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中晋资产等风险事件的发生,让人们对P2P唯恐避之不及,但同时人们也在一直关注着事情的后续进展。关于如何审判互联网金融案件,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华璞提出,审慎处理互联网金融案件,既要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也要给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留出适度的空间,严格按照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认定犯罪,准确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
孙华璞还表示,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注意法律事实与现有法律规范的对接,根据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准确界定合同的性质;在处理好个案的基础上,注意对债权众筹、股权众筹、第三方支付、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理财产品所发生的纠纷的类型化研究,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类型化指导;对在审判案件中发现的监管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避免给人民群众造成更大的损失。
在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要依法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
《通知》提出,既要依法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犯罪,又要保护合法的借贷行为,在统一规范的金融体制改革范围内,依法保护民间金融创新,促进民间资本的市场化有序流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吉盟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