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茫茫

那一天,清冷的风,淅淅沥沥的雨,还有大包小裹的各色行李箱,是大学的开学季,也是梦到开始。人群中一个东张西望的孩子吸引了戬岚的注意力,戬岚是门口小棚子里值班的大二学姐,也就是专为新生服务的,看着毫无目标的新生,戬岚热心的走过去询问情况,然后回头看了一眼正在打闹的穆穆和三金,喊了一声“三金!穆穆!这你们班的,你俩谁带去办手续啊!”俩人停止了打闹,应了一声来了,利落的接过新生手中的行李,带他走了。可不知为什么,戬岚心里总有种怪怪的感觉,好像在哪见过,这个人,这场面,甚至是自己。

大学里,最让人兴奋的,当属各种神奇的社团了,戬岚,三金和穆穆都是文学社的副部长,因此三个人的关系非常好,又都是同一个班的,更添了很多亲近,再加上只有戬心知道的原因,三个人在异乡的大学,也算是守望相助了。只是戬心常常会慨叹,这一世,那个人,终究是没来啊。说起文学社,开学季当然要迎新啦,于是三位副部又聚在一起,聊着今年要招些什么样的新人进来,这题,又该怎么出。

月华如水的夜晚,五十多人挤在一个大教室里面,领取自己的号码牌,抽自己一会要回答的问题,四个副部正襟危坐在教室第一排,文学社新一年的面试就这样开始了。

戬岚轻瞟一眼讲台下的萌新们,也没发现什么特别的,目光转了回来,听着眼前的新生做着自我介绍。一直到面试都结束,戬岚他们几个人在教室商量着今年有谁入选。商量的时候戬岚看见穆穆的手指在三金的手上,轻轻的划了一下。戬岚叹了一口气,不知不觉掉下一滴泪来。

在此之前,戬岚从未想过自己能在今世,以这种方式与他们从新在一起。而他们完全不记得前世的那些过往。面试的时候,有的人紧张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有的人侃侃而谈。更多的是中规中矩的,高中把他们的天性都束缚着,到了大学也不能完全释然。这是学校的文学社,年年如此,千篇一律,可对于萌新们来说却是新鲜事,头一回。雨林表现一般,以致于没有给戬岚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戬岚也从未想过,雨林会是前世的那个人

一周之后,面试的结果出来了,戬岚他们几个带着文学社的萌新们去了轰趴馆通宵,算是认识一下增进一下感情。轰趴馆里,有的人直接睡过去,醒着的人玩电脑,打台球,戬岚有些头晕,大概是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的原因。想开窗透透气,凛冽的寒风吹的他打了一个冷颤,赶紧又把窗户关上。搬了把椅子坐在窗口,大概好受了一点。望着窗外,又望着屋里的几个人,沉沉的打着瞌睡。

“姐,窗口凉,去屋里睡吧”雨林边劝着戬岚,边拉着戬岚往屋里走。戬岚没当回事,随着雨林往屋里走,微醺泛着迷糊的戬岚看着雨林喊了一声大傻。戬岚居然被自己这一喊激醒了,推开雨林,愣愣的站在他面前端详着他。

大概这一声喊声音实在有点大,屋里大半的都看了过来,穆穆听见戬岚的声音,赶忙跑过来

“怎么了戬岚?”

“没事,可能喝多了,头有点晕,容易乱说话”

“哈哈哈,你乱说话的本事我还真领教过,对了,当初你说看我眼熟的不行,现在我看雨林也眼熟的不行,嘻嘻,还真有点喜欢”

戬岚撇了一眼穆穆,心下一惊,打了一个寒颤

“还是冷啊,你进KTV里睡一会吧”

看着穆穆关心的神情,戬岚的心刚刚温热起来,可却猛然间想起面试时看到的那一幕,整颗心,好像又坠入了冰河。

戬岚看着穆穆和雨林,硬挤出一个笑来,说着“好,不用管我了,我自己呆一会,你玩去吧”

