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区门口不远处有个小店,主营业务只有一个:各种炸鸡。
由于开在小学门口,虽然店面不大,没有堂吃只有外卖,但生意倒是颇为不错,尤其是每天放学的那个时间段。炸鸡店老板兼伙计(就只有他一个人)是个小哥,看年纪大约三十多岁的样子,脸上多少有一点人到中年的沧桑感。
有一日我碰巧路过,闻到香味忍不住想买点儿炸鸡,脚步便不由自主的走向了炸鸡店。等待炸鸡制作的过程中,不知道是那天小哥偏巧想跟人聊天还是因为我长的面善,于是不经意间我们开启了一段对话,让我没想到的是他还挺健谈,更让我没想到的是后来对话的内容。
话题是从店面的租金开始的,为了叙述方便以下的第一人称“我”是炸鸡小哥。
我这个店面其实应该算是个临时建筑,别看这么小(里面目测应该不到5平米),什么都没有,但是还收1200元一个月,就是因为挨着小学近。别以为挨着小学生意就会好,有些家长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吃炸鸡,就跟孩子说这都是地沟油做的,不能吃,吃了拉肚子。我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说,我这儿用的都是金X鱼的大豆油(我探头看了一下,架子上确实摆着一排),一天一换,绝对不可能是地沟油。咱做食品行业的赚多少钱再说,还是得讲良心你说是吧。
(说到这里我连连点头,表示像他这样有道德的人很难得。小哥听见我的肯定,顿时兴奋了起来。)
不瞒你说,我之前还见义勇为抓过贼呢!嗐,好几年前了,我开车去幼儿园接孩子,刚接上孩子准备开车走,就听见幼儿园门口一大群人嚷嚷起来了,有人喊“抓贼啊!”然后我就看见有个人从旁边窜了出来,我想都没想就开车上去把他撞倒了,然后走过去准备抓他,没想到他居然还带着棍子。被他打了几下我急了,从后备箱抄了个家伙就把他打了,打的满脸血,然后拖着就去了派出所。幼儿园的园长、老师和一堆家长跟我一起去了派出所给我作证。本来派出所准备拘留我和那个贼来着,后来看那么多人作证我是见义勇为就没有为难我。
后来警察一调查你猜怎么着?我抓到的那个根本不是贼,是个抢劫犯!他们是两个人的团伙,已经在幼儿园蹲点儿好多天了,笔记本上写着受害人的信息:女,高,漂亮,开宝马……然后他们的车里还搜出来好多作案工具,绳索,胶带,木棍什么的。如果我没抓到他的话,这后果不堪设想啊!团伙的另外一个人看见我把他揍的太惨就给跑了,弄的我还有点儿后怕。因为怕他们报复,之后的一个多月走哪儿我腰里都别着钢板和扳手。我还怕他们报复我家闺女,之后去接送孩子都是跟园长说一声直接把车开到园里去的。
我由衷赞叹道:没想到您还有这样传奇的经历,简直太厉害了!小哥摆摆手说:也是当时年轻气盛,我从小在部队大院长大的,最看不惯那种违法乱纪的事儿了。
就在这时,炸锅上方的定时器响了,小哥把炸鸡捞了出来。于是我赶紧付了钱,拎着热气腾腾的炸鸡礼貌的跟小哥道了别,路上意犹未尽的回忆着刚才的故事导致差点儿没崴了脚。
这件事情给我留下的“后遗症”就是,每次路过各式各样的街边小吃店,我总会忍不住多看几眼,倒不是因为随风飘来的那阵香味儿,而是因为幻想着保不齐哪家店里那貌不惊人的伙计就是一个像炸鸡小哥那样的平民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