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下飞机,扑面而来的便是一股湿润气息。
我不自觉地深吸一口气,把在飞机上吸入的浑浊气息连带着憋闷的坏心情一齐吐掉。
林奈幽怨的声音从身后慢悠悠地飘过来“天天呆在江南还不够,旅个游还要来威尼斯,你能不能有点创意啊妞?”
我回头两步扑到他怀里,用力揉乱他特意做的帅气发型,他稳稳地托住我,腰上传来极其温暖柔软的触感,我笑了笑。
他手掌的温度一直是我最眷恋的温暖。
我无辜地看着他“我喜欢,不行么?”
林奈急忙服软“行行行,你喜欢什么都行。”
“对了,不是跟你说了不要叫我妞了嘛,多土啊。”
这次轮到他撅嘴了。
林奈苦着一张脸申请道“我就这么一个爱好,你就满足我吧。”
“好好好,听你的。”我从他身上跳下来,满意地看到,他熨的笔挺的衬衫,被我生猛的一扑,多了许多可爱的皱褶,像我平时常对他的鬼脸,看上去多了些日常的气息。
多可爱。我下了结论,转身步伐轻快地往前走去。
“妞等等我!我一会跟不上了。”
就是要你跟不上。
我狡黠地勾起嘴角。自从跟林奈结婚之后,不知怎的,我变得越来越恋家,再也没了当初说走就走的潇洒自如。
我总是埋怨他“都是你折断了我隐形的翅膀。”
他痞痞地一笑了之“这多好啊,以后小爷带你飞!”
好你个大头鬼啊。
以前我的旅行像一场苍凉而盛大的流浪,从灵魂到肉体都透着那么一股洒脱劲,像无牵无挂浪迹天涯的女侠,可是现在越来越离不开那些触手可及的温暖,我变成了一只带线的风筝,无论走到哪里,都惦记着回到那个人的身边。他的气息,他的温度,我们一同生活的痕迹和轨迹,每一样都是我的眷恋,所以从那时开始,我再出去带的东西便越来越多,最后索性直接把搬运工带在身边了。
谁让他说,我的翅膀折断的好了。
我恨恨地回头瞪他一眼,他拎着两个硕大无比的箱子努力地追赶我,我回头跑的越来越快,直到被他拉住肩膀。
其实我根本就跑不过他,即使他拉着两个巨大的箱子。
没两步,他便赶上了我,甚至气息平稳地拍我的背,替我顺气“跑这么快干嘛,小心撞到人,摔跤了。”
“傻子才会撞到人。”我不满地反驳,顺势接过他右手的箱子,站在他身边。
结婚之后,我就很少做国际项目了,跟前期的我相比,现在的我恨不得像变了一个人,巴巴地宅在家里不愿出差。但是林奈还是会定期带我出来旅游散心,他喜欢充满艺术气息的黄沙大漠,可我一如既往地选择湿润气候的地区,好几年下来,他都快被我折磨吐了。
他总是神色凛然地吐槽我“我一身侠肝义胆英雄气,都快被这种温软的气氛给磨没了。”
我偷偷瞥了他一眼,在心底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林奈租了一间小型别墅,我们这次的行程有二十天左右,他知道我住不惯宾馆,特地租了房间。房东是一对很和善的夫妇,路上给他们打了个电话,远远地就看到他们站在路口向我们招手。
“你们好,刚下飞机累了吧?快回家休息一下。”
男主人主动接过我手边的行李,他的妻子是一个眉目清雅的中国老人,举手投足间充满了中国上个世纪女人的优雅气质,她浅笑吟吟地拉过我的手,像我妈妈一样,轻轻蹙起眉头,柔声道“手这么冰,怎么不多穿点?”
