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went to the woods because I wanted to live deliberately … I wanted to live deep and suck out all the marrow of life! To put to rout all that was not life… And not when I came to die, discover that I had not lived…
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活得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汲取生命所有的精髓!把非生命的一切全都击溃, 以免在我生命终结时,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活过..
前几日看了一部老片子-死亡诗社,看到最后想不到哭的老泪纵横(微笑脸)。影片中的老师在我心中有点神圣,有点固执,有点不现实。是啊,在我长大的国情里又受到经商家庭的影响,有些事情我真的会比较冷漠,我总会用‘枪打出头鸟’来安慰自己;我会在心里期待大家都是好的,却依旧一次次被现实打脸。
Robert Frost said,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劳勃佛洛斯特说过,树林里两条岔路,我选择人走得比较少的那条路,那里有天壤之别。
写简书这东西挺机缘巧合的,也是最近,在一个即将要过本命年的人突然认识到,原来诉说,分享,认同感对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我噼里啪啦用我的小mac码字,不停的想要配什么图你们会更喜欢,其实我这种自话自说的小文字有人看,万分感激。一个老师对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来说,就好像带着光的指路人,你会感觉到他的影子他的气息,那么多年过去,你好像看到了自己身上有了当年老师的样子。下面是一个我只是听过却没有见过的年轻的老师,他好像怀着梦想怀着梦在教一群孩子,一群真实不做作的孩子;当我从其中一个孩子嘴里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隐约能够感受到他心里的小小的信念。
第一则
“我是1977年3月23号出生的,23号是我的偶像,对,乔丹。我很喜欢3。第一句话我已经说过了,你们这届,坦率地说对不住。但是我觉得我也对住了,怎么讲?还是那句话:人靠自己。你靠我?我靠不住,我连自己有的时候都帮不了,我怎么帮你们!
我这辈子,经过两次大的挫折。一次十七岁,家里面巨大的一个变故。一次是,二十一岁,感情上的变故。没有人能帮到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到最后没有人能帮到你。真的没有人。你的父母会为你痛—哭—流—涕—,但她没有一点点办法,帮到你。我以自己的惨痛经历告诉你们,我是自己走过来的,我还将走下去。你们是我教的最后一届学生,我告诉你们。三十一岁了,男人!该决断了。
如果,你不适合,如果你不喜欢,早点醒,早点作决定。我想给在座的所有男同学提个要求:你们以后,如果—没—有—混—出—人—样—来,别来见我,好不好!你们混出来了,我—请—你—们—吃饭,好不好!
也给所有女同学说句话:别被臭小子骗了。找个踏实,肯承担,有责任感的男人。如果不是,抛弃他!听到没有女同学!
此时此刻……不是矫情。我刚给你们说不是矫情,也不是煽情,没必要。我以为我这届不会哭的,真的。因为第三届了,有其一、有其二,不想有其三。但是我……今天早上最后一节课在六班,哭得比我前两届要厉害得多。年纪大了,脆弱了。”
第二则
“我也很欣赏你们,每一个人。我从来没有因为这个班上的任何一个人考试成绩不好而鄙视过他,你们相不相信?你们每个人都是最出色的,你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向。找到它。高考,一部分,人生的很小很小一部分,你们未来的路远远比高考要难得多得多得多。
一中的孩子,智商足够了。所有东西都足够,我希望你们再加上一点点韧性。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有很多选择机会,我选择了老师,到今天为止,八年。我不后悔,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八年啊,我当了老师我不后悔。我在当老师的时候,够任性,够随意,够真实,我做到了自己想做到的事情,但是,我坦然地说还是对不起你们,对不起。有些事,我可以管得更严,我可以做得更狠,但只源于我心里面一个大的概念:我不愿意你们变得虚伪,我讨厌那样。我讨厌你们在这个世俗的社会里,变得跟我成年以后一样……你们只有十几岁。
十几岁的时候,好好的,真实的,活一把自己。你们……笑,你们闹,你们偷懒,你们给自己找借口,你们谈恋爱了,你们所有的一切,都是我所欣赏的,真的,我发自内心地说。
如果你们冬天回来我还在做老师的话,我上课不会讲笑话了,再不会跑题了,我不会有任何延伸出去的语言,我会规规矩矩地当一名人民教师。你们曾经认识的那个沈LJ,结束了。八年我觉得我足够了,我做到了我自己想做的事情。”
CARPE DIEM
在这种封闭的环境中,基廷告诉孩子们要“把握当下”,当你在课堂上感受到生命的力量,文学的信仰,自由之花在你的小心房上滋长,你又怎么会抗拒知识的力量。在我小学的时候,成绩非常一般,相貌平平,扔在人堆里都要找很久,这样的我每次都会遇到一个给我点阳光的语文老师,接到这点阳光我就真的会灿烂很久。五年级的时候有次写作文,在全班朗读,当你起身全班的同学注视着你,下午两点钟的阳光扑面而来,好像一个神圣的时刻,你得到了上帝的召唤(当然不是去到天堂)。后来我好像对文字越来越有兴趣,不一样的表达居然效果截然不同。我开始把我所有的时间用来看各式各样的书(当我拿起数学物理化学书的时候,说真的我就会头疼),对我这种记忆好像只有七秒钟的人来说,我不确定是否对我有很大的帮助,但我不得不说我的阅读速度好像比很多人要快的多。
最近常常有人问我,天啊你居然真的会花时间码字,每篇甚至好多文字啊你不累吗?我想了想,倒是真的不累,我好像特别喜欢这种轻松的与外界进行交流的方式,我希望跟一个陌生的你或是一个熟悉的他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心灵上的交流,比起写日记,我好像多了很多观众,带着兴奋感码字的感觉。如果有一天,我真的不做设计师了,我愿成为一个小小的编辑,那么你呢?
莎士比亚《第18号十四行诗》
我怎么能够把你来比作夏天呢?
你比它可爱也比它温婉:
狂风把五月的花蕾摇撼,
夏天的足迹匆匆而去:
天上的眼睛有时照得太酷烈,
它那炳耀的金颜又常遭掩蔽:
被机缘或无常的天道所摧折,
没有芳艳不雕残或不销毁。
但是你的长夏永远不会雕歇,
你的美艳亦不会遭到损失,
死神也力所不及,
当你在不朽的诗里与时同长。
只要一天有人类,或人有眼睛,
这诗将长存,并赐予你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