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想根据作者的。背景和前两天的内容。说一下我的观点吧,首先作者的背景是,一个政府官员出生,所以在我刚刚看到前两章内容的时候,作者有一些明显的官本位思想在这里不予置评。然后第二点是关于,前两章的内容,
第一个是。身怀利器和百姓是个冤大头
其实主要来讲我,认同他的观点,因为这个比较符合利用最大化的这个原则。而且,官官相护,这里面有完全体现了利益共同体,而通过博弈论来讲,百姓告状的收益,极低,所以,贪官贪官收益极高概率极大,所以冒这个风险其实又没有什么风险,去贪污,是,非常符合人性条件,及决策的。但是作者没有去认真分析,怎样去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章,第二等公平
其实我觉得作者说的有点太好听了,这不叫第二等公平,不是什么奴隶公平,反倒我觉得,这就是一种不公平在封建时期,我们可以认为是,因为资源的有限性和权力分配不均,造成的,但是这一张太浮鱼现象了,因为这个这件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仍然存在。不只是现在的政府社会,包括一些企业中,都会存在。因为你可以讲说也就是第二种公平,因为明明,我们为,公司付出了,劳动,我们的权益应该受到保障,那么这个保障也是嵌入到我们相关的劳动合同中,但是,我们还是,需要通过另外一种形式,去得到这种保障,而为这种另外一种形式,我去运作了一个机构,供养这个机构,那是不是这也是一种第二等公平呢~而明显感觉到本章讲述的第二等公平可以说,是把百姓的诉求压低到基本生存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