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到目前为止读过契科夫小说四本,算起来有几十个故事了,每一个都非常喜欢。但如果一定要按最喜欢程度排序的话,《约内奇》一定位列前三甲。是啊,实在太喜欢这个故事了。难忘第一次读它时,所带给我的心灵震颤和心痛难抑。
这是一个看似波澜不惊实则激流涌动的故事:约内齐是地方自治局的医师,被派往某城工作。初来异地,这个年轻人工作之余深感空虚寂寞。偶然一次机会,他结识了本市里最有文化品味的家庭——图尔金一家。图尔金本人热情风趣,妻子薇拉是资深文学爱好者,常写小说并喜欢当众朗读自己的作品,女儿叶卡捷琳娜是位酷爱音乐和钢琴的才女,就连他家的仆人都很有意思。自从认识这一家之后,约内齐枯燥无趣的生活一下子有了亮光,他很喜欢去图尔金家聊天,听主人幽默的闲谈,听薇拉朗读动人的小说,听叶卡捷琳娜弹奏优美的钢琴曲,这一切令他陶醉不已。他时常与叶卡捷琳娜讨论书籍和文学,并不知不觉中爱上了她。一次,在图尔金家花园里,他鼓足勇气向她表白,并收到了回复。她给他的纸条上清清楚楚写着“请于今晚十一时,赴墓园,于梅杰季墓碑附近相会。”约内奇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叶卡捷琳娜在故意捉弄自己。想想就知道,谁会在三更半夜去坟墓幽会?这种小把戏连中学生都能识破。然而,当晚十点半,约内奇竟然真的去了,他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说不定她不是在开玩笑,也许倒会真的来呢。”墓地宁静阴森,月亮阴晴不定,他傻子般定定站在那里干等了三个小时,叶卡捷琳娜没有出现。她果然是在耍他。但他仍不死心,又抓住机会向她表白,却遭她耻笑,笑他干等活该。叶卡捷琳娜向约内奇摊牌了,她爱音乐超过一切,她永远也不会被家庭生活束缚的。她发自真心地感激他的爱,却不能接受这份爱。失恋后的约内奇窝在家不吃不喝好几天,直到听说叶卡捷琳娜已去莫斯科音乐学院求学,这才彻底死心,恢复了正常生活。再之后,他就和图尔金一家断了来往。四年之后,约内奇医务工作越来越忙,赚钱越来越多,可内心十分苦闷,这个城市里没人能和他聊到一块去。他只剩下两大爱好:玩牌和数钱。每天傍晚,他都会掏出花花绿绿浸着各种味道的钞票,无比满足地望着它们,兴致勃勃地数来数去,然后等攒到一定数额就跑去存银行。一天,他收到薇拉的来信,邀请他去她家。在图尔金家,约内奇再次见到叶卡捷琳娜,她比以前成熟了,但他已经不再心动。薇拉像过去一样朗读小说时,他心想写得太烂了还拿出来丢人,叶卡捷琳娜像从前那样弹钢琴时,他心想辛亏当初没娶她。叶卡捷琳娜约他去花园谈心,真诚地向他忏悔过去的所作所为,并表示自己已经不再一味追求音乐了,自己并非音乐天才。她很喜欢他。此时,约内奇早已对叶卡捷琳娜没感觉了,他心里直蹿火,嘴里却胡乱地敷衍着,一次次暗想“幸亏那时候我没娶她。”图尔金家的一切都让他无比厌烦,从那以后,他再也没去过图家。又过了几年,约内奇已经是当地的成功人士了,有钱有地位。他也变成个肥头大耳满脸油腻的、性格傲慢火气旺盛的中年大叔了。工作之余,他只会去酒吧吃喝玩牌,对下人呼来喝去,再没有任何精神追求了。而叶卡捷琳娜呢,明显变老了,还总爱生病,只能靠旅行解闷。至此,故事结束。
