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迷人的备受摧残的容貌:杜拉斯《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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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情人》最棒的是第一段,这是个著名的开头,这个开头让很多人为之倾倒。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我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你比年轻时还要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年轻时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貌。’”

有人说这是真有其事的,曾有个年轻的男人爱上了长他36岁的杜拉斯。但是这一段若是杜拉斯自己的想象也许更好些。很多人都知道,杜拉斯相当自恋——有时候自恋很可能是自信的升级版。为什么如果是想象会好些呢?因为想象是自为的,它不依赖于外在给予。即便外在也许更具满足人虚荣心的作用,但这始终比不得自为的深刻。

人天生的皮囊可能是精彩的、畸形的、甚至稀有的,但那却与人本身无关。那副皮囊是客观赋予的,就像日上三竿、就像宇宙苍穹、就像雨落大地、就像潮起潮落。宏伟的、灾难的、抚慰的都与人无关。于是,这副皮囊精美或者丑陋,万人景仰或者人人侧目,你又能做什么呢?但是岁月之后的面容却是属于人自己的,确凿无疑。那面容是人用自己独一无二的人生经历塑造的。于是,只有被岁月摧残过的面容才代表人自己。于是,爱你年轻的容颜,那差不多更像是热爱大自然。而爱你那被岁月摧残过的面容,才是对人的爱。

《情人》到底看什么呢?是爱情吗?或者种族歧视?贫富差距?还是少女的成长?我认为都不是。《情人》所展示的既不是故事,也不是爱情,而是杜拉斯。《情人》的通篇都是杜拉斯的自画像,是她的自我描摹。

作家必然是敏感的,女性作家可能更加敏感。这种敏感的其中一个表现在于,拒绝一切言不由衷的掩饰和妥帖,所以有时候显得不近人情。就像杜拉斯无法忍受别人夸赞她的头发——因为那是不是在说杜拉斯只有头发漂亮呢?木心说:我爱你就比我一万个爱你要好。想来自然如此,就像迅雷不及掩耳的惊吓,有谁能准备好运用什么表情?使用哪种音调呢?所以反而谁都看得出来那是真被吓着了。喜爱的本能反应就像忽然的惊吓,肯定不完整,不妥帖,不完美,只有饱满的真挚和真诚。只是人的语言进化越发助长了那些过于华丽的虚假,得体妥帖的遣词造句变成了很重要的生活技能。于是,说的人没当真,听的人也没当真,共同维持一种心照不宣的模糊。杜拉斯太清楚这些了——得体和真挚难以共存。所以她索性剪去了头发——宁肯人无可夸赞,也不要那种得体的夸赞。

《情人》里反反复复说起那顶帽子。体型是不能选择的,但帽子可以。就像我们为了塑造某种形象而刻意为之一样。曾听某人说过:有的女人一看就不像什么良家妇女。所以杜拉斯说“戴上这种帽子不会是无辜的,涂上这种口红也不会是无辜的”。帽子和口红竟然起到这么大的作用,似乎是长在人身体上的器官一样。于是就像遗照与证件照的相似——都一样抹去了个人特征,都一样没有个人情绪,都一样像是标点符号,都像是高贵的“物”。把人的独一无二的抹的干干净净,换上一模一样的高贵示人。于是,每个人都是道貌岸然下饱受这种高贵的折磨。

杜拉斯是出生在西贡的,也就是后来的胡志明市,一直到18岁才返回法国。她在印度支那度过了童年、少年时代。不知为何,也许是东南亚人口的稠密,也许是中南半岛上那些繁华城市展现出来的混杂无序的勃勃生机,甚至或者是那里有太多手抓食物。让我有一种想象,那里的天气无时无刻闷热,河流浑浊不堪,气息粘稠浓郁。这些东西,与杜拉斯笔下那残破凋零的家庭,悲剧的母亲,暴虐的哥哥,以及柔弱的“情人”共同构成了15岁小女孩的环境背景——凶猛的激流。