穆穆走了,搭着雨林的肩。

戬岚走进KTV里想睡一会,这会雨林正起哄让穆穆唱歌,穆穆拗不过唱了一首,声音还是那么好听,戬岚听得痴了,好像时间啊又回到了几百年前,唐朝那个乐馆。

大唐盛世,一家最普通不过的乐馆,算不上宾客盈门,却也并不惨淡。

乐馆的老板娘就是戬岚,穆穆是乐馆的歌妓。这天,京城有名的李大少来到乐馆,正巧赶上穆穆在台中唱歌,李大少痴痴的望着穆穆,眼里满是笑意。

“好听,真是好听,这曲也妙,词也妙,人更妙,哈哈哈哈哈。老板娘,这作诗的人是谁呀?”

“哦,作诗的呀,不是什么名人,一个破落才子罢了,想参加今年科举,无钱无门路,暂住在我这乐馆,写几首诗顶个饭钱”

“写的不错,有才,将来没准能成大器啊,哈哈哈哈,不妨请出来瞧一瞧?”

“嗨,一个破落才子有什么请不请的,您想看我去叫出来就是了”老板娘说着就走进了后院,李大少却发现,乐馆小是小,可里里外外就那么几个歌妓舞姬,倒是连个丫鬟下人都没有,到真是新鲜事。出来也没正眼看这位才子,只顾着问老板娘为何乐馆不招丫鬟下人。

“唉,丫鬟下人不得钱哪,我这小乐馆,哪里来的那么多钱,再说了,我这都是女眷,招男下人我倒是真不放心,太监吧,倒是宫里给拨过来几个,可那说话做派我是真不喜欢,索性就不要了,反正就这么大点地方,我带着她们几个倒是也过了这几来年了,没有下人倒是也没有等级拘束,反倒自在些”

李大少笑了笑,想着这真是个世外奇人了,一届女流不用下人竟能撑起这乐馆十来年,说起来这老板娘也是不容小觑的人啊,聊了半天才发现晾着这位才子半天了,这位才子倒是无一点愠色,毕恭毕敬的陪站在一旁。李大少心生喜欢,问了名字

“三金”

名字是有点俗气的,可这行为做派到时不俗,尤其是学识见闻堪称博学,李大少夸赞到”三金兄如此博学,今年科举必定榜上有名啊”

李大少一语中的,今年的科举考试,这位破落才子摇身一变变成了当下炙手可热的新科状元,连带着乐馆也热闹起来,人们啊都说要来沾沾新科状元的喜气呢,乐馆上下一派的喜气洋洋。

转眼又是一天,乐馆出了个新科状元这件事已经传遍了长安城,自然也传到了李大少的耳朵里,李大少感叹自己看人精准,同时也想着去贺一贺这位新科状元,毕竟这一年的科举,李大少是榜眼,保不齐日后同朝为官呢。

说来也巧,又赶上穆穆唱歌,其实和上次是同一首歌,可这次听起来偏偏多了那么多的凄凉悲苦,全无前几日的活泼欢谑,穆穆在台上唱着唱着泪湿眼底,变了音,引来了一片骂声。因为这一句唱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本不应有泪的。

李大少看见连忙解围,上台拉着穆穆,故意大声的喊着“刚不就说了你几句吗,说不得骂不得了还?好了好了,本大少错了,给你赔礼还不行?”说着拿出一块小玉坠,挂在了穆穆的襟带上。穆穆缓应过来 一头雾水想要推开他,李大少也不管,就径直的把穆穆拉下了台。老板娘长叹一口气,这场子算是救下来了,否则,正值新科状元被赐婚五公主的大喜日子,穆穆这般表现,很难不让人产生联想啊,郎才女貌的同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传出什么故事来。

李大少拉着穆穆来到了后院,穆穆赶忙甩开李大少的手,不一会新科状元出来了,跟前几日相比那真是气派了不少,行为做派也不那么毕恭毕敬的了,反倒添了几丝的傲慢,李大少有点反感这位新科状元了。却还是上前寒暄恭贺了一番,状元也连连回礼,只是这套动作像是做熟了的样子,总是透着假模假式的感觉。穆穆走近了新科状元,新科状元却连头都没抬便走开了,穆穆赌气似地拉着李大少的手,新科状元却连看都没看一眼。可这一切,李大少倒是看在眼里了,他明白了穆穆为什么在台上哭,也明白了三金的变化,是穆穆啊,用情有些深了。李大少问穆穆“为了他?值得?”

