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片里的少年

如果说我这辈子曾爱过什么人,那一定是十六岁的他。

高个白净少年,爱穿米白色的夹克,总是骑着摩托在巷子口呼啸而过,衣服被风鼓起来,像是半片翅膀。

那时候,我独自一个人住在瓦片里最破的一栋房子里,隔壁是五十多岁,做皮肉生意的女人,每天晚上都有她的客人敲我的门,问我什么时候卖。

我用木板堵住门窗,不泄露一点光线,直到巷口的摩托车声响起的时候,才慢慢的搬开,等着他出现,他一手扶着把,带着些轻佻问:“衣服洗好了吗?”。

瓦片里的女孩们,像我这个年纪都已经早早出去打工了,有些着急的,已经做了母亲,而我还在上学,奶奶说,潘潘要读大学的,所以我咬着牙上了高中,学费是奶奶的退休金,生活费就靠给这些男孩子洗衣服。

他们因为刚工作,正是肆无忌惮手头松的年龄,总不耐烦搓揉那些洗不干净的工装和油污的外套,于是便扔给了我。

我没有洗衣机和任何设备,我用一个补了又补的小铜锅,把河水煮沸了洗,再用烧热的铜锅底一点一点熨平。洗一夜衣服,是五块钱,正好是我一天的餐费。

那时候,我贫穷而沉默,从不招惹任何人,但是这并不妨碍我成为别人眼中的异类,瓦片里的人觉得我上学是一种无法理解的败家行为,而我的同学则喜欢在我经过之后做作的咳嗽,他们叫我“潘公交”,这个小城,瓦片里的女孩就是野鸡的代名词。

有一天晚自习结束之后,几个女孩子带着他们的男朋友拦住我,原因似乎是我没有借其中一个女孩抄卷子,我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她们嬉笑着把我一下一下推到角落里。

“你不是很拽吗?怎么这怂样了?”

“听说你堕过好几次胎,身上都是杨梅疮?”

“你不是骚吗?让我们看看吧!”

她们上来扒我的衣服, 男生们嬉笑着录像,我跟她们撕打着,发出野兽一样的咆哮,这情景落在她们眼中越发好笑起来,他们用打火机烧我裙子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传来摩托车轰鸣。

那时候我和他还没有说过话,但我知道他,瓦片里的小混混,我几乎是失声叫出来:“阿飞哥!阿飞哥!”

这是我十六年来,对外界发出的唯一一声呼喊。

他一脚踩在地上,看了一圈,认出了我,说:“怎么着?欺负我们瓦片里的人啊?”

“有你什么事儿!滚边儿呆着去!”一个强壮的男生对他吼。

他似乎有些好笑,一遍摘头盔一遍自言自语:“小兔崽子”。

那几个男生比他年纪小,又是学生,根本没有到他以一敌十的把他们打趴下这个桥段,他揍了两个,这几个人就四散着逃走了,他粗鲁的扯着为首的那个女生的头发,指着我说:“这是我妹妹知道吗?再惹她老子剐了你的脸。”

那个女生的男朋友已经跑远了。

整个过程很平淡,不会超过五分钟,对于爱上一个人来说,已经足够了。

2

在这件事之前,我对他的印象只是,骑摩托车,叫阿飞的少年。

他住在瓦片里最外面的一栋房子里,爸妈都是吸毒佬,一年有三百多天在戒毒所里,因此他上到初中就辍学去打工,现在大概是在酒店里当保安。

他是瓦片里男孩的头,夏天的时候经常撞见他们在巷口聚在一起抽烟,一群赤膊男孩当中,只有他穿着白背心,像老式港片里那些落拓又漂亮的古惑仔,总有不同的漂亮女孩,翘着穿黑丝袜的大腿靠在他旁边。

那天,他把外套朝我兜头扔下来,嗤笑:“有什么好哭的啊?读书把脑袋都读傻了。”

我哆哆嗦嗦的捡起衣服披起来,努力克制着抽泣。

他把我送到家门口,他又说:“你奶奶在家吗?”

我点点头。

他含义不明的笑笑:“那我走了。”

后来我把衣服洗干净还给了他,他说我衣服洗的干净。后来就常找我洗衣服,包括他周围那些男孩,有这些年轻的混混在我家附近转悠,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也很少来砸我的门了。

我们还是很少说话,偶然碰见了也不会打招呼,瓦片里的人几乎都是这样。

就这么来往了半年,我放寒假那天,他正在巷口打牌,脸上七横八竖的贴了很多纸条,见我来了像是找到借口,把牌往桌上一扔,说:“不打了,取衣服去!”

