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个子不是特别高,但足够健壮,皮肤黝黑,看起来经常晒着太阳,两只单眼皮的眼睛不大,却炯炯有神。每次笑起来的时候,有种迷人的好看。那天,黎风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他,他站在一群列兵中间,身姿尤为挺拔。宽阔的臂膀把短袖的夏常服撑得十分精神,袖子下露出肌肉发达的手臂。有人在下口令“一二一,一二一”,黎风看着他随着口令,昂首挺胸,做出标准的,或是超过标准的齐步动作,立定的一瞬间,皮鞋“啪”的一下靠脚,声音十分清脆。
黎风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只觉得阳光太烈,他肩上那闪闪发光的金色肩章,晃花了他的眼。
黎风想起一句话: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见我。
在那一瞬间,什么七彩祥云,什么盖世英雄,通通都不要。只要能够看着他,感受他身上的光芒,穿越人群,照到黎风身上,黎风就心满意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