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完九条生命线、公司控制权和散伙协议这三讲后,感觉开公司的一定要懂法商, 不然辛苦打拼企业可能到头来不是自己的,被别人夺了权。
其实想想我当年工作的一个公司,老东家占股62%,小股东占股38%,小股东在老东家没有进入前,是自己独立经营 。总体说人是个好人,就是在公司控制权策略上差得远,公司产品定价权,提成方案全部交给销售部长自己定,自己利益自己定,最后销售人员提成走完了,剩下大量应收账款留给公司。也有这么好心的老板啊,结果资金链断,不得于请求老东家支持入股!
能力不足是不仅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公司员工。还有很多创始人还有更夸张操作,滥用控制权夸张案例:
2002年,某白酒企业向其控股股东购买酵池,花费16.57亿元;2003年,该公司又向控股股东购买商标使用权,花费9780万元。这两笔交易的合理性,受到巨大质疑。
2014年,某上市公司计划用580万元购买老板娘的二手劳斯莱斯,然后继续供老板娘使用。整个市场哗然。
那我们把投票权给了创始人在,如何放心?风险如何防控?
二、运用:
1、 股东会,公司真正的主人。重大事项召集股东会,约束管理层的权力。有权解聘CEO,有权影响经营计划。
2、董事会,股东会聘请董事会来治理公司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董事会向股东会汇报工作。董事会有权解聘CEO,有权影响经营计划。
3、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席位中约束大股东行为,主要为中小股东代言的角色,不过事实上操作也难。中国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至少要包括1/3的独立董事,其中一名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占比,必须超过1/2。很多高校知名会计老师就任公司独董。
4、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监督是董事会内部的监督,监事会的监督是董事会外部的监督。监事会和董事会一样,也是股东会选出的,有股东、员工,或者外部人士,但是董事会、管理层,不得担任监事。
三、思考
创始人企业做大了,上市了,公司的权力就不应该是自己的,为了防止创始人滥用控制权,事先得设备好内部控制制度。管理层的监督---董事会---董事会内部监督独董---董事会外部监督监事会。
原来小时候想,工作了就不受父母约束了,就可以想什么就做什么!其实,当自己工作了,才知道受约束的地方更多了,公司制度,领导的要求,领导的性格,工作绩效,哪有想怎样就能怎样的人生?但如果能把各种约束当作自己成长的动力,追求成长的每个过程,倒过来看自己成长的一步步。也算很有成就感吧!
自由,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是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