激起一阵抱怨声,他一个叫肉头的兄弟大声说:“馋成什么样了,就那么猴急?”。

他懒洋洋的给了肉头一个脑瓢:“别他妈胡说八道,人还是学生呢!”

“学生怎么了?学生妹搞起来最带感!”

后面传来龌龊的笑声,他一手揽着我,一手头也不回的竖了个中指。

而我已经面红耳赤。

他从耳后拿下一颗烟,问我:“你考的怎么样啊?”

“你怎么知道我考试……”

“我是文盲,又不是傻。”

打火机一闪即过的映亮了他好看的眉眼,他熟练的吐出一口烟雾。

我讷讷的说:“还可以。”

走到他家门口,他说:“我有两件衣服要洗,你跟我进去拿一下。”

不远处传来他那群朋友不怀好意的哄笑,我局促的低下头:“我在这儿等你吧。”

他笑了,强硬的一把把我拉进去:“我还能吃了你?”

他们家很黑,就像一个深不见底的地窖,

3.

在深圳,地铁轰鸣着穿入黑暗时,我总是恍惚,以为我回到了我的十六岁,那个黑暗的、混乱的房间,叫阿飞的少年穿着白衬衫,在不远处抽着烟。

但是玻璃上的倒影会让我立刻清醒起来,三十七岁的女人,眼袋和嘴角同样下垂着,油腻腻的饭盒悬在手腕上,我看起来像是五十岁。

然而这时候电话响了,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起来,

“潘潘?还在深圳发财……啊”这声音来自于瓦片里,我曾经的邻居王娟花,她的声音还是那么媚气:“也没什么事,还是告诉你一下,那个谁,阿飞出来了。”

那一瞬间,我只觉得灵魂出窍,翕动着嘴唇,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谁知道他怎么出来的呢?他在找你”她愉快的说,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我肯定是不想说的,但是你也知道,他可是杀过人的……”

我把电话挂了,浑浑噩噩的往家里赶,对,我得回家……快点回家。

推开门之后,一股扑面而来的恶臭袭击了我,“贱货,你特么跑哪去了!”子权躺在一滩屎尿上,声如洪钟的叫骂着。

“你就不能憋一会吗?”

无论第几次看到这个画面,都会让我生理性的开始反胃。

“我忍住了还要你这个杂种X的贱货的干什么!你就是盼我早死!好图谋我的房子!”

在不绝于耳的骂声中,我将一屋子屎尿收拾好,然后打开窗户抽烟。

这就是我的生活,我抽着烟想,我还有什么可以被毁灭的呢?我从来都是一无所有。

阿飞出来了,他会来找我的,毕竟,是我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

我们在一起的那辰光,为了养他,我昼夜颠倒的打工,炒菜时失手将热油倒在脚背上,留了很深的疤,他还打我,下死手,我到现在还有耳鸣的后遗症。

他被抓的时候,赤红着眼睛朝我吼:“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后来,我就嫁给了子权。

中产家庭的独生子,从来不知道有个地方叫瓦片里。他以为我只是个有点腼腆,普通的女大学生。后来,他知道了我的过去,我们还没来得及离婚,他就出了车祸,在瘫痪中逐渐走向死亡。

等死的过程逐渐催生出了一个普通男人内心所有恶毒,他一日赛一日的乖戾暴躁,折磨我是他最大的快乐,我瞧着他,偶尔会有恍惚,觉得那是一只獠牙发黄,涎水直流的怪物。

这怪物笃定我不敢离婚,因为我还想要他的房子。

我也是一只怪物。

4

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出门的时候,感觉在我后面跟着人。

我回了几次头,都没发现人,只是隐约的看到一个头发很长的女孩子,鬼鬼祟祟的走过去。

我年轻的时候,也有那么一头长发。子权喜欢我,先是打这一头长发来的,后来他瘫痪了之后,喜欢用沾满屎尿的手去拽我的头发, 我便剪掉了。

别说有人尾随,就算是天塌下来,我也不能不去上班,房贷还在我肩头压着。

只是上班的时候,我隐隐有点心神不宁。给子权打了两个电话,没人接。

直到中午的时候,我的脑子才轰的一声。

因为被阿飞的事情占据了脑海,我居然没有认出来那个女人。

子权出轨的对象。

那是我们结婚的第三年,他搂着一个女人回来,长发、漂亮,有些像年轻的我。他吆喝着:“愣着干什么,做饭啊!”那个女人二十岁左右,小鸟依人的依靠在她身边。

我毫不犹豫的和她厮打起来,被我的丈夫一个窝心脚,踹倒在了地上。

后来,他瘫痪了,那个女人也不知所踪了。

这理所当然,爱情嘛,怎么能沾染着屎尿蛆虫?

