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都是神灵了。”‖《乩身》

“她坐在油毡的一朵牡丹花上,一边流泪,一边微笑,像一尊真正的佛。”——孙频·《乩身》

作者丨谢丹儒

摄影丨艺子

1.

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读孙频的作品了。因为读了,总会忍不住想写点什么。那段时间,我连续读了好几篇,也写了好几篇,但是,每次写完之后总感觉心里有点空落落的。

尤其是,很多想法往往在写完之后才会突然涌现出来,且完全推翻之前写的东西。我不知道这算是后知后觉,总之就是这种突然涌现出来的想法,令我难堪,懊恼不已,且一度怀疑自己曾经写下的文字。

是否客观、是否有深度、是否全面?这是我在写完成之时常想的三个方面。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每次写完之后我总会忍不住想要推给作者看,希望得到点评,说到底,我就是在担心自己的感受是否过于主观,浅薄,以及片面。

如果一本书仅仅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有幸被某些人看到,从而发现这本书的更多,我是乐于见到的。然而,同时我也在担心,会否因为我的缘故,让某些未曾读过这本书的人受我的影响,变得不喜欢这本书,然后错失了这么一本值得一读的书、甚至可能是对自己有所帮助、影响至关重要的书,那我的罪过就大了。

虽然,这极有可能是我个人的主观臆断,我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我应该相信每个人都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有自己的主见和判断,并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我还是不免有些担心,不因别的,就像我之前写的和写完之后的感受,它们是如此的不同,这种不同的解读连我自己都不免怀疑,何况别人呢?

所以,我总是害怕信誓旦旦地说一些书中有的没的,因为书中只说了部分内容,我的感受很可能仅仅只是我的个人感受而已。

所以,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尽可能的翻开“遇到”的每一本书,翻一翻它,而不仅仅是看别人怎么看待它。这也是我写读后感,或者书评、随笔的态度,希望借由我的一次发声,能够让有幸遇见我的文字的人从而发现有这么一个作者,有这么一本书。

我不敢妄自承诺什么。比如,这可能影响一生,翻开它将会对你有所帮助,以及读它,你会喜欢上它的,喜欢它的一切。

这也是因为我爱读书的缘故,我知道发现一本书,尤其是发现自己喜欢的书,那种感受就像是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却好像相识已久一般,这对于孤独的人而言,知己难求,弥足珍贵。

读书不孤独,但人很容易孤独。所以,如果感到孤独了,可以试着去读一读书。

古人诚不欺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2.

我前天读完了《乩身》这篇小说,直到今天我才鼓起勇气去写点什么。

实际上,在读完这篇小说当天我便写了很长的一大段,但很快我就推翻了所写下的内容,并将它一一删除。

第一感受也许是最真实的,也有可能是肤浅的。

未曾经过深思熟虑就写就的,尽管偶有佳作,然而终究是少数。就像很多人说的,灵感的缪斯,虽然它有时确实能起到画龙点睛的效果,但作为一个长期写作的人,仅凭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毕竟,灵感,可遇不可求。

话说,之所以翻开这本书也是机缘巧合。

一开始我是打算隔一段时间再读孙频的作品的,那段时间连续读了好几篇给我留下的“后遗症”不可谓不深:深入思考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见识着实肤浅,停留于表面,只顾着宣泄自己的情感,甚至到后来有种为了表达而表达的匮乏和无力。

我害怕这种感觉,怎么说呢?这就有点像“江郎才尽”,又或者说碰到了自己的瓶颈,然后突然意识到原来自己是那样的匮乏,各种匮乏——写出来的东西,枯燥、无趣、且毫无感情流露。

一个人一旦陷入了这种境况,若再去强行输出,那么写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不会叫人满意的,连自己都不会满意。

所以,我退缩了,我怕了。因为自我怀疑,也害怕别人因此而不喜欢孙频的作品。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终于想通了。其实这就是“庸人自扰”罢了。

对与错,是与非,主观或客观,真相与虚妄,哪是一个人说了算的?