事实上我们都在凶猛的激流之中,就像凶猛起伏的心电图,只不过,那是一幅被时间拉的平直的曲线图,需要浓缩才看得明白。于是,我们就有了杜拉斯的小说。在这激流里,每个人既相似又相异。有悲剧的母亲,有疯女人,有不知廉耻的哥哥,有别墅里的女人,有真诚的对钱态度随便的富二代,还有自认娼妇的15岁小女孩。

有的女人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就像小女孩的母亲。因为她一辈子都没有为自己活过,一辈子都戴着面具,一辈子都在奔忙,不奔忙就不叫生活,生活就是奔忙。就像有时候立志要找到“真正适宜长居久住的地方”,于是在此之前,所有地方都是暂时的寄居。这样,人连寄居蟹都不如,将时光都浪费在了路途上。诡异的是,年老了,呆滞了,本来的自己反而出现了。但人们都不认识她,因为人们已经认定了她戴着面具的样子了。

只要拥有父母的身份就必然是无私的吗?事实上那会有什么真正的无私呢。将无私这种品质赋予父母,不过是现代的“三纲五常”罢了。父母会嫉妒孩子吗?会的。父母会有针对孩子的卑鄙吗?会的。父母就是父母,不是圣人。笃定父母身份的无私不代表赞扬,承认父母的自私也未必是污蔑。被无私这两个字隔绝的孩子,一旦脱离了懵懂,要么带着对这两个字的恨,要么得无缝衔接言不由衷。相比之下,那个华裔富二代的父亲还真诚些,他说宁可看着自己的孩子死。

有的女人是“自作自受自误”吗?也许更多是“他作”。豪华别墅就像超级市场,华丽衣装就像圣诞节礼物的包装,而女人的等待则像是端坐货架上待价而沽。所以发疯、遗弃、污辱就不难理解——就像失去价值的货物,不丢掉岂不徒占空间吗?但是“自误”是不错的,因为那源于不愿意认清,不愿意反抗,以及同流合污。

总有人说贞操是女人最宝贵的,那被变成一种充满仪式感的奉献——从女性角度来说的话。于是同一个词对男人来说就变成了可供追逐和占有的资源。这种人无聊想象中的必然成了女人一辈子的烙印,事实上与除此之外的每一次有什么区别呢?这个词,把女人变成包装盒里的物件以及撕开包装纸以后的二手货,把男人变成肤浅无聊的神经病。

男人最大的成就之一似乎是把女人困住。要么用责任、要么用自杀、要么用死亡。本质上说是女人的社会身份困住了她们,男人同样也被他们的身份困住。诡异的是困住女人的东西恰好是男人的骄傲,而困住男人的东西却恰好是人们对女人的要求。于是,女人在奔忙,而男人在猎艳,似乎唯有奔忙和猎艳才能显示自己的存在。杜拉斯看的清楚——这是“一个个人的问题”,不管去到哪里都会困在里面,所以她宁愿做娼妇。

成年人最大的悲哀在于,非常容易遗忘自己孩子时的模样,然后为此沾沾自喜。对于不可理喻的激情,总是倾向于污蔑它——若无理性,与死何异?似乎人的大脑就是要把自己变成机器人。更加奇怪的是,有的时候堕落是可以的,感官狂乱也是可以的——只要不影响正事——毕竟谁不是食色性也呢?但是激情不行,因为那太不受控了。所以,人世间到处被迫只剩下本能的疯女人和暴虐的、猎艳的男人,只是他们都不知道。

但是人总归是人的,由不得以人自己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男人真正想要的多半是指,人一辈子必然想至少有一次的激情。那激情在于灵魂,而不仅仅是肉体。这种需要是无法抑制的灵魂的呐喊,即便是最庸俗之人。但是男人实在不理解自己的灵魂在喊什么,于是他们把它等同于占有,就像笃定女孩子的第一次神圣的就像上帝的喷嚏一样。但是,如果这个女孩子并不照他的剧本来——就像宁为娼妓的杜拉斯——那他多半就头脑混乱无所适从了。