“不值,我知道,可我没办法,这颗心就这么跟他走了,拽都拽不回来,能怎么办。”眼泪滑落鼻尖,落在了李大少的绸缎衣服上,一滴一滴,晕染的花一样,可这花,又咸又苦,还是灰暗的颜色。

“你还有我,我不会负你啊”

“雨林,我信你,可我也不能负你,你走吧,不要来了。”第一次,穆穆叫了李大少的名字,可她眼底的深情和决绝像是一块冰,不是李大少能捂化的。他走了。

夜深了,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清冷凄雨的夜晚,穆穆和新科状元在乐馆的墙角下说话,水坑里的倒影映着二人的脸,三金静默着,一直没有开口。

“为什么?三金,你可以拒绝的”

“穆穆,我等了二十多年,如今机会来了,你叫我拒绝?”

“我怎么办?”

“来世我”三金刚说出口,就被打断了

“来世?算了,来世你还是会追寻你的功名利禄,而我,又算什么”穆穆走开了,新科状元轻轻地喊了一声“穆穆”掉了几滴眼泪,也走了,朝着相反的方向,三金走的决然,而他不知道穆穆只有那一刻的决绝,随后便是一步三回头的张望,可惜三金并没有回头,一次都没有。

穆穆黯然的回到房间,取出了一个小盒子,盒子里都是信笺,整整齐齐的叠放着,都是从前那个破落才子,而今的新科状元驸马爷给她写的信笺,穆穆点起了一把火,烧了信笺,也烧了自己。穆穆的房间起火了。老板娘心急如焚,泼了自己一身水就想要进火场救人,被人一把拦下来,那人正是李大少。李大少简短的说了一句我去,就冲进了火场,任凭旁人的千般阻拦,到底冲了进去。

李大少背出了穆穆,就在老板娘接出穆穆后,一根房梁砸了下来,正中李大少后脑。几人把李大少扒了出来,李大少昏迷不醒。

亏了这场雨,大火很快被灭了下去

第二天,老板娘和乐馆的姑娘们上街买些吃穿用度,却看见大大的告示,李家被抄家了,全府上下悉数问斩。而李大少因了这场大火,躲了过去。说不清是缘还是劫

过了几天,李大少醒了,老板娘犹豫着要不要把这一切告诉他,可怎么看李大少怎么不对劲,这痴痴的样子,分明是,傻了。

“穆穆,穆穆”李大少是傻了,忘了很多事,唯独记得穆穆,给穆穆喂药,在穆穆门口守着,老板娘叫他大傻,他也乐呵呵的答应了

“从此世间的李大少便是被问斩了,留在咱乐馆的是大傻,你们也给我记住喽!”乐馆里的人点点头,都没说话。老板娘看着大傻痴痴的样子,竟有些分神,其实大傻十八岁,可老板娘也才二十啊,说起来初相见倒是有些倾心了,这个人没有纨绔子弟的那份娇纵,却有着几分傲骨,待人也亲善的很,这么多年老板娘独自一人撑起了乐馆,世俗冷眼早就看惯了,尤其是这一行,不拿出点强势和冷冽的气魄来,怕是只会任人宰割。这么多年老板娘压抑着自己的感情,却不曾想过会遇到李大少这般温暖的人,老板娘知道李大少喜欢穆穆,从来都知道,只是自己这份感情啊,怕是现在说了,大傻也不懂了。人嘛,禁不住的阴差阳错,造化弄人罢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已是千年,戬岚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留有前世的记忆,甚至能够认出来前世的那些人,也许千年是一个轮回,连名字都不曾变,只不过乐馆,变成了文学社,他们几个人同届,而大傻,还是来晚了。

今天是毕业生留校最后一天,戬岚把三金,雨林,穆穆都叫来了,算是吃个告别饭。戬岚看出了穆穆和三金间的生分,也看出了穆穆对三金的挽留,可终究是要散了,大学,文学社,还有他们,到了告别的时候了。

