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夕晨

木向阳

那一日,已是枉然。

枉然,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纵是 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我便想我应该会与他有个家,生得一子抑或一女。有一个大院,栽满桃花,才不枉那年桃花拂面。

然后再养一条大狗。

晨起而耕,日落而息。愿得,老有所依,儿孙满堂,享尽天伦。

那时阳春三月,桃李烟花,将岁月打磨。

清冷的夜,寂寞的景。十字路口,烟火四射。寻常酒家,灯火通明。昏黄地粘稠,照得影子也混沌起来,挪一小步也跟着慵懒地往前挤,好似漫长到发烂的日子,甚是厌恶。

我还记得初见他的情形。一群人,一大桌菜,人群里,他是怎样见着我,然后主动示好。

后来他说,他还记得那日拾得我遗落得丝巾,是怎样得兴奋不已。而后又是怎样有一句没一句的开始这场对话。

我自是记得她的。

在那样情窦初开的年纪,不免情不自禁。只一眼,便觉她是这般冷艳孤傲,眉宇间透着些许韧气。再打量,猜想,必是有修养家的女子,谈吐得体,打扮得也甚是适宜。纵使冷得不宜靠近,但我知:这女子,必定叫人欲罢不能。她是一眼便会印入灵魂的,然后深根、发芽、开花。而我,是一样也及不上的。巧得那时,适逢拾得遗落的贴身之物,便追赶而去。

春风半漾,挑逗着嫩桃,繁花似锦,我是我忘不掉的。

我自是记得他的。

说不上喜欢,但也不至于厌倦。我刻意保持的距离,在见那清澈的似水柔情的眸子里,崩塌。

三月,理应是最美的花季,万紫千红,百花争妍。这些我习惯忽略的景象,偕同他的热情,以及那双眸子,涌上心头。

我叫彦晨,他说。

我叫诺夕,我说。

我们就此熟知起来。

我自是记得她的。

冷艳是她的印记,她说这东西与生俱来,无从解析。偶尔绽放,便已倾国倾城。她一笑,阳光顺时洒下,光彩绚烂。十年的陈酿已是不能释怀,何况是百年的。

我不知这是否与年少的蠢蠢欲动有关,难以言说。

而我似乎也就这么从二十二岁看到了三十岁。

一般的薰衣草香,乌黑的头发,极好的身态,配上这般极致的美貌。

只是我老了,在永久面前。

我自是记得他的。

双目对峙。我竟是不忍看旁物,似乎这一错,便即咫尺天涯。所以,总是不禁笑言“若脱去这身盔甲,只一眼,我定与你远走高飞。”

再次相遇是在图书馆门口,于是便理所当然的对着坐,相互笑笑,便不再言辞,自顾忙碌。

起身,正值饭时,他便邀我作伴。

那顿,我们便这般畅谈起来。

他笑言,初时只觉我是苟言、寡语之人,唯今而论,倒是大大错了。

我亦是笑而不语。想是比若旁人,少些厌倦罢了。

我自是记得她的。

图书馆之际,留意了她手持之物—《哀歌》,一如其名。婉转哀怨。

她说,钟晓阳的笔锋自是无人能及的,以前看简桢作品集里少有引用的只言片语,便买了读。细细品来好似一位老者娓娓道来,情感掌控得很好,情爱,生死,离恨,纠葛,鞭辟入里……

然后话锋一转,“终离我甚远”伴着长长地叹息!

我一愣,不知作何解答。许久,一字一字吐露。

我自是记得他的。

那日后,偶遇的机会却也多了起来。

脑子里总是浮现他吞吞吐吐着说完那一字又一字:

所以故事的结局都应是好的,倘若不是,那该是未到最后罢了。

于是,那个午后,阳光适宜,桂香正浓。他对我谈及了“爱”。

只是情爱这个东西,我却不敢再碰。尚且他还这般年幼,这般……

我是记得她的。

愈多的交谈,熟识,便愈发不能自拔。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于是那个午后,手捧玫瑰,满心欢喜。她自是懂我的,只是。往事难堪,伤痕累累,撕裂处,未到愈合之际罢了。

那一年,她说,本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境地。然则,出自富贵,想得便不比寻常百姓。父母之命,终是希望赢得上门女婿。媒妁之言,相亲应酬愈发多了。

然则,竭力反对如何?死守初衷又怎样?

终是血浓于水的亲情,剪不断理还乱。

于是那场无声的战争里,“爱他”便成了赤裸裸的牺牲品。

我自是记得他的。

四年的感情,年少童话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天真、善良、单纯地活着,可是里面还住着老巫婆,格格巫,后母。

我却不能如人鱼公主那般,化作泡沫,沉入海底!