杜拉斯说她自己早早就老了,那几乎就像她为自己颁发的胸章。只有懵懂无知才永不会老。说一个女人迷人,与说小孩子迷人可爱,和说小猫、小狗迷人可爱有什么区别呢?杜拉斯就是看的太透了,于是有人很奇怪“我们为什么不怕杜拉斯”。杜拉斯是老去了还是新生呢?是摧残还是涅槃呢?贫乏的言辞让人问出这句话都感觉是对杜拉斯的亵渎。

对钱的态度随便,未必就是真诚,也可能就像我们对待空气的态度罢了。真诚有时候在于能不能放手。如果对于钱,他可以轻易放手,永不懊悔,那他就是真诚的。

孩子是真诚的,所以几乎没有小孩子喜欢拍照,尤其是家庭合影。但是他们上了年纪以后却都变的乐此不疲,也尤其是家庭合影。也许这种热衷其实与朋友圈里晒的高端生活照没有二致。只不过以前人们用整齐有序的家庭成员彰显成就,而现在的年轻人用奢华的影像背景显示自己上流社会精英幻觉的光鲜。

可是上流社会精英并不是那么光鲜的。人都只看到富豪的光鲜,却没人注意富豪的可怕。就像战场上最后活下来的哪一个不是嗜血怪兽呢?

《情人》里哪有什么爱情呢。还不是杜拉斯看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是杜拉斯游走在人群之间的姿态,然后把人们的面纱撕的七零八落。就像她说她情人“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的父亲的金钱。”

但还是那句话,人总归是人,于是人的证据总是不停的冒出来。为什么人经常在黑夜中平静下来呢?以至于有人舍不得睡觉。也许只有在这个世界都进入梦乡的时候,人才是人自己。就像没有观察者的微观粒子,不用必须坍缩成什么形态,于是就可以有丰富的想象力,可以告慰自己,可以给自己不限可能性的错觉。

有人说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事实上生活也是,人也是,人的希望也是——至少希望如此——尽管人都在凶猛激流中被裹挟着的。女孩的妈妈说:“他们爱你,是因为你就是你。”对于那个华裔富二代,小女孩是个独一无二的存在——也许是因为她白人的身份。对于小女孩也是——只有在回程的邮轮上,她才找到了他。就像重回西方世界的西方人,怀念起了独一无二的东方一样。尽管在湄公河沿岸男闷热的气候里的时候,她并没有那么觉得。她的情人也是,于是很多年以后,他告诉她,他永远爱她。

但是尽管人都爱这种独一无二,人都想要这种独一无二,但却也都选择了凶猛的激流。也许人不能不这么选。就像跳下邮轮的年轻人,消失无踪,而邮轮竟自远去。就像她的小哥哥,将生命定格。他们也许都是为逃离激流而奉上的祭品吧。女孩的大哥荒唐够了,归于平淡。富二代想念了一辈子,承祧姓氏。她的母亲挣扎了一辈子,终回原点。他们最终都在原来的轨迹里,活了一辈子。他们也都知道他们会想念一辈子,一直到死,然后就像他们没有活过一样离开。

《情人》并不是人人都喜欢的。据说这本书本来是一篇采访稿,然后被自己的采访稿感动的杜拉斯决定将其扩充成一篇小说。可能在无意中,正应了写作的真谛。如果不是凭心的就不算是写作,如果不是首先写来给自己的也不算是写作。就像爱,如果不是看的清清楚楚,那就不算是爱。爱上幻影或者光芒,那肯定不算是爱。不管是写作还是爱,如果只是急于得到别人眼睛里的映像,那就更糟糕,那是以自身为商品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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