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love folly is always sweet.恋爱中,干傻事总是让人感到十分美妙。
比如现在,我翻着200天前的聊天记录和照片在想你,蓦然发现原来你这痴汉是这样把我追到手的。
很多时候觉得这呆子,傻傻的,怪可爱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总是爱跟痴汉嘻嘻哈哈,却没办法忽视他突如其来的认真。
也许现实给工科男生贴上了不少标签,一本正经,不懂浪漫,不修边幅······
让人心生畏惧,然而还是没有那么多的谢耳朵
有时候觉得这痴汉就像棉花糖一样,软萌软萌还很甜(嘻嘻,当然也很man啦)
原来当正常的见面被扣上“约会”两个字的时候,郑重得让人兴奋紧张。
当一个人的情绪轻易的因为另一个人起起落落,我想她对他应该很重要吧。
当你能容忍我的任性,当我成为了你的例外,我知道,我会跟你在一起,因为你值得。
200天,我们经历了毕业,经历了异地,有过争吵有过误会有过甜蜜
我们都在成长,也深深地体会到相爱没有那么容易,未知的远方还有很多磨炼等着我们
执子之手,总会熬过去的。
明明是一样的风景,跟你一起看却显得格外的美。
孙燕姿在《爱情证书》里说“我们用多一点点辛苦,来交换多一点点的幸福,就算,幸福还有一段路”,“我们为爱还在学,学沟通的语言,学着谅解”,“等我们学会忍耐和付出,这爱情一定会有张证书。”
你不在我身边,总是特别想念你的脸。
我最爱的诗人聂鲁达这样诉说过爱情:“在我荒瘠的土地上你是最后的玫瑰”。
回想200天,虽然并不是那么容易,但我相信我们还有很多个200天要一起走下去。
这位痴汉,很幸运被你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