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菜君自打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学习写作文,就发下宏愿,要背下成语词典,好在作文中各种卖弄,就是不能语不惊人死不休,起码也要看起来很有学问的样子,最差也要从语文老师那里混个高分。
当然,椰菜君得到的评语是“善于堆砌”。
这些成语里面,颇有一些令椰菜君百撕不得骑姐的,其中一个就是“集腋成裘”。
照椰菜君的想法,虽说狐狸腋下的皮毛可能确实好,但是那么一小块,要多少狐狸皮才能凑成一件皮大衣?要费多少人工才能把碎皮子们缝起来?就是有那闲工夫凑成了,这皮大衣其实是零零碎碎的皮子攒起来的,穿起来难道不会有乞丐装百衲衣的感觉?你看那一整张大绵羊皮做成的皮大衣,穿起来不是又威武又暖和?
所以椰菜君一直认为,这样的成语,和铁棍磨成针一样,不过是大人们编造出来毒害小朋友的。
但读了《醒世姻缘传》后,椰菜君才知道自己完全是下里巴人的想法。这集腋成裘,不仅完全是真的,而且还是皮匠们生财的妙法。
明朝的时候,开国皇帝朱元璋患有强迫症,设立了特别严格的穿衣规矩,什么人什么场合什么时间该穿什么服饰,那真是从头到脚都有最高指示。小百姓不小心犯了规矩,可能是一顿毛竹板打屁股;做官的犯了规矩,那就是对上级的大不敬,轻则降职,重则丢官。
但是问题来了。
北方冬天那么冷,而皇帝上朝那么早,大冬天的,官员们半夜三更就要爬起来上班。身上虽然可以里三层外三层穿上棉衣棉裤,只要能套上最外面的圆领官服就行;但脑袋上面可是只有一顶薄薄的乌纱帽,既遮不住风,又挡不住雨,北风一吹,整个头都变小了——只恨没有托生成乌龟。
但我们不是有“原则上规定”这个优良传统嘛?这么冷的天,皇帝也受不了,毕竟皇帝的帽子也不是鸭绒做的。所以就想出了“帽套”这个玩意。
帽套是什么?
你只要把雷锋叔叔的帽子剪掉顶子,就是一个帽套了!
帽套有什么好处?
只要先戴好乌纱帽,再把帽套自上而下戴在乌纱帽外面,两侧的长片将耳朵盖住,而乌纱帽的帽翅照旧能两边伸出去,神气活现地凌翘在半空。这样大冬天也不怕北风吹掉了耳朵,还能保持官威;所以上到皇帝,下到芝麻官,人人必备。
网上找到的帽套考证,大约是这个效果:
这帽套虽小,却提供了一个官员们炫耀攀比的大舞台。当然,也给做帽套的皮匠们,提供了一个发财的好机会。
想想看,各级官员,该穿什么官服,戴什么官帽,穿什么官靴,不但颜色花纹,连布料都有规定;和同僚站在一起,那是百分之百的撞衫。想要和同僚比比阔,炫耀炫耀自己的财富和品味,在穿衣上面能动的手脚太少了。
但是,帽套并不在服饰规定之列。
而且上到皇帝,下到九品官儿,人人都戴一顶。
所以你只要有钱,尽管买贵的带上,享受他人羡慕的眼光吧。
在《醒世姻缘传》里,主人公——山东的土包子监生——狄希陈,在京城考试打点忙了几年,总算谋到一个外放成都的官职。这天还在收拾行李,他老婆的舅舅,锦衣卫骆校尉来看他,随行的丫鬟小林莺“拿着个青布表蓝杭绸里子的帽套囊子"。
这帽套囊子里面装的是什么好东西?
“到了狄希陈家,骆校尉接过帽囊,取出一顶貂皮帽套,又大又冠冕,大厚的毛,连鸭蛋也藏住了,一团宝色的紫貂”。
原来是一顶紫貂皮做的帽套。
骆校尉“拿在手里抖了一抖,两只手挣着,自己先迎面看了一看”,问狄希陈道:“你看这顶帽套何如?”
