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仇人变成挚友需要多久?

今天,我想来介绍一下我的另外一个铁哥们,一个让我恨过现在又无比珍惜的人。

人的一生就是如此神奇,原本开局还是仇人设定的两人,下一秒就有可能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

我与他之间也是如此,一切都是那么微妙,就如武侠小说中说的那样,真有点不打不相识的味道。

我俩的故事要从小学六年级说起。

之前的文章我也提到过,我是在外地读的小学,那时的教育机制没有现在这般完善,家人出于对我的升学考虑,就决定让我转回家乡的小学念完六年级,以便于顺利升入初中。

对此,我的心里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终于可以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从小就有一股浓郁恋乡情结扎根于我的心底,而害怕是好不容易熟悉了当下的环境,如今又要去一个新的环境,认识一些陌生的面孔,这对于一贯不善言辞的我无疑是一项挑战。

不久之后,我便回到了家乡的小学。

我与他的故事为此拉开了序幕,初次相见的时候,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他的身高,看起来压根就不像十几岁的人,集队的时候就显得更为搞笑,站在我们中间那真是一幅鹤立鸡群的画面。

他这个人在没相处之前,总会给人一种难以相处的感觉,整天耷拉着一张脸,看起来极为的严肃,再加之他那引人注目的身高,方正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难以接近,最好是不要惹他为好。

因此,从入学到一个学期的结束,我与他并没有太多的交集,有的不过是同学之间简单的问候。

其实,在那个时候我的成绩同样也挺引人注目的,记得第一次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就斩获了全班第一,全校排名也挤出了前十。

因为我学习成绩好的原因,我很快就与新的环境打成了一片,或多或少与他的关系也拉进了许多。

原本以为一切都会如此顺利发展下去,直至毕业,可一切来的都是那样突然,就在临近毕业的时候,我与他之间产生摩擦,至于发生摩擦的缘由,是实话我也忘记了,但依稀记得是为了一件很小的事。

在那个意气风发的年纪,凭借武力来解决摩擦对我们而言好像是最好不过的方式。

以他的人脉叫几个帮手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了,而初来乍到的我在那一刻就显得特别弱懦无能,放学的路上,他们与另外两个人狠狠的把我痛扁一顿,我不敢还手,唯一能做就是一个劲的跑。

还好,我逃命的本事还是挺了的的,没跑多远,就摆脱了他们的围殴,那天,我真的是哭着回家的,愤怒之情难以言喻。

从这件事以后,我俩之间便产生了难以逾越的隔阂,就连简单的问候都再没有过。

说句心里话,我真的是一个很记仇的人,在很多的瞬间,我真想冲上去把他痛扁一顿,可理智告诉我,一旦动手的话最后吃亏的还是我。

我的身形与他相比较,这无疑是蚍蜉撼树,即便不用帮手,他一人就足以碾压住我。

值得庆幸是那次以后他也没再找我麻烦,但心中的怒气始终难以平息。

很快便迎来了中考,本想我俩的孽缘会随着中考的结束而结束,至此两人天隔一方,老死不相往来。

可缘分这东西谁也说不明白,不久后我俩又在同一所初中相遇,甚至还在一个班级之中,看来真是我俩的孽缘太过深厚。

说起这是也颇有些玄妙,中考成绩出来后整体还算可以,多少也收到了两所中学的录取通知,一所是大多数学生的归宿,也就是所谓的普通初中,而另外一所相比之下,学习环境就要好的多了,脑子稍微正常点都会选择后者,可我却选择前者,不过还好,正因为这个脑残的决定我有幸认识到了一个全新的他。

一开始我还有点不敢相信,天底下怎会有这么巧得事,也许真的是冤家路窄,认清现实的我只好硬着头皮与他开始那极为短暂的三年初中生涯。

我也忘记我们是为啥一步步成为死党的,方正就是玩着玩着就彼此熟悉了,没有任何过渡,甚至还有点莫名其妙。

记得,有段时间我俩走的很近,有他的地方必然会找到我的身影。

用完餐后,两人坐在篮球场的旁阶梯上有说有笑,下课后,两人躲在楼梯转角处抽着同一支烟,厕所中,两人一同痛扁着惹事的人,就连就寝时间,我们都显得极不安分,两人硬是要挤在一起谈天说地到凌晨几点。

不过值得一提还是他的身高,真的是有点中看不中用,尤其到了翻围墙时刻,技术和我有的一拼,除了当人梯几乎就没啥用了,非的有一个人先上去拉他一把才能翻上围墙。

你说拥有高大的个子翻不上围墙也就算了,就连显得特别有优势的篮球,他都不会打,高大的身躯因而就这样被他白白浪费。

后来的我们,都散了。

在离别那一刻我们没有丝毫不舍与难过,因为人总是要长大的,总有一个阶段要独自去面对这个世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可我们之间的这份情谊并没有随着距离的增加而淡化,反而越来越愈发浓厚。

“挂总,你回来了吗?”

他经常这样问,可很多时候都是以我不在家作罢。

渐渐的这也让我养成一种习惯,那就是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去他家拜年,平时回到家乡第一想去的地方也是他家。

我俩的孽缘就这样不知不觉维持了八年之久,我想时间还会持续更久。

最后还想再矫情几句,兄弟真的无需再多,有他们那几个知心的便足矣,不求来世我们还能做兄弟,只求今世友谊长存,无憾到老,多年后我还想着他的孩子能叫我一声“小挂叔叔”的。

说不了太过肉麻的话,就用此文来敬我俩的孽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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