼狱,同时置身天堂。我拼命地修补着自己每一科的知识,终日埋头在书卷之间。那一年,我品尝着人生这一壶浊酒里一股脑儿涌上来的各种滋味。苦涩,如一道藤蔓,纠缠着我的身心,它又像一根马鞭,鞭策着我的神经,激发着我的斗志。

没人知道我悄无声息地经历了人生第一场失恋。

那是一个午后,阳光均衡地洒在大地上,然而教学楼二楼角落里的露台上,因群楼遮蔽,却处于阴影当中。我喜欢课间到那儿发会呆,然后随着上课铃声返回右侧的教室。

我正要迈向那个小露台,抬眼看到的一幕,让我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那里有一个尚未长成却已显挺拔的身姿,淡蓝色的T恤衫,我的心漏了一拍,那是陈沛然。他的对面是林清,我们班的文艺委员。她待在那片静谧的空间,风吹动她的发丝从耳间滑到洁白的面颊,她很美。陈沛然凝视着她,轻轻地抬手将那缕发丝拨向耳后,他的动作是那么的温柔。那个场景很美,很动人,就连我这个外围的人都被那个温柔美好的场域感染到了。我的心抽动了一下,退步回到教室自己的位子上,恍惚感到脸上有东西在流动,我抹了一把,手掌上全是水。

我拼命地学习,拼命地做题,仿佛这样就能让心不至于落入那酸涩苦痛的深渊。我近乎自虐地背完一本又一本书,做完一套又一套试卷。或许只有这样忘我的投入到学习之中,我的心才能找到真正的平静,才能从这绝望的时光里榨取一点儿希望。当时我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清华,他从我的世界里隐去,但他的目标成为了我的目标。

3

前方是个诺大的蓝色标志牌,它立在此处恭喜每一位途经此处的参赛者已经跑了二十一公里。相比前面的轻盈,此时的身体变得沉重起来,但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我在补给站喝了几口水,继续向前。已经跑过一个半马了,体力还可以,我暗暗给自己加油。

那些疯狂刻苦的日子并没有白费,我如愿以偿地考入清华。我真真切切地站在清华园时,我由衷地感到庆幸,同时在内心确信我值得这一切。这是一个全新的开始。陈沛然跟我在同一个校园里,我们成了同一届的新生,我软弱的内心似乎又在隐约期待着什么。

即使在人才济济的清华,他依然是个佼佼者。他身边不乏女生追求,但他一律以名草有主的理由拒而远之。其实他很照顾我,作为老乡及老同学,他会分享他的阅读与见闻,偶尔老乡会或聚餐也会好心好意地带上我。我们之间多了不少相处的机会。但是,林清的存在,始终是我们之间巨大的沟壑。也许拼尽一生,我也无法跨越。

我尽了自己最大的力气,以一种轻描淡写的姿态做了很多刻意为之的事情。我努力付出,同时掩盖付出;我的情感呼之欲出,同时又被隐藏得只留下蛛丝马迹。我参加他参加的文学社,读他读过的书,看他看的电影,选他选的课,我甚至报名参加了他热衷的跆拳道培训。文学社的茶点会上,我负责采购,摆上桌面的零食全是他喜欢吃的。他急需一篇论文的翻译,我连夜把它做好在早晨发给他,在他惊叹我的效率时,我轻描淡写地带过。顶着一双熊猫眼,我觉得我没办法见他,断然逃了上午的课,躲在寝室里补觉。

4

天空飘起了雨。蜿蜒的盘山公路上,参赛者更加分散了,三三两两地奔跑在这条漫长的跑道上。雨丝迎面打在脸上,与汗水混合在一起,山色变得越发空濛。

那是一个雨夜,雨以同样的方式打在我脸上。临近毕业,散伙饭一波接着一波,都吃腻了。那个夜里,曲终人散,灯火阑珊,觥筹交错里我不幸被一种伤感情绪击中。一个同学在喊:“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于是我多喝了几杯。

陈沛然发信息说,有东西想留给我。他拿到了杭州一家公司的offer,一毕业就前往就职,林清在那个城市等着她。我甚至有点佩服自己的眼光。他的专一,贡献给了他的爱情,而我只能一边爱着他这种珍贵的品质,一边因此而深陷这漫无止境的暗恋苦海。它何时是个尽头?

他在路边等我,背着一把崭新的吉他。我接过来,是我最想要的那款Martin吉他,我一直没舍得买。我有些愣神:“你……也玩吉他?”

他笑着:“对啊,想学来着,结果没来得及就要走了,送你吧。”

我的眼睛特别酸涩,有泪水似要涌出,但我忍住了。

不是这样的,不是。他就要走了。

“高中的时候,我骑自行车摔倒了,你把我送到医院。”

“嗯,我记得。”

“那天你穿着白色衬衫与牛仔裤,我听到了你的心跳。你成绩那么好,我只好拼命学习,我希望我的名字也能出现在榜首,好让你看到我。因为你,清华成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奋斗目标。我跟你一起站在这个校园里,我是那么的快乐,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跟你相处的每一秒,都是我隐秘的快乐。今天,你说你要走了。我或许应该得体一点,微笑着跟你说再见。可是,我,对不起……你为什么要送这个给我?”我的语速越来越快,后来变得语无伦次,我狠了狠心,把最后一句话问出口。

雨落下来,他原本精神的头发被打湿,蔫蔫的搭在额前。我感到了他的不知所措,但他很快镇定下来。

“因为你说过这款吉他音色是最好的。”他望着我,“我想送个礼物给你做毕业纪念。谢谢你,你真的很好很好。”

他拥抱了我一下。“我……没有这个福气。我会一直记得你。”

雨滴变大了,衣服几乎湿透。我的双腿本已僵硬而麻木,雨的凉意似乎重新激活了它的神经。我奔跑着,像风一样穿梭在这雨的帘幕里。我感觉自身融入这风雨之中,我就是雨滴,是风,也是树,我消融在这山水之间。

手机里的跑步软件欢快地报数:您已经跑步三十五公里!

5

是的,这是一个结束仪式。

从第一次见到他,十年过去了,我依然单身,或许是惯性使然,我已经习惯于将他放在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尽管我试图忘却,我的心还是会无意识地念着他的名字。

毫无意外地,我收到了他的婚讯。我内心已无波澜。或许这就是一切如是的样子。

在这漫长的路程里,我已耗尽了自己的力气。双腿似乎已不停使唤,但我必须完成它。带着我所有的快乐、煎熬、苦涩与欣慰,带着岁月流逝中我那隐晦而执着的情结,我爆发出有生以来最大的力量,向前冲刺。冲过终点的那一刻,电光石火间,我恍惚窥探到那生命的奥妙。不是别人,是我自己,我就是这漫长的单恋马拉松中最大的受益者。我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探索着那所谓的爱,我因那份爱的渴望而持续不断地努力提升自己,我并没有得到那个人的爱情,但这我收获了一个更加美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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