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余华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内容介绍

《许三观卖血记》共29章,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

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

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

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

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

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

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创作背景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革命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人物形象

许三观

许三观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许三观卖血喂养的别人的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使他成了英雄。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但他却背离了这个常理。 一个小人物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等种性格体现在他的身上,许三观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许玉兰

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在余华小说中,她是一位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女性的形象,具有民间女性的特有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苦难,她表现出了坚韧跟顽强。在跟许三观结婚前,许玉兰是一个人称“油条西施”的卖油条的女性。婚前,她用为数不多的衣服能搭配出迷人的效果。结婚后更加显现出她的精明她的能干。一个女人能干是一种能力,“撒泼”就是这种能干的附属品,她的撒泼并不是摔盆砸碗,而是坐在自家门槛上号啕大哭,用哭来表达生活的不幸与她内心的哀愁,但是哭过之后她不会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强的去面对。

一乐

许三观的大儿子,知恩图报,他在知道自己不是许三观的孩子时依然还是一心向着许三观,他最听许三观的话,他一直在不是许三观亲生孩子的观念下成长。

作品鉴赏

作品思想

许三观卖血记《许三观卖血记》重建了一个日常的“民间”空间,有意地悬置了“历史”,这种悬置既“复活”了人与生活,又为“民间”的登场创作了条件。在小说中,作者对民间温情、民间人性、民间伦理结构、民间生活细节和民间人生世态的展示构成了小说艺术力量的重要来源。小说没有尖锐的矛盾冲突和情节线索,而是以民间的日常生活画面作为小说主体,民间的混沌、民间的朴素、民间的粗糙甚至民间的狡猾呈现出它原始的生机与魅力。 余华在小说中坚持了民间叙事的立场,所以《许三观卖血记》没有知识分子启蒙立场所张扬的那种批判性的传统,也没有贵族叙事叙事所抛洒高高在上的怜悯,只有那种源自民间的人道主义的情怀和人生和现实的理解。

同时《许三观卖血记》中,余华传达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宿命观念,而这种宿命观念,促使作者以苦难为主题为我们展示了生存的真实与残酷。 

艺术特色

第一,顺时叙述。在叙述情节方面,小说完全采用的是以时间为顺序的第三人称叙述,没有一处倒叙、插叙。十七万字写出了许三观四十年的顺时发展的历史。余华采用了淡化历史,细写生活的顺时叙事策略。略写了历史,但是历史却在时间的推进中影响着许三观的生活。大跃进,三年自然灾害,“文革”,以及知青下乡等等,无不影响到许三观的日常生活。全书共二十九章,围绕着许三观卖血的中心,有的章较长,比如第二十八章,作者用一万六千多字,描写为了救病重的一乐,许三观“一路卖着血去上海”的经过。十来天卖血卖了四次,几乎要卖掉许三观的命。有的章则只有几百字,比如第六章,以五百多字描写了许三观因要惩罚许玉兰而在家中甩手享受。小说无论如何大开大合,都是取舍自如,顺时推进。 

第二,重复叙述。在余华的眼里,苦难与重复是孪生的,《活着》的苦难是以“死亡”的形式重复出现,《许三观卖血记》的苦难是以“卖血”的形式重复出现。许三观卖血故事的反复出现,没有让人觉得冗繁,反而让人觉得简洁生动。余华的重复叙述,是文字上变化不大,而意义一次比一次深刻,感情一次比一次强烈。四十年里经历了相同而又不同的一次次卖血,这些相同或相似卖血的重复,把许三观们的底层生活清晰地镂刻出来,其生命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一次一次地震撼着读者的心灵。余华的重复叙述是化繁为简,恰到好处,成为描写人物的传神之笔,收到了特殊的艺术效果。比如第二十三章写许玉兰劝说许三观让一乐去为他亲爹何小勇喊魂,不厌其烦地重复何小勇女人求情的叙述,许玉兰现在的洋洋得意与当初对何小勇女人低三下四的求情形成鲜明的对照,许三观后来终于劝说一乐去给他亲爹喊魂,叙述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形成了富于戏剧性的叙述节奏。 

