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是否一定要有自己的案源问题,我觉得是一个伪命题。
如果律师是独行侠,单打独斗,如果没有案源,靠做别人的案子,可能收入永远上不去,也很难做成某领域很专业的律师,只能是万金油。
相反,如果律师在一个团队,而这个团队有良好的薪酬分配体制,无论是团队的合伙人,还是团队的普通律师,当收到案件时,全部交给团队选择来做,对于不适合团队发展方向的,可以介绍给其他人,或者推掉。而适合团队发展方向的案子,倾全团队之力研究,查找资料,提供意见,最终选择最合适的律师出庭,这样律师是否还必须有自己的案源?
我觉得不是!
那么,对于律师这种高智力的工作来说,这样的团队是否能够成功?这样的团队是否能够普及?团队真的能做到这样无缝配合吗?
其实,关于这样的团队,有点类似于公司化的运作。团队中的每一个人,根据业务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执业年限等综合各种因素,确定每个人的基本工资,然后根据每个人的工作绩效等,每月或每季度按利润的某一定的比例分红,而年底剩余的利润中扣除本应提取的团队发展基金,最终由团队合伙人根据某一比例进行分配。而提取的团队基金,可以用于团队发展的培训,团队的各项活动,或者平衡团队的某次分配,甚至对于在团队工作了多少年以上,从团队退休的律师,还可以在退休后有一个保障!
这是我关于这样一个团队的思考,如果律师之间,有这样的团队,是否律师就不一定需要有自己的案源了?
而这样团队的实现,并非没有可能。
我虽然不知道天同所具体如何分配,不知道虹桥正瀚是如何走上公司化发展之路的,还有类似很多的地方规模小所(但实力可能不小,比如今海瑞、惟胜道等),也在这个道路上创造了属于自己的天地。我觉得实行这样一种团队制度并不难。
而难的地方就在于能否找到这样愿意配合一起发展的律师。
有人说,只要是合伙,最终都没有好结果的。我不想对这个问题过多说什么,是否有好结果,关键看团队是否有好的制度。如果有经过前期充分协商的良好制度,有固定的议事规则和分配体制,我觉得没有好结果的说法必然会改变。
创建这样一个团队,从短期看,团队核心人物或者团队主要案源来源律师可能在收入上会有所减少;但从长远看,这是一个能够带来更大价值的做法。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您不信,但愿意尝试,非常好,咱们可以一起去已经这样做的团队学习交流一下,您的想法呢?
最后一句:我们正在组建这样的团队,如果您有兴趣,请联系我,我们一起携手实现财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