说真的,每回读完这个故事,我都不寒而栗(就像被契科夫拿着的那柄照妖镜晃到眼睛一样),之后久久地热泪盈眶。像约内奇这样的人,见得实在太多,感触太深。拒绝庸碌,人生要有所追求——这是契科夫小说最最重要的三大主题之一(其他两大主题是剔除奴性和解放思想),他总是很有耐心地一遍遍为这个主题包裹上不同的外衣,不管是《约内奇》、《醋栗》,还是《挂在脖子上的安娜》等等,主人公最后都无一例外向现实生活低下头颅,彻底放弃精神追求,完全臣服于物质世界。让读者空遗余恨,反观自照。记得《千与千寻》里也有个寓意深远的镜头:当千寻回小饭馆找父母时,父母猛一回头,她才惊觉他们已经变成肥猪。小说和电影用艺术手法把这种惊人的转变呈现在我们眼前,而卷入生活洪流中的我们,可能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猪”,且还像千寻父母一样对此浑然不觉。约内奇最后就从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变成了一头“猪”,不是吗?当然,平庸和平凡是两码事,契科夫批判平庸,却从不轻视平凡之人。最好的例证就是那篇以真人为原型著名小说《跳来跳去的女人》,主人公的丈夫平凡却不平庸。契科夫对这种有奋斗精神的小人物从来不吝惜他的赞美之词。
《约内奇》这部小说有两个细节让我特别难忘:一是墓地约会。彼时的约内奇还是个纯情少年,精神清明。他明知事出蹊跷却甘愿赴会。为了追求到叶卡捷琳娜,他把自己放得很低,做了种种最坏打算,不在乎一切,甚至愿意放弃一切。在墓地,他强忍着孤独和恐惧,一心只盼着心上人快些来。彼时,再多钱抵不过真情两字来得金贵。这段描写,非常细腻感人;一是傍晚数钱。多年以后,约内奇已功成名就,却精神麻木,每天傍晚最爱干的事就是翻腾口袋,细数当天所赚钞票。小说中,强调这个爱好是“不知不觉渐渐养成习惯的”,又对那些钞票做了细致入微的描写“那些都是黄的和绿的票子,有的带香水味,有的带香醋味,有的带熏香味,有的带鱼油味,有时候所有的口袋都塞得满满的......”想想这情景,不觉心惊肉跳,那种真切的痛感就像心被尖刀“扑哧”猛戳一般。
反过来再说叶卡捷琳娜,这个理想主义者在莫斯科学习生活了四年,见识了大世面,磨平了所有棱角之后,终于不得不低头,承认自己是很平凡的人,在音乐方面并无过人天赋。等她彻底想通这一点,回到故乡想吃约内奇这棵“回头草”时,现实却给了她一记无声的耳光——他对她完全无感了,而且还不断暗自庆幸当初没娶她这事(她不知道,他现在只对钱感冒)。人的成长总是要付出代价的。错过,既是终身遗憾,也是爱情学费。
曾听过一句很动人的话:我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改变。是啊,这世界诱惑太多,防止自己随时腐败变质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但说到底这是个艰巨的心灵工程。没点儿坚定的信念,还真做不到对自己人生从一而终这事。保尔.海泽说:“人年纪越大,他所表现出来的天真幼稚反倒越可贵,越感人。”,他又说:“咱们都知道自己生在何处,却不晓得自己将死在哪里。”人在时间长河里,不过是一粒沙子。然而越是渺小,就越是觉得一生可贵。或许,“不带敌意的坚决,没有引诱的深情”,才是对待外在世界的最好姿态吧。很久以前看胡因梦在某访谈节目里说过一句话印象深刻,大意是说人呐,你其实可以活出更高的意义跟价值来。至今深以为然。
沧海桑田、星移斗转,变与不变之间总有一些东西需要坚守。如果人活着的目的,就是要沦为只知数钱的“约内奇”们,那么,活着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一出人间悲剧,人猪之间没有区别。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平凡之躯最终都会无可奈何地走向平庸。我始终坚信人是自己生活的主人,人可以选择怎样生活。愿那位眼神明亮的白衣少年永驻你我心间,青春万岁,纯真不老。
2016.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