第三,对话叙述。小说70%是对话。许三观的故事绝少背景、场景、人物内心描写,基本上完全由对话组成、展开。这些对话形式的多样化在当代小说创作中比较罕见,同时这些对话在文本中的作用非常特殊。在占文本80%以上的对话中,有一般文本中常见的人物对话,更有大量的以第一人称直接引语的人物语言。人物的对话是静态的,是对场景的描摹、对人物性格的展现。第一人称直接引语,往往取代了叙述者而呈现出某种动态性。 

第四,为了接近人民的口语,作品中多用短句,少用长句,不用繁复华采的词汇,使老百姓都能读懂,作品就为自己赢得了最广大的读者群。他采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达到“心动”的效果。比起人物描写、情节结构来,作品的语言艺术更有许多妙处,不少地方读时令人拍案叫绝。“首先是以无夸张、无议论、无感慨的纯客观冷静的叙事贯串始终,只在很少的地方运用了描写的方法,可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例如许三观六十岁卖血被拒绝后流下了眼泪:“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一连串的五个比喻句看来寻常,并无文采,但却切合人物的文化水平和性格特点。叙述人站在中立状态,进行包孕着温情与人道精神的客观描写,显示出对于民间生活状况,和人们生存环境的极大关注,由此透露出余华对贫苦老百姓的深切关怀。

作品影响

所获荣誉

入选韩国《中央日报》——100部必读书(2000年)

入选中国百位批评家和文学评选的“20世纪90年代最有影响的10部作品”。 

作品评价

法国《读书》杂志1998年第1期的一篇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比利时《南方挑战》杂志对这本书的评价是:“一个寓言,是以地区性个人经验反应人类普遍生存意义的寓言。

意大利《日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本书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其内容的典型性,和他发人深省的主题思想,这部小说不同于普通的喜剧或悲剧,他是一出悲喜剧,全书充满了精巧的讽刺手法的运用,使人悲喜交加。

意大利《GRAZIA》对这本书的评价是:“即使在现如今充斥着过度消费风气的中国,卖血依然是一个真切存在的事实。然而在余华壮烈而又富有喜剧性的小说中,卖血成为了许三观家陷入窘境时一种极端的解决办法。”

美国《波士顿环球报》对这本书的评价是:“ 没有一个多余的词语,没有绚烂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民间故事:一个中国家庭忍受贫穷、饥荒以及随后的文化大革命……这听起来似乎很严峻,或者很糟糕,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风格使小说避免了感伤主义的情调……小说看似普通,却结构巧妙、文字优美,让人难以拒绝,令读者一唱三叹、回味无穷。”

王安忆在《中国图书商报·书评周刊》1999年1月12日上撰文说,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么样,卖血养儿育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的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些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 

看完全本,感触最深的还是最后一章节。40年后,许三观一家已经不缺吃穿,孩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可是有一天他突发奇想,在整条街上转了一圈又一圈,还是想去卖血。谁知血头竟然说,他太老了,没人要他的血了。许三观竟然因为这个原因,在大街上哭了起来。然后许三观要了三盘炒猪肝,还有黄酒,这是他以前卖血后的标配。最后一句:“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不知道讽刺的是谁呢?

许三观还是说:“我还是想吃炒猪肝,还是想喝黄酒。”

许玉兰就给他要了第三盘炒猪肝,黄酒这次要了一瓶。三盘炒猪肝全上来后,许玉兰又问许三观还想吃什么菜?这次许三观摇头了,他说:“我够了,再多我就吃不完了。”

许三观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他开始笑了,他吃着炒猜肝,喝着黄酒,他对许玉兰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

  许三观笑着吃着,又想起医院里那个年轻的血头说的话来了,他就把那些话对许玉兰说了,许玉兰听后骂了起来:“他的血才是猪血,他的血连油漆匠都不会要,他的血只有阴沟、只有下水道才会要。他算什么东西?我认识他,就是那个沈傻子的儿子,他爹是个傻子,连一钱和五元钱都分不清楚,他妈我也认识,他妈是个破鞋,都不知道他是谁的野种。他的年纪比三乐都小,他还敢这么说你,我们生三乐的时候,这世上还没他呢,他现在倒是神气了……”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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