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周祖翼在与港区澳区省政协委员和港澳台侨列席人员代表座谈会上指出“把我们共同的家乡建设得更加美好”,即高质量推进福建人民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共同富裕进程中的必然环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有效促进区域、城乡的均衡发展,使工农关系更加融合。不仅如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之后,农民的权益和福祉得到改善,农民的收入获得增加,生活条件日渐改善,这一切都推动着共同富裕向前迈步。
乡村要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产业是乡村发展的原动力,只有乡村产业得到了健康发展,农民才能实现富裕富足。要以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导向,依托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鼓励扶持龙头企业,以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思维,发展壮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增强本地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
乡村要振兴,基础设施要先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振兴的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补齐这项短板,彻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要抢抓乡村振兴政策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惠民利民性项目,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持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发展中存在的弱项,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乡村要振兴,乡村治理是保障。基层党组织是乡村建设的领头雁,担负着与群众密切联系的使命,是党和群众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我们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根本保障,以党建为引领,扎实筑牢基层党建“战斗堡垒”,全面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强化农民参与乡村治理主体地位,全面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各项事业建设,全力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凝心聚力实现乡村共建共享共治。
作为时代新青年,我们要勠力同心,笃行不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党的二十大精神,稳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凝心聚力推进共同富裕,奋力谱写福建华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