这一年,他们三个人都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力,小邮局活动办的风生水起,一本好书的活动也在全院出了名,例会绞尽脑汁的锻炼干事们的文笔,这一年的杂志也出版发行了,封面和彩页是最漂亮的一期,曾经三个人一天赶出来过八篇策划总结报告,好像这一切都已经走远了,二十五年的坚守,多少人来了又走,聚了又散,在这里,每个人都埋着最深的喜欢,也许前世,也许今生。

回想第一次纳新,第一次聚会,第一次争吵,第一次喜欢,戬岚所经历的一切青春,都留在了文学社,那是属于她的,他们的青春。

趁着三金去厕所的时候,戬岚小声的问穆穆“分了?”

“他要走,我留不住,况且我们,也没法,在一起。”穆穆说的一字一顿,眼泪在眼眶里打转,终究没有掉下来,雨林看着这一切,默默地喝酒。戬岚也喝了一杯,眼里不知该看穆穆还是雨林,干脆就闭起了眼。

“明天就要各奔东西了,记得,别忘了我,戬岚,雨林,你们都不许忘了我”这是穆穆说的,穆穆最像个小孩子,小孩子最怕的当然就是有人会忘了他吧。

雨林说了句“不会,不会忘”

而戬岚说了句“不能”是啊,一千年都没忘,短短一生而已啊,怎么会忘记呢

离开的时候,大家都喝了很多,照例他们三个把戬岚送到女生宿舍门口,戬岚看着他们三个离去的背影,泪水滑了下来

穆穆,当我发现你是穆穆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这一世你变成了男的,更不敢相信的是,这一世的我,会喜欢你,这一切终究像是一场梦,毕业了,梦醒了,落了片白茫茫的大地。

这一年,我为你哭过,为你笑过,几乎所有的情绪都是为了你,可你却,你还是执着啊,冥冥之中,执着了,一千年。我与你,干脆就不要说出来了,还是朋友,还是知己啊。他们三个点背影渐渐模糊了,可能是走远了,也可能是泪水挡住了视线吧,算了,不重要。一千年,我的感情从来不重要。

    戬岚回到寝室,打开电脑,把他们前世的故事打了出来,发给他们,他们都觉得有趣,争着问戬岚结局。

戬岚只是回他们,一世有一世的宿命,因果循环,哪有什么结局。从来都是命运弄人,其实我们,不也是吗。

发完了最后一条消息,戬岚关了手机,回想起千年前那个雨夜

穆穆醒了之后,老板娘告诉了穆穆大傻的事,可穆穆却什么表情都没有,大傻兴匆匆的来看穆穆,却被穆穆赶了出去。

穆穆自言自语(我不配,不配你对我这么好,我心里住下了一个人,就再也住不下任何一个人了。当初烧掉信笺,你们都以为我是想忘,其实我是怕信笺被翻出来,他就做不了驸马了,现在,我也该走了)

穆穆收拾了一下行李,想要出门,而老板娘就在门口。老板娘闪躲开了,默默地看着穆穆走远了。

穆穆的房间空荡荡的,桌子底下有一张纸,是一份告示,公主府招下人。老板娘把自己的全部心意都说给了大傻听,可是大傻嘴里,心里,永远只有两个字,穆穆。他听不懂,亦或是听懂了,只是不想懂而已吧。谁也没有和谁在一起,这就是前世的结局。

两天以后的一个清晨,戬岚收到一条消息,穆穆发来的

是一个定位,三金的城市。

你还是去了吗,不顾一切的,放弃所有去找他?

戬岚给雨林发消息“到家了吗?”

“你推开窗,我在你楼下”

如果这就是结局,或许这一世也算是圆满,可偏偏,戬岚发消息的时候,自己已经坐上了去穆穆家乡的火车。一切都没变,这一世大傻终于爱上了老板娘,可老板娘却爱上了,穆穆。

也行所有的一切,命运还是造化,都是我们的选择,最后什么也剩不下,留给青春的,只是那片埋葬所有感情的茫茫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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