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瑟•瑞夫斯的一生丰富多彩,是个有正式执照的飞行员,优秀的快艇驾驶员,现在艺术收藏家,诗人,短篇小说家和新闻记者等!
1910年出生于美国维吉利亚州的安维尔镇,好学的他,在10岁就开始写小说和诗歌,并且登上了当地的报纸!瑞夫斯19岁就步入了职业生涯,当时的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他先是到《里士满时代快报》当上了一名记者,从事新闻报道!不久觉得收入太低,为了寻求更高收入的职业,他来到当地的一家银行,当上了广告经理,除了联系广告业务外,还负责撰写广告文案!就这样,瑞夫斯踏上了广告创作之路!
随着在银行工作时间的延长,瑞夫斯对广告逐渐产生了兴趣,他觉得文案写作更有前途!但是,在银行做广告毕竟不够专业,为寻求更好的发展空间,1934年瑞夫斯加入了位于纽约的赛梭广告公司,正式当上了一名文案撰稿人!随后的几年里,他先后在几家广告公司任职,在与各行各业的广告接触中,瑞夫斯积累了大量经验,初步形成了自己的创作风格─靠事实打动客户!
这一点与大卫•奥格威有着惊人的相似!《奥格威谈广告》中讲到:“判断是否获得一个大创意,就要看它能否沿用30年”。什么事情才能够持久延续,被人们津津乐道?那就是客观事实。”
如何挖掘客观事实?途径有两种。
一是从产品本身挖掘有价值的事实,并还原产品的真相;
二是深入洞察消费者,找到他们大脑中的认知事实。还原产品的事实,用真实的价值打动消费者。
从他的众多经典案例中不难发现,事实这个概念一直贯穿其中。当奥格威接手劳斯莱斯时,他花了三周时间阅读汽车材料,看到这句:“在时速60英里的车上,最大的声音来自电子钟。”后来它成了标题,撰写了长达670个字充满事实的正文!
瑞夫斯的才华在进入特德•贝茨广告公司之后,更充分的显露出来!进入特德•贝茨广告公司6年之后,他凭借自己独特的构思和文笔获得了公司高层的一致肯定,他顺理成章的当上了公司的副总裁和文案总管!到了1955年,瑞夫斯已经成为了特德•贝茨广告公司的董事长!尽管公司的业务繁忙,但是瑞夫斯始终没有放下手中的笔,仍然经常抽空写文案,因为这是他最喜欢的工作。他曾自豪的说:“当上了广告公司董事长仍然从事文案创作的,可能只有我一个人”!
自从瑞夫斯进入特德•贝茨广告公司之后,公司的业务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了1986年,特德•贝茨公司成为全美第三大广告公司,瑞夫斯多年的努力得到了令人欣慰的回报!
作为纽约广告名人堂的5位广告人之一,瑞夫斯一直认为广告是一种科学,而不是艺术,他一直是科学派鼻祖霍普金斯的忠实信徒!他曾半开玩笑的“威胁”特德•贝茨公司新雇佣的文案人员,如果他们敢获得任何文案创意奖,他就会解雇他们!
他曾很肯定的说:“莎士比亚,海明威,托尔斯泰”等人们能叫得出名来的小说家都是一样,如果让他们去搞文案创作,那么他们大都是不合格的!
他曾经这样对一位广告杂志的记者说:“假如你不是记者,而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你的商品是一种刮胡膏、一种冷冻食品、一种汽车轮胎或是其他东西。忽然间,不知是什么原因,你广告无效了,销售下降了。而你的一切都寄托在销售上面,你的未来依靠它,你家庭的未来依靠它,其他员工的家庭也都依靠它。你只好到我的办公室和我谈谈,你就坐在那个沙发上。现在,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优美的写作吗?几篇散文吗?或者你是想要这个该死的销售曲线停止向下移动而开始上升?你想要的是什么呢?”
答案不言自明。创意服务于销售,如果脱离了这样的基础,为了创意而创意,那么再有创意的广告也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
对于什么是广告写作的最高境界?
他的回答是:“用尽可能低的费用,把一项信息灌输到最大多数人的心中,除此之外,其他标准都是似是而非的。这便决定了瑞夫斯的文案写作风格:言简意赅,一语中的。”
于瑞夫斯而言,如果只有一个让人们记住他的理由,那一定是有着“金质十字架”之称的USP理论(独特销售主张)!这一点与另外一位广告大师威廉•伯恩巴克的产品定位理论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不同的是USP理论是广告发展史上最早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广告理论,是瑞夫斯的圣经!
全球最顶尖的营销战略家——“定位之父”杰克·特劳特先生,在他所著的《与众不同》一书的开篇中,非常谦虚而虔诚的高度盛赞罗瑟·瑞夫斯先生:“献给罗瑟·瑞夫斯,一个以“独特销售主张”而闻名于世界的人,他是一位真正引领他那个时代的人。
在营销史上,曾出现过风行一时的广告理论和营销理论,但它们都像天上的流星一样,一闪而过,只是昙花一现,比如W•钱•金的《蓝海战略》、大卫•奥格威的“品牌形象理论”等等。今天,惟独“usp理论”和“定位理论”这两个对实战有真正指导作用的经典,历经时间的考验,历久弥新,被大家所称颂!
