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好比券商的业务,撮合股票的发行人和投资人,但券商自己并不参与投融资,只是提供一系列中介服务。这种业务模式,就是直接金融。
所以,当放款人通过P2P平台的介绍,把一笔钱借给一个借款人之后,按照约定收取利息,并在到期后收回本金。按照《管理办法》要求,P2P平台不能为借贷双方提供担保服务(但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自己不能成为融资方(自融业务),并要尽到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于是,如果借款人还不了钱,当然也不能由P2P平台来赔偿,风险自担。
换言之,即使借款人违约,也是不需要P2P平台跑路。
再换言之,会跑路的,肯定不是真正的P2P,而是已走样。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这些P2P平台会慢慢走样,演化成间接金融(比如银行、钱庄),甚至演化成庞氏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