那些自然是要留给妻子的。

我一把抓起包就往家里跑去,我已经忍得没了半分尊严,但是那个女人进到我的家来,我绝不允许。

我怀着一颗泼妇的决心上楼,哆哆嗦嗦的找钥匙,然而,门虚掩着。

然后我便看见了那个女人。

多年不见,依旧漂亮,只不过她的脸是绛紫色的——她被一根粗绳,吊在了天花板上,长发如云的披散下来,一只苍蝇落在她的舌头上,被我一惊,便飞走了。

我晃了一下,坐倒在地上。

子权在一边,咧着嘴嚎啕:“救救我!那人是个疯子!是个疯子啊!”

5

阿飞一开始当然不是疯子。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是个漫不经心又漂亮的男孩。我们在他狭窄的房间不知疲倦的接吻,昏黄的灯光下,我疲倦的躺在他怀里,轻声说:“我给你生个孩子吧?好不好?”

我已经不记得我为什么要这么说了。大概是某种柔情涌上心头的时候,人是没有理智的,我确定当时我真的很想有一个和他的孩子,眼睛要像他,让人迷醉的漂亮。

他笑笑,一手点起一根烟:“我们这种人,生什么孩子?”

当时年轻的我,只觉得浑身上下都冷却下来。

“我没跟你说过吗?我爷爷奶奶是近亲,我们家精神病好几个了,这东西遗传,而且我爸妈。”他勾起嘴角,笑了:“我爸妈又是在嗑high了情况下有的我,你看我挺好的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发起病来吓死你。”

昏黄的灯光下,他的身体每一寸都美的如同神像,他微笑着哄骗着说:“要什么孩子,你还得上学呢小潘潘。”

那时候,我只当是他骗女孩的把戏,还想着,他究竟和几个女孩说过这样的话。

直到后来,我大三那年,他真的发病了。

那时候他在餐厅打工,一点口角,他砸碎了好几张桌子,吓跑了很多客人。

我赶过去的时候,他抱着头蹲在地上,咯咯咯的笑着,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走过去,慢慢把他抱在怀里,心里想,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该有多难受,他那么要面子的一个人。

后来,他的病越来越严重,清醒的时候和正常人一样,一旦犯起病来就攻击性极强,那时候所有人都劝我把他送进精神病院去,可是我舍不得,就算他发起病来会要我的命,我也舍不得。

6

“都是你这个贱女人!警察都说了,那个疯子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他把小柔当成你了!因为你小柔才会死!”

子权又声嘶力竭的吼着,说真的,我总怀疑我和他到底谁才是濒死之人。

“他为什么会把她当成我?”我说:“你们在做什么?她来我们家干什么?”

子权明显心虚了一下,但强装着理直气壮:“这是我的房子,我高兴谁来我就让谁来!”

我懒得戳穿他,用脚趾都能猜到,那个女人为什么会来看一个一无所有,大小便都会失禁的男人,他一定许诺了什么,比如这个狭窄又阴暗,却因为地段价值几百万的房子。

想到他偷偷摸摸的、猥琐又可怜的求那个女人的样子,我就想吐。

“其实你俩挺配的,你世间少有的贱骨头,她是世间少有的不要脸,幸亏她死了,要不然我回来,是不是正好能撞见她为了一套房子,在这屎掺尿尿掺屎的床上跟你睡?”

我很少这么顶撞他,他愤怒的打起哆嗦来,朝我吼:“你特么懂什么!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个人尽可夫的女表子一样?我和小柔是爱情!”

我看着他,突然笑了:“爱情?你懂什么叫爱情?”

说完,我便摔门走了。

“潘潘,你为什么……和那样的人在一起啊?”

大学寝室的卧谈里,我的上铺这么问我。

当时我有点不好意思的回答:“就,就因为爱情啊。”

那时候,是我和阿飞在一起的第三年,我上大一,他来到深圳,到餐厅做学徒。

所有人都觉得我们在一起怪异极了,可是我自己并不觉得,我反而觉得特别幸福,他穿着满是油污的背心,在我们宿舍门口等我让我觉得幸福,他学了新菜,做给我吃让我觉得幸福,他下了班,骑着摩托带我兜风让我觉得幸福。

我们去海边旅游,在破旧的小旅馆里,我给他敷面膜,他枕在我膝头,漫不经心的说:“以后等我出师了,就能当主厨,再然后回瓦片里,开间小店怎么样?”