瑞夫斯曾经讲过一个故事:
老卡尔文·柯立芝很有耐心地坐在一座新英格兰小教堂里,倾听一位牧师连续两个小时的布道。过后不久,朋友问他布道内容是什么。
“罪。”柯立芝回答说。
再问,柯立芝就回答不出了。
瑞夫斯认为,这个故事印证了一个千锤百炼的原则:消费者从一个广告里只记得一件事——一项强烈的诉求或者一个强烈的概念。广告应该反复强调一个主题——“买下这个商品,你会因为它的独特用途而受益”。他认为,USP理论就是基于对产品的独特性的真实思考,在广告中,把它的这种独一无二的特质变成一句有力的说辞。USP应该是消费者从广告中领悟到的东西,而不是文案人员硬加在广告里的。
每一种商品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独特性,并通过足量的重复,把这种独特性传递给受众。瑞夫斯的USP理论的核心就是发现商品独一无二的好处和效用,并有效地转化成广告传播的独特利益承诺、独特购买理由,进而诱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从而实现商品的销售。USP理论的运用,可以使广告活动发挥得更有效,是使成千上万的广告策划成功的一个秘诀。
瑞夫斯将USP理论定义为三部分:
(1)明确的销售主题。广告必须对消费者有一个明确销售主题,必须对受众说明:买这样的商品,你将得到怎样的特殊利益。这一主题,应该包括一个商品的具体好处和效用。
(2)销售主题的独特性。这一项主题,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它应该是竞争对手无法提出,也不能提出的。它最好没有被其他竞争者宣传过,是一个品牌或者诉求所具有的独特个性。
(3)销售主题的普遍性。这项主题,必须很强烈,足以影响上百万的社会大众,它是必须能够推动销售,必须能够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促使新顾客来购买商品。
而一个成功的USP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广告主题应该包括一个产品的具体好处和效用,即具有一个特殊的产品利益点;
2.该利益点必须是独一无二的,是竞争对手所没用过的,甚至是其它品牌所没有的;
3.必须具有销售力,是能够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承诺;
USP理论最经典的应用就是:“M&M巧克力豆的那一句家喻户晓的广告语——“只溶在口,不溶在手”,便是瑞夫斯50多年前的杰作。
1954年,美国玛氏公司苦于新开发的巧克力豆不能打开销路,而找到瑞夫斯。玛氏公司在美国是有些名气的私人企业,尤其在巧克力的生产上具有相当的优势。此次,公司新开发的巧克力豆,由于广告做得不成功,在销售上没有取得太大效果。公司希望瑞夫斯能构想出一个使M&M巧克力豆与众不同的广告,从而打开销路。瑞夫斯认为,一个商品成功的因素就蕴藏在商品本身之中,而M&M巧克力豆是当时美国唯一用糖衣包裹的巧克力。有了这个与众不同的特点,又何愁写不出打动消费者的广告呢。瑞夫斯仅仅花了10分钟,便形成了广告的构想——M&M巧克力豆“只溶在口,不溶于手”。广告语言简意赅,朗朗上口,特点鲜明。
随后,瑞夫斯为M&M巧克力豆策划了电视广告片:画面:一只脏手,一只干净的手。画外音:哪只手里有M&M巧克力豆?不是这只脏手,而是这只手。因为M&M巧克力豆,只溶在口,不溶在手。简单而清晰的广告语,只用了8个字,就使得M&M巧克力豆不黏手的特点深入人心,它从此名声大振,家喻户晓,成为人们争相购买的糖果。“只溶在口,不溶在手”,50多年后,这条广告语仍然作为M&M巧克力豆的促销主题,一直流传至今,把M&M巧克力豆送到了各国消费者的心中,而玛氏公司也成为年销售额达40亿—50亿美元的跨国集团。瑞夫斯一直认为,广告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商品是否过硬,是否有自己的特点。他说:“M&M巧克力豆之所以不溶化,是因为有糖衣。发现这一事实是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而事实已经存在于商品本身之中。”
高露洁牙膏广告——“清洁牙齿,清新口气”
这是瑞夫斯为高露洁牙膏找到的一个USP,在瑞夫斯看来,你可以抓住所有同类产品共同拥有的特质,然后第一个宣称你的产品有这样的特质。高露洁牙膏就是一个例子,几乎所有薄荷味的牙膏都具有清新呼吸的功效,但当时大多数的牙膏都把广告的着眼点集中在“固齿”、“防蛀”上,在这样的背景下,瑞夫斯在高露洁牙膏第一个这样宣称。从此之后,高露洁牙膏的广告语“清洁牙齿,清新口气”便一直沿用至今!
1984年瑞夫斯去世,享年74岁!但是他的广告理论深刻影响着玛氏糖果公司后续的广告创作风格,从以下广告作品即可窥见一斑!
还有更多国内知名品牌因为应用瑞夫斯的USP理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仅以此文纪念大师,罗瑟•瑞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