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意识到我有“晚睡拖延症”的时候,已经是凌晨2点,我不知道我躺在床上为什么就是不肯睡觉。明明已经眼皮都睁不开了,仍然想要把毫无意义的视频、新闻、论坛统统看过一遍,有时候会是一本看一页跳十几页的小说,有时候会是看了开头就关掉的专栏。
总之,没看到天快发亮,是绝对没有想睡觉的冲动的。
为什么不肯早点睡?我曾经与许多朋友在不经意间去讨论这个问题,是真的精力充沛没有睡意,还是从心底去抗拒早睡这件事呢?
我问老丁:如果今天没有晚场,你回家会不会早点睡觉?
老丁给了我一个白眼:年轻人,睡那么早干嘛?
我问:什么事都没有,你又不打游戏不看书也不跟人聊天也不看电视,不干脆早点睡了算了。
老丁继续翻白眼:你丑你先睡,我帅我精神!
在苦思冥想48小时之后我得出了一个看上去很靠谱的答案:因为老丁怕黑。而这个答案似乎又不那么具有普遍性,因为很多人都声称自己是不怕黑的。
但我有一次和他一起去闯鬼屋,我发现自称天称第一老子第二的他,居然比怕黑的我跑的更快躲得更远。
其实不想睡觉,除了老丁这样爱夜场的娱乐青年,大多都是从心底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对黑暗与未知的恐惧,才养成了所谓的“晚睡拖延症。”
拖着,耗着,就算是已经不知觉的闭上眼睛,甚至还能感觉到鼻子呼吸的抖动与轻微的鼾声,但就是不肯睡觉。谁也不知道,闭上眼了,还能不能再睁开。常常做梦特别是做恶梦的人能体会到的是,在梦里尸横遍野、血光滔天,起床后都会拍拍胸口,庆幸这只是一个梦。
美国在2010出了个纪录片叫《科学幻想》中便有人在黑暗中,会遇到各种诡异的事情。我们甚至会在遇到不确定而退缩的时候,把黑暗中的未知夸张的想象,然后传递给其他人来自我安慰。
老丁也曾跟我讲过另外一群“拖延症”:他们作息规律,到点就睡,到点就起。他们的自我暗示表达的是一种:没到点儿我就不用睡,不然我规划睡觉时间就超过了。
有趣的是,这种心态的人大多秉承“时间就是金钱”的观念,他们往往把计划一丝不苟的执行,是想充分利用时间创造价值。而最终那些熬了夜坚守了规则规划时间的人,并没有把那些熬出来的时间创造多大的价值,时间往往被无意义的事情东拉西扯消耗过去。
晚睡拖与起床难堪称现代社会人类难以治愈的两大顽疾,两者相伴相随。不论你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他俩会不停的出现在你左右。
也许今天临时要加班工作到很晚,也许有个工作应酬要喝到很晚,也许有个朋友聚会要嗨到很晚。那也意味着——不想起床——第二天面临的巨大困难。
有趣的是,那些发明了夜间狂欢生意的人,一定非常喜欢这些睡眠拖延症的人。夜幕来临的时候伴随着的是如光影之河般的车流,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光,还有酒吧、歌厅在激光灯下摇摆着裸露半裸露的身体;觥筹交错,群魔乱舞。
他们对抗着夜晚的寂静,对抗着安静袭来时的睡意。霓虹灯下散发的是青春的荷尔蒙,是蹒跚的意乱情迷,是“动次打次”的夜店。
夜店,是工业文明下被创造出来最大的派对盛宴,他不仅满足一个在白天被压抑许久的魂灵,也为那些下九流的偷鸡摸狗提供了便捷的掩护。
夜店从出现开始就背负着堕落,有辱斯文的骂名,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提供给那些在白天生如狗的人们予以夜晚称王的机会。他带动了夜生活的繁荣,也成为了夜生活中最大的吸金宝器。
而另外一个安静的港湾——24小时便利店——却给了一种不同于夜店的“安全感”。你可以在这里买到烟,买到酒,买到饮料,买到面包,还有诸如洗衣服洗发水香皂沐浴露也不一而足。
他不是夜店的孪生兄弟,却接过了夜店里曲终人散后需要中转的大旗。
如同硬币的两面,对抗睡觉的人狂舞,拥抱睡眠的人安宁。夜店赚了狂舞的人的钱,而正在睡觉的人呢?
不,难道你忘了你抽屉里的面膜了吗,你忘了梳妆台上对付黑色素的“武器”了吗。
老丁去前丈母娘家的时候,就给她买了个健康枕头。聪明的商家更会知道,如老丁这样去孝敬长辈的年轻人不在少数,而老年人最重要的是睡眠质量。于是从枕头到药物,接憧而至,犹如流星划过般迭代重生的治疗配方。这门生意,做的真是叫“闷声发大财。”
实际上这两门生意针对的就是现如今在快速生活中喘不过气来的白领们,生活压力越来越大,不仅住不起房,连隔壁快餐店的蛋炒饭都快要赶上一个月涨一块钱了。
另一方面,手握社会资源与生产资源的人群却安安心心享受着充足睡眠带来的满足感,他们不需要殚精竭虑,他们也不需要四处交际。足够的背景与财富能让他们自由自在的睡觉而不用考虑第二天要凑的发票、要打的报告、要做的PPT和要睡的午觉。
大学貌美如花的同学,不小心上了广告设计的贼船,一年老三年,明明二十几岁青春正好的姑娘,被折磨成了听到电话就会担心是甲方对设计修改的要求。以前总会按时睡觉的她也学会了夜夜笙歌,但她却常说:白天什么都不想做,只有晚上才思如泉涌。
似乎这变成了大多数人的通病,明明白天能做好的事情却无法动工,明明到了可以休息的时候却运指如飞,脑子总会飞过一个又一个的金点子,仿佛乔帮主附体,此时只想对着空无一人的夜晚微微一笑:我不是针对你,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XX。
于是夜晚逐渐开始掌握了创造力,白昼开始让步,那些只要躺在床上就能立马开始思考与工作的人,深夜无疑对他们来说就是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升任CEO。侵占了本应属于睡眠的时间,让创造力与夜晚的生意完美融合。
许多作家是晚上写作的,似乎只有晚上才会思路清晰,才会摈弃一切杂念。但那些总喜欢熬夜的作家们,大部分也都“英年早逝”了。
就好像现在已经是2016年7月14日深夜23时37分,我在告诫各位爱通宵的朋友:珍惜生命,远离熬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