在异乡遇到中国人,心里总是不自觉地对她亲近几分。
我笑了笑,正准备说话,却被林奈抢了先“臭美呗。”
老婆婆慈祥地笑起来,我窘迫地甩给他一个眼刀,可他没看到一般,自顾自继续说道“芳姨,我们家这个丫头什么都好,就是臭美,天天的手脚冰凉,我都不知道说了多少遍了,您可得替我好好说说她。”
“林奈!”突然被掀老底,我慌张地打断他。
被唤作“芳姨”的婆婆见我着急,轻轻笑出声来。她拍了拍我的手,又抚摩了两下,才说道“小姑娘嘛,我年轻时候也这样的。她不肯穿,你就多留心,照顾着她点。”芳姨的丈夫听见芳姨笑了,也跟着咧开了嘴角,用蹩脚的中文说道“对,对,听你芳姨的。”
林奈吃了瘪,向我投来一个求饶的眼神。附在我耳边,颇为羡慕地说“你人缘真好啊,他们才刚见你第一面就帮着你说话,真不公平。”
我得意地瞥他一眼“知道我的厉害了吧,让你总是欺负我。”
“小人真冤枉。”
芳姨和她的丈夫帮我们把行李搬进房子,就没有逗留了,只嘱咐我们好好休息。
我窝在沙发上,一动都不想动。好久不出来了,突然长途飞机,没想到身体竟有点吃不消。
“画画,你饿不饿,要吃点什么吗?芳姨他们的冰箱里有一些新鲜的食材,但是我看好像没什么你爱吃的。”
“那就不吃了。”
“那洗澡吧,早点睡觉好不好。”
“恩。”
“那你过来吧,我教你这个怎么用。”
我抬起困倦的眼皮,突然反应过来,林奈这一副轻车熟路的样子,有问题诶。想到这,我脑子一下子清醒了。
“洗澡的事等会再说,你先过来跟我解释解释,你这一副老司机的样子,不会是背着我来过吧?”
“当然没!”他睁大眼睛,往我身边凑近了一点。
“不许卖萌,老实交代。”我推开他,耳根子有些发烫。
“亏你还是学建筑的,你不知道芳姨的丈夫是国际上著名的设计师吗?”他叹了口气,问我。
我倒是被他问住了“是吗。”又回想了下,才逐渐反应过来“我说怎么看着那个老爷爷有点眼熟,我想起来了,是服装设计师巴格尔!”
“还好,你比我想象的要稍微敏锐一点点。”他把“一点点”咬的很重,我过去就是一脚。
“那你是怎么认识他们的,还跟他们这么熟。”
“说起来还是因为你,好多年前,我们公司还在创业阶段的时候,我问你要过你的一份设计稿你记得吗?”
“记得啊,就是那个家庭公寓为主题的设计。”
那是我大三的时候做的一份设计稿,本来是为了参加比赛,但是报名那天我睡过了头,结果就没报上名,稿子也就因此压箱底了。这件事我跟林奈提过一次,后来他就把我的稿子要走了,说找机会帮我推销。
“就是那份,我把你的那份稿子随身带着,有一次到巴格尔先生的工作室拉宣传的时候,它不小心掉了出来,巴格尔先生看到之后,特别喜欢你的设计,他说你的设计里充满了家庭的温暖和人情味,跟他的设计理念很相同,然后我们就认识了。”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还挺厉害的嘛。”我脑子晕晕乎乎的,不知怎么就蹦出了这么一句自恋的话。
“是啊是啊,你是我的福星。”林奈俯下身,刮了刮我的鼻尖“大小姐,现在可以去洗澡了吗?看你眼睛都睁不开了。”
“那不对啊,你没来过这里……怎么,怎么用起卫生间这么顺手的?”我的脑子已经昏昏沉沉,有点反应不过来了。
他沉吟了下,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坦白说,任何一个智商正常的人,对这些应该都是一看就会的。”
“那你还教我,我用你教?”
他又是一阵沉默,然后说“嗯……我觉得,还是教一下为好。”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天已经大亮。
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蹋拉着拖鞋,循着面包的焦香跑下了楼。林奈穿着我给他买的家居服,背对着我,不知道在锅里煎着什么,有细微的“滋滋”声,面包机里有两片刚烤好的面包,我静悄悄地靠近他,从后面环抱住他的腰,把头靠了上去。林奈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精瘦身材,抱起来可舒服。
“醒了?”他声音里蕴着深邃的笑意。
“恩,做的什么,好香。”
“炸火腿肠。”
我笑着把脸往他的背上蹭了蹭,用他的话说,就像一只撒娇的猫。
我抱着他,突然有一丝恍如隔世的错觉。
“林奈,谢谢你。”
“客气啥都是兄弟。”他转过身得瑟地挑挑他那两根颇有艺术气息的眉毛,敲了敲我的头。
“吃饭,一会出去玩。”
“会做饭的男人最帅了。”我夸他。
“哈哈,我也觉得。”
灰色的家居服被他穿出了慵懒闲适的味道,我看着他的背影出了神。
我们在威尼斯呆了十天,走遍了威尼斯大大小小的街道,看遍了威尼斯各种各样的美景。我们站在桥上看过满天星辰,也走进过很多民俗的小商店;与路边雨后开出的第一朵小花合影,在森林公园里为一棵刚刚抽芽的小树系上一根细细的红线;拍下林奈在熠熠灯光下,俊朗而略带邪气的笑容,也有我偷袭他之后留下的鬼脸。
旅行真的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不在于走马观花般观赏景点,而是陪伴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我们牵手走过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走过时间的裂缝,走过风景的纹路,我们俩,慢悠悠慢悠悠慢地感受时光从我们的脸庞,发间,衣袖,以及交握的手掌中溜走,仿佛走过一生,只是,这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那么的不同。
最后五天,我临时改变了行程。
“走走走,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我拉着林奈,不由分说,直接打车到了机场。
他居高临下地斜睨着我“这,好地方?”
