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一本谈吃的书,跟同学聊到书里对食物的描写,回来想想挺有意思,记录下来。
曹雪芹估计很小的时候家里就穷了,没吃过啥好东西,所以红楼梦里写的吃喝,都是精致有余,却勾不起人的食欲。刘姥姥进大观园,吃了个茄子,做的工序要用十来只鸡,油腻不说,完全失了茄子的本味。这根本不像是贵胄之家的吃法,倒像个暴发户穷显摆。真正的至味都是取其本味,用配料只是为了去其腥膻之类,比如海鲜最正经的吃法只能是清蒸白煮,最多加点葱姜遮腥。顺便说一句,很多人煮肉的时候喜放十三香,如茴香肉桂花椒之类,放的好则肉香烂可口,放不好就成了一锅中药汤。
金庸小说中提到的吃食不多,射雕英雄传中有一段经典描述,是黄蓉为讨好洪七公,每日做了各种菜让七公教郭靖武功。其中有一道玉笛谁家听落梅,是把各种不同动物的肉丝拼在一起,让洪七公分辨,也亏了七公走南闯北一辈子,不然差点在味觉版“大家来找茬”里翻了船。看来查老先生是不怎么讲究吃食的,真正的好菜绝对不是考验制作工序的复杂程度,而是考验对材料、火候、味道等等不可量化的因素存乎一心的运用。否则厨艺大赛就不用考了,直接让厨师们把自己要做的菜的菜谱交上来,数下谁的菜谱制作工艺复杂,排个名比赛结果就出来了。
汪曾祺有很多谈吃的文章,写的错落有致:比如高邮咸鸭蛋,“先把蛋的空头敲破,然后筷子一头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再比如写手把羊肉,“正宗的内蒙煮全羊,整只的羊只煮四十五分钟就上来了,有的地方一刀切下去,会沁出血来。鲜嫩无比,人间至味”。老汪绝对是个吃货,因为他写的东西让你看了会觉得最好吃的咸鸭蛋和全羊就应该是这样子的。
到底怎样的食物才是最好吃的,我认为应该是能够通过调动你的味觉,从而调动你全身所有的感觉,甚至调动你的记忆的东西。电影《料理鼠王》里头,老鼠们做的一道菜让苛刻的美食家顿时穿越到了童年时代外婆给他做的一碗汤。小时候外婆做的菜不会是用十来只鸡鸭或者用落英缤纷掌的内力催熟的肉,但是带给你的意象却是永生难忘的——温暖,安全,舒服。
高中时学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有段话让我记忆深刻:“味道是最说不清楚的,味道不能写只能闻,要你身临其境去闻才能明了。味道甚至是难于记忆的,只有你又闻到它你才能记起它的全部情感和意蕴”——味道里包含的是有记忆的,至味应该是能唤起这些记忆的食物。
通过全身的感觉来描写食物带给人味觉的电影电视很多,比如《食神》里那个在一块牛排上滚来滚去的阿姨,还有80后经典动画片《中华小当家》,几乎每集都会有人在吃了一口菜之后,筷子掉到地上,然后画面就切入到TA的感觉小宇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