爱他,于我,太奢侈。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枉然。”

便如此自慰,未到时候吧。

我自是记得她的。

无奈悲伤的结局。我说,我会等。我说,所有的结局都该是好的。如果不好,只是还未到最后。

我自是记得后面他是怎样。

病毒肆虐的季节。

一周后,我也不幸染得,便休假闲于家中。

二周后,一日旁晚有人在门口按门铃,开门,是他。

紧张羞涩地树立在门口,眼睛却依旧这般清澈,手里捧着水果。见了我说,好久没见你去图书馆了。知你病了,我来看看。

我请他进来,诧异,那你怎知我地址?

我去你公司问了,知你养病在家,便问了地址来。

那以后他便常来,顺带些水果,偶尔有些自制的糕点。替我打点琐事。

我也自初时的有所顾虑到后来的漠不关心。我是不好意思说退他的,心念。于是便不顾他了,做自己的事,看书,赏花,养病。

我自是记得后面她是怎样。

自知她病后,便寝室难安。终于那一天鼓起勇气,按下门铃。

而她,似乎未如我想象般难堪。久之,我便成了“男主”。自顾打理,扫地,做饭,兼职陪同医院复诊。

而她是不顾我的。

我自是记得后面他是怎样。

那日,复诊。人群中,他穿梭挂号,付费。临走之际,忘了取药,便招呼我门口等候。

十分、二十分、三十分之际。我始觉许久未见来人。正要拨号,1号快捷键,何时竟成了他的代码?于是,硬生生把拨出去的呼叫召了回来。心下烦恼,我怎么可以又一次让陌生人撞进生活,怎么可以又一次知道情况,犯下一样的错误。何况,他还这么小,这么小。光是等他长大,我就要多多少皱纹与白发。

我自是记得后面她是怎样。

二月一日的复诊,我是永生不能忘的。

取药回来,她,神情烦闷,判若两人。

一阵慰问后,我便在旁静静等候直至睡去。入梦时分,忽地惊醒,口里呢喃不断。她见我在旁,顺势扑在我怀里,大哭起来。我不敢动,就这么保持原有的姿态。许久拍了拍其肩,小声安慰。她却猛地抬头,

“以后,你保护我好不好 ?”

我自是记得后面他是怎样。

“以后,你保护我好不好?”我还是说出了这一句。

他一脸茫然皱着眉头看着我,然后眉梢慢慢舒展,坚定而高兴。

“好!” 甚是干脆。

我自是记得后面。

一如所有平凡脆弱的情感,里面有爱、性、眼泪、欢乐……

于她。不过是再一次的噩梦与翻版。

我自城西来,她住城东。单这一条,便是最大的罪过。那时,无聊之极,她便缠着我讲家中琐事。讲我的母亲是如何把我这个独子当宝对待;家中,又是如何为我准备好一日三餐,温柔地唤我名字,下楼共进;父亲是如何地严厉与沉默,终日忙忙碌碌、鲜见身影。

我怎会忘记。

而后一年,我毕业。这是她早想到的。我却这般年幼。

家中催促,所有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安排,无疑缺地只是我。抗议是不够的,争吵也自家常便饭。执拗是那时的全部。

如此僵持,一月之余。未果。

那日午后,她邀我品茶。

我只看她这般娴熟、清冷地姿态,她示意我不要言辞,就此观着,甚好。

“温杯烫罐、引龙入宫、闻声起羹、高山流水、淋盖刮沫……”我见她将这些茶具来回调试,温水,注入茶叶,一遍一遍,愈发地缓慢,我愈如坐针毡。

等到洒茶时,也就是是最后的韩信点兵,她口里呢喃,这是最后一步了,讲究:低、快、匀、尽。你且看且学吧,然后将最左边的杯子递予我,温和地说,尝尝。心下一颤,我自是了解她的,她这般的女子,怎会致我于两难。

“所有故事到最后都是好的,不是吗?所以回去吧,那自有人等候。”

“那、你呢 ?”

“且行且看吧!”

诺夕

终是我的年幼,乱了分寸。若然,怎会这般。这无妄的战争里,我终是让你踏上了旧路。如今,我竟已忘了“爱”的颜色。

彦晨敬上

彦晨

终有天你会懂得,如何守护那执拗,如何在这乱世荒土里开出花来,如何把握那些年少轻狂。

愿。安乐自在。

诺夕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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