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阅读英语原版书上又有一些新的心得了。
1.以前怎么读书
读书很重要,这个话题我已经在心里强调过无数次。但是说实话,虽然信誓旦旦的要读原版书,但是过去我真的没有喜欢上读原版书。为什么呢?我想原因有这么几点:
首先读书的速度实在是太慢,记得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英文原版书是《The computer and the brain》。那本书非常非常薄,就150多页,如果是中文,我想一天应该就可以把它读完了,实际上,每天阅读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才把那本书读完。速度实在太慢了。其次是由于战线拖得太长了,读到后面已经忘记了前面作者都讲了些什么,整本书读完之后,有一种无所得的感觉,感觉时间白白浪费了,太低效了。大概所谓的低效的勤奋说的就是我那样的行为。
到现在已经读了8本原版书,其中几本也写了读书笔记。但是总感觉读书的动机不对,为了读完书而去读书,拿到一本书,恨不得从第一页立马翻到最后一页。只是想把书读完,却忘记了读书最重要的是从书中汲取知识,用获得的知识改变思考方式与行动。因此每次读一个小时,只是翻回去看看,才读了10页,非常的沮丧。浪费了时间,却没有多大的进步,用读书的姿势来麻痹自己,安慰自己,“我已经比较努力了。”
2.享受理解的过程
对于和我一样以中文为母语以及尚未掌握英语的人来说,阅读英语就是一件不舒服的事情,使用英语是我们的不舒适区。那么在这样的不舒适区中,如何才能让自己觉得舒服,让要查许多生词,费了许多时间读的内容不多这样一项活动变的有趣些呢?我想我暂时找到了一种方法。那就是转换阅读的关注点,享受理解的过程。这个方法来自于一个半月前翻译的一篇文章翻译|如何在六个月内学会一门新的语言里提到的一条原则,学习语言是心态很重要,关注那些你理解的内容,你会更好,且比较放松,可以快速地学习。但在阅读斯蒂芬 金先生的非虚构类书籍《on writing》时才想到这个方法。以下内容是两周前发现这个方法时写下的文字:
但是这两天读另外一本原版书,斯蒂芬 金先生的《on writing》的时候,不知是作者写的内容有趣,还是持续地英语原版阅读有了效果。我开始转换关注点,即去关注弄懂作者要传达读完意思,而非阅读的速度。当转换了焦点之后,这个阅读过程真的就不一样了。和以前对比,同样是30分钟,只能读5页左右的样子,但是我去更加关注于那些陌生的单词在文章中的意思。查单词前根据上下文推测意思,然后再去查单词。当懂了一个单词而理解了整句话甚至整段话的意思,那个时刻,那种感觉让人兴奋又高兴。读原版书似乎变得有点意思了。没有那么枯燥了,也没有那么急切了。
开始享受作者幽默的表达,有趣的经历,模仿作者的用词以及用句,以及作者的关于写作的智慧。
3.读书的乐趣
我想阅读里最重要的是阅读质量,其次才是阅读的广度。当我过分追求阅读速度的时候,阅读速度达不到自己要求时,就会逐渐失去阅读的乐趣。如果阅读的乐趣没了,那么也就不会太愿意继续读下去了。阅读会变成一件痛苦的事情,即使我们强迫自己去做痛苦的事情,但是内心也是强迫的,做完之后效果还不佳,那是得不偿失的。
而当关注理解,关注弄懂作者要传达的意思的时候,虽然读书的速度会慢一些,但是一方面我会因为费了许多功夫,在搞清楚的那一刻而觉得开心。另一方面,读书的质量也会上去了,不再是匆匆翻完,而会想作者为什么会用这个词,他为什么会这样想?他的想法有依据吗?我能够应用吗?如果要应用,那应该如何应用呢?而有些内容因为作者的习惯,以及文化背景的差异,费了许多功夫都没有弄懂。这样的话,我可以暂时跳过,把暂时不理解的内容标记下来,说不定在后面的章节作者会有解释,或者读其他书的时候会遇到,而豁然开朗。
读书的态度变了,乐趣增加了,而且还能看到更多深层次的东西,实在是一举多得。
最后,这篇文章其实是12天前就写下的,但没有及时发出来。而是自己在实践了这个方法12天之后,读完了两本原版书---《The last lecture》以及《On Writing》之后,觉得这个方法的确对我有用,应该分享出来。希望可以对那些想读英语原版书的人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