就像前段时间看到导演李安的一个采访,他发表了这样一个论述,他说:“小说里面什么东西打动你,然后你就用电影的方式做你想做的东西。在我们业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则,就是你忠于一个小说,拍一个烂电影,或者毁掉一个小说,拍一个好电影。”

在写书评这一块,这个道理我认为是共通的。忠于一个小说,写一个不像书评甚至读后感都算不上的东西,那纯粹就是片段,复制粘贴;毁掉一个小说,将小说不断升华、深化,抬高人们的期待,最终成就的不是小说而是小说之外的东西。

我自然希望小说还是小说,书评就是书评。

可是,我也知道很多人其实都会有这样的一个习惯:借助别人的视野去看自己想看的风景。

读书先看“腰封”,看推荐人都有哪些,看简介,看书评,看评分,了解它派生出来的许许多多的信息,然后再决定是否要看这本书。因为,这将决定自己的判断、决策:是否值得一看,是否有必要读。

我写这些东西,自然不希望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更多的我希望是在每个人都读完原文之后,再一起探讨、分享彼此的观点,从而让彼此有了更广阔的视野,更多的视角去看待原文,以及背后的可能想表达的东西。无关准确与否,最好是如萧伯纳所说的那般:

“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彼此交换一下,我们仍然是各有一个苹果;但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彼此交换,我们就都有了两种思想,甚至更多。”

所以,这也是我之所以写“书评”的另一个期待了。希望是,最好是。

话说回来,我在之前就有提到,我之所以读《乩身》完全是机缘巧合。那是因为,在这之前的一段时间我都处于半停笔状态,一边反思,一边断断续续写一些随笔。然后,在某一天里,突然多了一个“粉丝”。我想知道她为什么关注我,于是,我点开了她的主页,然后看到了她写的关于《乩身》的一些“读书感悟”,我就情不自禁跟着读了下去。再然后,我用自己的经验说了一些看法,连续发了三条,可惜对方一条也没有回我。

面对这样的“粉丝”,我自然也担心自己是否说错了什么,或者说的有失水准,我甚至猜想对方是不是因为我说的“文不对题”才不理我的。于是,我就只好认真去读它了。

读完《乩身》之后,确实我发现我说的可能真的太过于轻巧了。

久久的,难以释怀!

3.

在读完《乩身》之后,令人印象尤为深刻的是杨德清用尽力气对常勇说的那句:“我们现在都是神灵了。”

这句话就像是一句谶语,又像是一种诅咒,同时,更像一句疯言疯语。

为什么不是人,不是男人和女人,而是神灵。神灵是什么呢?这里的神灵又有什么不同呢?

关于“神灵”我曾读过这么一句话:“恐惧、虔诚,和救世主,就产生了神。”

杨德清口中的神灵则相对简单的多了,那不过是身处地狱中的两个人,他们需要借助神灵,需要成为神灵,才能活下去。神灵,更像是生活、活着本身。

以神灵的身份生活,以神灵的生活方式活下去,好好活下去。

他们为何需要这般呢?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环境,又是怎样的遭遇,让他们走上了这样的一条路?他们为何不能像个普通人一样活着,好好活下去呢?

“乩身”和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乩身”是什么呢?

“只有被神灵附过身做了乩身,别人才会从心里敬畏你,才会有人来找你算命,才会把你当神供着。”

而成为乩身的前提是先成为马裨。“马裨是代表神来驱鬼辟邪的,扮演马裨的一般都是最底层的人。”

因为自古以来人们都认为,不洁的东西往往能抗拒其他不洁的妖魔鬼怪,只有用不洁的底层的人才能镇压那些更邪恶的东西。

这是当地保留下来的部分的傩文化。佛教北传中国后,当地远古的傩文化就演变成了迎神赛社。当地的人们为了表示对迎神的虔诚,也为了人与神之间的畅通无阻,每次迎神赛社上都需要几个马裨。

马裨在迎神赛社中要表演神灵附体,神灵附体后的马裨自然不同于常人,所以在表演中,马裨往往要用一些自残的方式来显示自己真的被神灵附体了。而“穿杖”就是其中一种方式。

不过,现在这手艺基本失传了。“没有人愿意做这个,看看都觉得害怕。”

然而,对于杨德清和常勇来说,这却是个机会。哪怕马裨要用一些自残的方式,要用命来玩。

“这样像狗像虫豸一样活着,连男人女人都分不清地活着还不如去死。”

说到底,为了活下去,没得选,不得不选择。

“要活下去是一件多么艰苦卓越的事情啊。”

4.

