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喜欢怪人,其实我很美,这是陈奕迅《大开眼戒》里的一句歌词。
我一直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字行间包含着一种很温柔的“求理解”,也让我很好奇,那些常常让我们觉得难以接近的「怪人」,其实内心在想什么呢?
这世界不缺怪人,可能在你认为怪人的眼里,自己同样也是,有的人有洁癖,家里整整齐齐,一丝不乱;有的人喜欢黑色,所有的衣服、用品都是黑色;有的人不爱说话不爱笑,可能会不合群的一直坐在角落里;有的人不爱吃面,所以只吃米饭。
有的时候,我们却渐渐形成了用单一的标准去提出问题,用单一的模式去分析问题,用单一的路径去解决问题的行为习惯,甚而至于我们连思考的权利都放弃,只跟随着“成功人士”的振臂一呼,就不假思索地就采取行动了。于是,我们成为了普通人。
其实在这个世界来说,并不存在怪人不怪人,只不过是“少数人的基因”在作祟,看热闹的人,于是,小众的人就被孤立,但因为小众,他们才有自己不一样的烟火,像在叫嚣:“凭什么和你们一样!”
有独一无二的基因,才能在别人心中有不可取代的地位
2015年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得主、电影《模仿游戏》的编剧格拉汉姆·摩尔(Graham Moore)在上台发表获奖感言时说了一段激动人心的话:
“当我16岁时我曾试图自杀,因为我觉得我很怪,很另类,与其他人格格不入。而现在我站在这儿,此刻我想告诉有同样感觉的孩子,‘我很古怪’‘我很怪异’‘我很不合群’,是的,这就是你,你就是这样的人,请保持你的古怪,你的与众不同,而且我希望当你成为下一个站在这里的人时,把这句话传递下去。”
所以,在这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之中,独特会让你更容易被发现、被牢记,更加地不可替代。更重要的是,独特意味着你的形象、个性、知识、经验、经历中的一项或者几项是别人无法复制、无法模仿的,意味着你为这个多元的世界又增加了一种新的可能性和价值。
简单到极致,也是一种独特
有时候,我们做错事,是因为该用脑子的时候却动用了感情。
是因为我们给自己设置了太多条条框,很多时候,心里明明不是那样想的,却控制不了自己而说出相反的话。究竟是我们太执着于所谓的自尊,还是我们都已经习惯了口是心非。
于是,本来简单的问题就变得复杂!
因此,若你即将在所有的时间和自己相处,不妨善待自己,顺从自己的内心,而非违背自己的本意。
人最好的状态是,脸上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三五岁、心理比实际年龄成熟三五岁。而越是看起来极简单的人,越是内心极丰盛的人。内心空白,才要装出一脸世故。很多人问我就是学不会心计怎么办?简单到极致,也是一种竞争力!
用自己的想象力,做一件很酷的事
我们常说看到一些从未遇到过的人或事,都不由自主地说一句:“好酷啊!”
这说不上一种贬义或是褒义,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经在人们心中留下了一个辨识度。
“酷”是一种美学的吸引力,因为神秘而吸引。科学家常常会认为E=MC2这样的公式具有某种美感,以至于认为一个公式是否具有美感可以作为某种启示,来引导科学发现的方向。
而“酷”在人生选择中所起的作用也一样,一件在当下难以准确评估的人生事件,我们并不知道它的未来会给我们带来什么,但是如果它看上去是酷的,它便蕴含着一种未知的突破陈规性,这种未知性,恰恰能够唤起一些心中对于冒险的野性。
日本哲学家高桥哲哉说“哲学式的思考就是怀疑理所当然的事物”,类似的,选择做酷的事就是怀疑理所当然的生活。读一本时下流行的小说,并不是一件酷事,但如果你能把这部小说的寓意做出一番别具一格的解读并写成文章,就成了一件酷事。
您可以做错事,但如果这件事错得让人佩服,便是您的独特性。
您可以做出格的事,但如果能够做到拥有粉丝群,便是您的独特性。
您可以活出不一样的人生,即使这样的人生没有人给你鼓掌,你依旧是这个世界最独特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