“不许再回瓦片里了!”我说。

他沉默了一会,道:“可是那是我们的家啊。”

“你才是我的家。”我斩钉截铁的说。

“好”他说:“那我们就在靠海的地方买房子,安家。”

海风从窗户里吹进来,很舒服,我会一辈子记得那个瞬间,因为那是爱情。

后来,他浑身是血的坐在出租屋里,抬头朝我笑,说:“潘潘,我早晚会杀了你的”

我说:“好啊,那我们就死在一起。”

那一刻,我也会一辈子记得。

那也是爱情。

7

我站在小区楼下婆娑的树影里,抽烟,轻声说:“你杀错人了你知道吗?”

四周一片静谧,只有夜风和蝉鸣,我却觉得,他一定在。

“你不是恨我吗?就出来杀死我吧!”

无人出来,无人应答,一如这十几年一样。

我蹲下来,死死抓住头发,我听见我喉咙里野兽一样的呜咽:“你出来啊!你出来让我看看你!就算你杀了我,我也想再看你一眼!”

阿飞并不是刑满释放的,他是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

他的病越来越严重,且具有极强烈的攻击性。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还幻想着,有朝一日,他的病会好。

时不时的发病让他没有办法工作,我只好拼了命的赚钱,但是还是赶不上他破坏的速度,那时候他一感觉要发病,就用粗壮的锁链一圈一圈把自己锁起来,但是,还是会时不时的跑出去闯祸。

直到有一次,他跑回了之前打工的餐厅,打伤了之前的老板。

“念着他是我们员工的份上,上次他砸的那些东西,我可都没计较,现在怎么办?他把我给打了!”

“赔钱?你赔得起吗?”

“我要是报警,他是没什么事儿,但是肯定会被抓进精神病院里去的!”

“别别别,女孩子,又这么漂亮,不用下跪,要不叫我一声叔吧”

“嘿嘿,我还没睡过女大学生呢!”

那时候,我已经心力交瘁,对那个夜晚,我整个记忆都是模糊的,我只记得无数个声音在耳边嗡鸣:“潘公交!潘公交!潘公交!”

那来自瓦片里,我从未离开的瓦片里,

8

那个老板真的放过了阿飞,还给了我们一笔钱。

我回家的时候,他正在清醒,一边抽烟一边颠勺炒菜,见我回来,边带着回头笑:“回来了?菜马上就好。”

我从背后抱着他,我说:“只要有你,我什么都能做,什么都能忍。”

“我也是。”他把烟摁在旁边,笑了:“哪怕活的像个畜生,我也想呆在你身边。”

那几日,如同暴风雨之前总会有的平静。

他的病情好转了,即使发病,也不会挣脱锁链,好的时候,还能帮我干干活,做做饭。

我总在想,如果没有那个老板,我们的生活会不会就这么进行下去。

还是,像我们这样的蝼蚁,终究会被现实压垮。

那个老板大概是食髓知味,又或者,我是他能睡到的,最廉价的女人。

他拿着偷拍的视频找我,笑的十分狰狞,他说:“你要是不跟着我,我就把这个视频给阿飞看,哦对了,我还要发到你们学校论坛上,让他们看看你有多骚。”

我嗫嚅着,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任他猴急的把手伸进我裙子里,说:“你跟着我吧,我保证让你——”

他保证让我如何,我一辈子也不可能知道了。

阿飞站在他身后,平静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尸体,他手里,是一把水淋淋的刀。

哦,那天晚上,我们本来,是要吃鱼的。

9

那天晚上,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清醒的阿飞,他抱着我,很温柔的说了很多话。

“本来想给你幸福的,对不起,我没做到。”

“我再发病,你就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吧,听话,我迟早会杀了你——这比让我死还难受。”

“潘潘,找个好人,嫁了吧,我们俩有一个人幸福,就够了。”

“或许有一天,我的病好了,我就会回来找你,又或者”他开了一个并不好笑的玩笑:“我彻底不清醒了,也可能会靠着本能来找你。”

我笑着说:“无论你疯成什么样,别忘了我,好吗?”

他粗鲁的抹掉眼泪,捧着我的脸亲了一下,说:“我死都不会把你忘了的。”

后来,他就彻头彻尾的疯了。

再后来,我给警察打了电话。

他因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而被强行送往了精神病院。

他临走前,一直朝我嚷,说要杀了我。

我看着他,目光温柔的像个小母亲。

当然温柔了,他疯了,傻了,恨我了,也是阿飞啊。

全世界,我最喜欢阿飞了。

10

冬天来得时候,子权死了,我如愿继承了他的房子。

警方百思不得其解,一个精神病人,为什么蛰伏了这么久才犯案,还有,他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杀错人。

那天,我们公司团建,我很晚才回来。

发现屋子里没有屎尿的气息,反而被打扫的干干净净。餐厅里摆着一条色香味俱全的糖醋鱼。

子权在屋里,胸口插着一把刀。

“我们一直以为,嫌疑人是在发病状态作案,其实正好相反。”警察冷冰冰的说:“作案的时候,恰恰是他为数不多清醒的时候,他想杀的人从来不是你,对吧?”