常勇在一岁半之前叫常英。

在她在一岁半的时候得了一场大病,高烧把两只眼睛都烧瞎了。把一个瞎子带大让常英的父母望而生畏,再加上他们当时都在铅矿上工作,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照顾一个瞎子。所以,最后他们做出了一个决定,把常英扔掉。

最后,常英的爷爷,一个在五金厂做扳手的老工人收留了常英。并给她改名为常勇。从此以后,常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与之一起消失的包括常英的一切。

“从小,爷爷只给她留男孩子的短发、穿男孩子的衣服,爷爷像给菩萨塑金身一样替她塑了一具男人的肉身,然后把她深深锁在了这肉身的里面。”

爷爷这么做自然是为了保护她:

“一个无依无靠的瞎女子活在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什么好命运?只要不被人强奸已经是万幸了。除了被强奸,她还可能被抢劫、被偷盗,甚至被杀掉灭口。只要别人知道她是女子,还是瞎子,她就迟早躲不开。没有人会把她当人的。”

“让一个瞎女子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把她的女儿身阉割掉,把一个女人变成一个男人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这一切就像交城县里却波街的一种“生存法则”,瞎女子的生存法则。

即便如此,这还远远不够。

爷爷终究是老了。在他死之前,她必须学会一门吃饭的技艺。而对于一个瞎子来说,最好的技艺莫过于算命。

“瞎子是看不见的,正因为看不见,人们才觉得瞎子更像人、鬼、神之间的通灵者,似乎算命会比正常人更准。”

于是,算命这一古老行当倒也赐了天下瞎子们一碗饭吃。

某一天,爷爷消失了。

从此以后,再没有人见到过这个老人。

爷爷留给常勇的积蓄终究有限,别说没几个钱,就是钱再多点,也有坐吃山空的一天。为了活下去,常勇不得不开始算命的行当。然而,即便如此,也还是难以支撑,她几乎没有生意。

“虽然爷爷教给她怎么算命打卦,可是只要没人来找她,她就不能开张营业。”何况,“人家凭什么信你说的话?”

再就是,“来算命的一般都是没文化少见识的人,还有就是走投无路病急乱投医的人。”而且,钱给多给少也不是自己说了算的。

无奈之下,为了不至于饿死,常勇必须自食其力。她开始到垃圾堆上找吃的,每天晚上到了十一二点,估计家家户户都差不多睡下了,她便开始出门,向城外的垃圾场走去。

“她一个给人算命的半仙,居然在这儿找垃圾吃?简直要与虫豸猫狗为伍了,连人境都进不去了。不过,在这县城里,可有谁真的把她当人?她什么都不是,不是仙,更不是人,连虫豸都不算,她只是这县城身上的一块烂疮,明晃晃地摆在那里。”

“爷爷当初为什么要收留一个瞎子,为什么还一定要让她活着?”

她想不通,但活着就不得不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同时也需要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为了爷爷,为了自己,为了活着。

5.

杨德清,在他十几岁的时候便相继没了父母。为了找口吃的,他爬去邻居家偷盗,后来被邻居发现抓了个正着,也差点被打死。

此后,杨德清偷盗少了,也开始自食其力。谁家办丧事就把他请来,抬个棺材,捧个童男童女、纸牛纸马的。

于是,杨德清也算蹭了死人的一碗饭吃。

一天,杨德清在丧事上帮忙,主家为了招待来吊丧的客人特意杀了一头猪,两爿血淋淋的猪肉没人扛得动,主家便让杨德清扛进厨房。杨德清进去半天还不出来,主家打发人去看看那小子是不是在偷吃生猪肉。那人站在门口一看,立刻呆住了。

“杨德清把裤子脱到脚跟,光着屁股正在使劲戳一爿猪肉……”

就在他人生的某种仪式即将完成之时,却被硬生生地打断了。

此后,办丧事的人家也不敢雇用他了,县城里老老少少的女人只要远远见到他,必定转身就跑,就连八十多岁满嘴每一颗牙的老太太也是如此。

她们不仅如此,还恨不得把杨德清碰见的母狗、母鸡、母猪都救下来,似乎杨德清身上的其他特征都已经退化消失了……

杨德清为了活着,再次开始小偷小摸,有时候在农忙时节还替种地的人家挑挑粪。

在某个晚上,常勇如常出行找垃圾吃。这个时候路边还坐着三个男人,在乘凉,三个男人中有一个便是杨德清。

杨德清经不起怂恿,为了弄清常勇到底是男是女,他便一路跟着常勇来到了她家门口。

最终,他如愿以偿得知了常勇是女的之后,邪念再起,可是,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不行了。

“他突然想起那次他生生地被从那爿猪肉里拽出来,大约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就不行了吧。他被阉了。”