我变戏法一样拿出两张机票“我们去迪拜吧!”
林奈站在原地,淡淡的温柔中透出一丝犹豫,沉吟半响,他说“画画,你想去迪拜,我们可以回去收拾了东西再去,你的洗漱用品,衣服,还有最喜欢的娃娃,什么都在家里。”
早料到你会这么说。
我深吸一口气,踮起脚尖凑到他耳边,说了句话,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神情有了有了一丝松动。我知道我的脸现在肯定已经红的不像样了。
良久他轻叹了口气,牵起我的手,笑意吟吟地说“那好吧,既然这样,我也没办法啦。”
我们两手空空,像以往我和他每一次单独出差时一样,做上了飞往迪拜的航班。只不过,现在的我们,身边有彼此。
迪拜以沙漠中的绿洲闻名世界,可我们这次却是为了沙漠而来。
到达迪拜的时候,已经深夜了。机场周围的酒店差不多已经住满了,我们不断扩大寻找范围,林奈紧紧抓着我的手,我也紧紧跟在他身后,像一条他的小尾巴。最后我们在较远的地方找到了一家花园酒店,几乎已经处于整个城市边缘。服务员盯着我们看了许久,审视的目光带着毫不避讳的怀疑,要不是我们证件齐全,说不好他还真的会把我们扣押起来盘查。
林奈锁紧眉头,看起来是对服务员不客气的目光有些不快,可我却欣喜若狂。
开好房间的时候,正好是深夜十一点,我迫不及待地拉着林奈,绕了大半个酒店,终于在酒店后门处,看到了,真正的苍茫的万里沙漠。
我和他坐在沙漠的边缘,肩并肩,开心得像两个拥有了全世界的富翁,但实际上,我们当时的样子,完全就是两个狼狈不堪的流浪汉。
我坐到了林奈对面,点燃一支紫色的艺术蜡烛。他吐槽它像鬼火。虽然他这样说,可还是伸了双手过来,把我冰凉的手包裹在他温暖的掌心。
他说“晚上冷。”
林奈的身影在影影绰绰的火焰下,忽远忽近。烟熏到了眼睛里,我仓促抬起头,一下撞进他黑宝石一样深邃的眼眸里,里面沉睡着普通沙漠一样广袤的温柔,万籁俱静的深夜,静得只有我们两个的呼吸声,和猎猎作响的风声。
他小心地护住蜡烛,我的眼泪一下就要落下来。
也许是性格使然吧,我这个人,总会时不时地发一些神经,就像曾经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样。有的时候突发奇想想要给别人制造惊喜,可是最后总会办砸,没有惊喜不说,还会给别人带来困扰。久而久之,我便不再这样,直到遇到林奈。他总是全盘接收我的一切,好的不好的,从没有一句怪罪。像一棵参天大树,给予了树洞里小鸟最大的宽容与包容。
如果一个人,不是爱你如生命,他不会这样做。是真的舍不得你有一丝一毫的失落和委屈,才会纵容你到这般地步。
“林奈,谢谢你。”
谢谢你给我一个家。
在机场的时候,我告诉他的那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东西,不是那个娃娃,而是你。
只有你。
眼泪还是落了下来。
我们结婚之前,他从不穿家居服,无论到哪都是一件白衬衫,在家里就皱皱巴巴的,出门就熨得笔挺;而我从不吃早饭,一是起不来,二是懒得做。结婚之后,我为他买了家居服,为他学会搭配领带与西服,而他开始学习做饭,习惯早起。我们为彼此改变,而我们心甘情愿。我和他都是独立的人,在一起之前,像浪迹天涯的侠客与侠女,每个人都自我淡漠得不像话,一副远离人间烟火的模样。可在一起之后却像两个齿轮,咬合得那么紧密慢慢两个人身上,都开始有了人间烟火的气息,有了让人眷恋的温度。我们变得难以想象的宽容,难以想象的温柔,也难以想象的幸福。
蜡烛熄灭,我们双手交握的形状,像一颗心。
“谢谢你。”我说。
“傻瓜。”他探身过来,敲了一下我的头,然后把我拥进怀里。
我用尽全身力气抱紧他,声音因激动而颤抖“我们要一直在一起,你是我的魔法师,是我生命中最棒的大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