眼泪缓慢的流下来,我笑着看着这个年轻人,如果我和阿飞第一个孩子生下来,恐怕也有他这么大了。

“能先让我把鱼吃完吗?”

“据医生推断,他的病情已经很严重了,不但没有痊愈的可能,而且以后,很难再有清醒的时候了。”

“哦,是吗。”

“无论他是怎么想的,他都会本能的来找你,发病的时候也是。你的人身安全会遭到严重威胁,你必须提供线索。”

“好”

“你一定要一边吃一边回答我的话吗?”

“不好意思,我真的很久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11

我把房子买了,把钱打到某个账户上去,那是个有遗传病的孩子,被一对很疼爱的乡下夫妻收养,今年十四岁了。三百万,够他过下半辈子了。

办完这一切之后,我回到了瓦片里。

那里马上就要拆迁了,只剩下萧索的瓦砾,晦暗而凝重。

没有暖气,没有自来水,可是这本就是我从小长到大的环境,我独自在那里住了几天,直到一天夜里,我听见了烟花的声音。

哦,是除夕。

那些富裕家庭,会在这一天,放漫天的烟花,瓦片里的小朋友,也可以怯生生的跟着看看。小时候的我,小时候的阿飞,都是这么长大的。

突然,传来轻轻的敲窗声,我打开窗档,便看见了烟火下,那个人。

他已经将近四十岁了,常年受疾病的折磨,头发斑白,形容憔悴,可是我看不见,我只看见那个穿着白色夹克的清爽少年,扶着摩托车,朝我笑。

“对不起,不争气,病没好,让你等久了。”

“没事,得有个念想,我才能活这么多年啊。”

他拿着一个大桶,走进屋里。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他与我并肩坐着,问。

“因为拆迁,我害怕,所以你肯定会来。”

他已经病入膏肓,却还在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刻,为我的幸福而努力。

一如当年。

奶奶去世之后,我没有钱葬她,而那笔退休金,是我全部的生活来源。

我在屋子里,挖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洞,把她放进里面。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秘密。

“没关系”

二十年前,在那个黑暗的小屋里,他在我耳边说,然后抱着浑身发抖的我。说:“别怕,以后跟着我,你只管往前走,什么都不用怕”

他也真的做到了,那些年,他揍每一个欺负我的人,打工供我上大学。觉得自己妨碍到我幸福的时候,毅然决然的消失掉了。

“我自己知道,我的脑子越来越乱,可能以后,就再也清醒不了了,我本来想在那之前看看你,你知道我他妈……太想你了。可是正好听到那个女的和你丈夫,商量着怎么害死你,吞掉那个房子。这怎么能行呢?妨碍你幸福的人,都得死。”

“他们跟我想到一起去了啊。”我笑着说。

“本来想一起杀了的。可是正好你回来了,我就藏起来了,下次再清醒的时候,已经是很久之后了。”

“你傻啊你,你浪费在这种事情上干嘛,清醒了就来看看我啊!”

他看着我,笑了:“你才傻呢,我一共能清醒几次?我得趁着清醒了,赶紧帮帮你。”

他的手臂上,用刀刻着笨拙的字:杀瘫子—烧房子—潘潘。

我抱着那只手臂,眼泪就那么落下来。

“你老说要给我幸福,其实我早就得到幸福了。”

遇到你,瓦片里阿飞,就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

我站起来,把他带来的大桶汽油,洒在地上,说:“阿飞,我们也来放烟花好不好?”

“好啊”

烈火燃烧起来,吞噬着瓦片里,吞噬着凄苦、灾难与命运。

而我们,我们紧紧拥抱在一起,又是十六岁的潘潘和阿飞啦。

“我告诉你个秘密,当时,我怀了你的孩子,他是个到人间受苦的小天使。所以我一定要那个房子,给我们的孩子治病。”

阿飞抱紧了我,他似乎在发病,又似乎没有,他只是一遍一遍叫着我的名字:“潘潘,潘潘,潘潘。”

被火焰包裹的瞬间,我觉得自己轻飘飘的,比烟火轻,比烟火还要美,就这样到达天空吧,和我永远的少年,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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