不过,第二天又在街上碰到那两个弟兄的时候,被问起瞎子是男的还是女的,杨德清却告诉他们,是个男的。

大约过了三个月,杨德清决定在一个晚上去看常勇。这段时间他通宵达旦地帮人收割地里的玉米,手里有了几块钱,他买了二斤糕点,趁夜色浓重向常勇家走去。

“他总是想起那个晚上见到常勇背回去的那些垃圾,是啊,一个瞎子,无依无靠,靠什么生活?简直连他都不如。他起码还有眼睛,还能看见,还能干活儿。他还不时想起她那个背着他撒尿的动作、她那发抖的双腿,那个时候她该有多深的恐惧啊……”

然而,这一次,他似乎陷入了一个圈套。

常勇怀孕了。

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孩子不是杨德清的,但最终他没有说出来。

不过,孩子是不能生下来的。

“我不能把这孩子生出来,你帮帮我吧。别人都知道我是女的我就活不成了,我就只有死路一条了。”

至此,两个人的命运似乎就这样连在了一起。

“她身体里的血液通过她的手流进他的,他们好像被血液铸在一起了,好像再也不能分开。”

从此,两人相依为命。

“在常勇这里,他还能算个人,因为她比他更弱小、更孤单,她需要他。而他需要她这种需要。”

6.

杨德清和常勇,两个被阉割的人,他们各自的残疾已经深入骨髓。

一个是被阉割了的男人,一个是被阉割了的女人。他想做男人而不得,她却是想做女人而不得,他们是两个在人群中丢失了性别的生物,他们是这个世界上真正的亲人。

就是这样的两个人,两条命,不,应该加上爷爷,还有夭折的孩子。

为了活下去,自食其力地活下去,为了不像狗像虫豸那般活着,在得知要闹迎神赛社的时候,他们知道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如果我们在今年的迎神赛社上真的表演成功了,真让人觉得我们是神灵附体了,那我们就活出头来了,你知道吗?不是说能挣几个钱,而是,以后任是谁都不敢小看我们了,不会再把我们当狗当虫豸了,就算是不讲迷信的人,对神灵附过身的人心里都要有几分畏惧的吧。”

“做马裨的都是最下九流的人,可是你要想好了,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不这样虐待自己一次我们就一辈子逃不出自己的地狱。你就不想真正地活成一个人吗?”

这些话是杨德清对常勇说的,何尝又不是对自己说的呢!逃出自己的地狱,真正地活成一个人。

常勇同意了。最终,“穿杖”仪式完成后,大雪中他们真的变成了一个人——一个四手四脚的人,游走在半神半鬼之间。

一切,似乎正朝着预想中的方向发展着。在那句“我们现在都是神灵了。”之后,他们成为了新的物种。

至此,如同凤凰涅槃,常勇如愿以偿成了俗人的菩萨,她普度人们,人们供养她。

“她坐在油毡的一朵牡丹花上,一边流泪,一边微笑,像一尊真正的佛。”

而杨德清则开始四处做穿杖、挂铡、吐火等各种骇人的表演。

他们自己知道他们不是神灵,身体知道,清醒的知道,他们更像是怪物,别人需要的、敬畏的怪物。

在他们有了一定的钱之后,他们也想过逃到无人的地方去,但是,他们都是需要观众才能活下去的,他们是靠演戏活着的,所以他们不可能逃到无人的地方去,那样他们更活不下去。

其实,到这里故事也该落幕了。更需要这样一个怪物的其实不是县城里的人们,而是他们自己。

然而,这还没有结束。

在经历了一场类似“神圣”中,他是男人了,她是女人了。不过,杨德清死了,死在了常勇的炕上。他逃离了自己的地狱。

很快,常勇也走向了自己的地狱,因为一场拆迁,她选择了“自渡”。

“我们凭着自己的力量终于冲出了自己的地狱。你是,我也是。多么好,我们都不是饿死的,也不是被人打死的。”

是的,爷爷说得对,杨德清说得也对:

“在一切苦难之后,所有人都会再次相见,再次相拥。”

是的,爷爷也好,杨德清也罢,又或是常勇,他们都是一群在这个世界上认真、执着、坚强地活着的人。

他们终究不是神灵,但他们活成了神灵,自己的神灵。神不渡人,人自渡。他们自食其力,凭着自己的力量冲出了自己的地狱的神灵,终于他们都是神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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