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钟情。看到他的第一眼,她才活了过来,从此唱着心甘情愿的独角戏。三段美好的回忆,倾尽一个平凡女子的一生来反复咀嚼。于他来说,她不过是一个仅有一面之缘的邻家女孩,她不过是一个莽然不知礼数的街边少女,她不过是一个夜总会上妖冶的风尘女子。在他眼中,她甚至都不是一个她;一个女人的一生中,真正青春光华的日子又能有几年?而她,将这所有的韶华,统统毫无保留的送给了他。每时每刻的热切情思,叫她忘记了社会上对女性条条框框的束缚,忘记了羞涩,羞耻,羞辱;她本有好些机会可以向她心爱的人诉尽情肠;她的美丽能让她有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拥有可以让其他女子都艳羡的安乐生活;她以自己的方式,"占有"了他,可便是这一点私心,生活也要再次无情地剥夺。
于他心爱之人, 她永远是千千万万个陌生女子中的一个,他生命中来来往往数之不尽的红颜过客。甚至只与她对视不到一秒的仆人都能认出她来。但正如她自己所说,她喜欢这样的他,喜欢这样一个"感情热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而爱不专一"的男人。
她是看到了他的"感情热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而爱不专一",她先像一个商人一样计算出了一切可能的结果,再像一个虔诚的教徒一样无怨的牺牲了自己,又像一个收藏家爱惜自己的艺术品一样保护着他。
她胆小,她害怕失去他,就像她无数次在梦里看到的一样,所以她独自承担起一切:相思的煎熬,恶劣的环境,养儿的艰辛。而独自面对,本身也是一种勇气,而勇气本身,甚至超越了一瞬的告白。
莫泊桑曾经说过,"只有女人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情。"有多少山盟海誓,被岁月无情地消磨,最终女人还是落为男人的附属品。又有多少真情挚爱,无意强人所难,却值得让人铭记一生?
那个在昏暗的灯光下书信的陌生女子,用她的整个生命在燃烧着爱恋的炽火,纯洁的火焰不掺半点虚伪的、功利的、贪婪的欲望。
女子的精魂,像洛神一样飘然远去,男子手中的信,则是她在这世上的最后一缕羁绊。
" 他隐约想起了那个看不见的女人,她飘浮不定,然而热烈奔放,犹如远方传来的一阵乐声......"
(两年前的读后感,现在看来那时的自己真是很青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