狄希陈虽然是山东土包子,却是富家出身,读书做文章甚是不中用,对穿戴玩乐倒是挺上心,一看就认得是好东西。
“好齐整帽套!我京里也看够了几千百顶,就只见了兵部职方司老吴的一顶帽套齐整,也还不照这个前后一样,他那后边就不如迎面的。”
原来明朝流行的帽套,首先得是用关外的貂皮做的。但貂这么小的动物,除去头尾四肢,剩下来的皮子大约只有两个巴掌大。想要做个帽套,少说也得三张貂皮。因此有钱富贵人家才用的起进口货;一般人家,就拿狐狸皮冒充一下。
同是LV的包,有大几万一个的,也有打折卖千把块钱一个的。貂皮帽套当然也要分档次,不仅毛要厚要密,颜色更是重点。杂色的普通貂皮只是入门级,少见的紫貂皮才是大家热追的对象。
根据《天工开物》的记载,一个上等的紫貂帽套,要值五十多两银子。按《醒世姻缘传》的说法,成化年间租一间前面三间门面、后面两重住宅的商住两用大宅子,一个月租金才一两五钱银子;买一头驴子,也才一两二钱银子。所以戴一个紫貂帽套,少说也相当于头上顶了四十多头大毛驴。
但那个时候并没有人工养殖技术,紫貂真正是稀有之物。这么稀有,大家还要攀比,就只能比帽套的毛色是不是均一了。找三块颜色一模一样的紫貂皮的难度,估计和当今买限量版法拉利一样大。
骆校尉说,“你说这帽套前后都一样,你说老吴的帽套后头不如前面的,这你就是认得货的了。老吴的帽套,是三个整皮子拣一个好的做了迎面,那两旁合后边的自然就差些了”。
所以狄希陈在京城所见的最好的帽套,虽然是用三个上等紫貂皮做的,但颜色还是略有差异,人们能看出前后的不同。而骆校尉拿来的这顶紫貂帽套,居然是极品了,前后左右都是浑然一色。
不过这么好的东西,骆校尉何不送给上司高兴高兴?
原来其中有个窍门。
骆校尉对狄希陈说:“穷舅没甚么奉敬,贺礼赆仪,都只是这顶帽套”。要他“留着自己用,千万的别给了人”。
原来骆校尉的父亲骆皮匠专门做貂皮帽套,对“集腋成裘”这个成语有特别深刻的认识和实践。
貂皮最好的部位,是脊梁上那一道,毛最厚,色最深,可惜只有窄溜溜一小条。但这难不倒骆皮匠,他只要有生意上门,就”拣那貂鼠的脊梁至美的所在,偷大指阔的一条”。日积月累,“积的多了”,就“拼成帽套”;再用黑绸缎做成里子,从外面看“毛深色紫”,真是一等一的极品,“谁知里边是千补万纳的碎皮”。但是骆皮匠手艺高强,“你就是吕洞宾、韩湘子也认不出来,谁不说是顶一等的好帽套!”按骆校尉的说法,送这极品帽套给狄希陈,“至少也算我一斤银子的人事哩!"
骆皮匠无中生有做成极品貂皮帽套,却也不贪图高价,只要“二三十两”银子就出手成交——空手就套了二十头毛驴,所以“渐渐的也成了家事”。有钱之后,骆皮匠又“挝着了一个锦衣大堂的痒痒”——估计是送了一顶碎皮子的极品貂皮帽套,就走了后门,把儿子补了锦衣卫校尉,“跟了人缉捕拿讹,也赚了许多横财,置房买地”。骆皮匠变成了“骆太爷”,老皮匠婆变成了“骆太太”,儿子是“骆爷”,儿媳妇是“骆奶奶”。阖家“好不兴旺”。
不过按骆校尉说的话,”你要给人,叫人看出来,一个屁也不值了”;所以最好“留着自己戴,凭他谁的比不下你的去;你要给人,叫人看出破绽来,一个低钱不值。”
这表明这“集腋成裘”高科技极品貂皮帽套产业到骆校尉这辈子已经不做了。一则他做了公务员赚钱更容易,二则他认识到高科技行业的高风险,夜路走多了,总有见鬼的时候,所以及时收手,更换方向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