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炎炎夏日,头顶着火红火红的太阳,怀着喜悦的心情,来到田间收春玉米。
半亩玉米像残兵败将一样,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枯黄的叶子有气无力的耷拉在地。穗子小且包衣已经干黄。偶尔一两棵笔直的挺着,要么是穗大杆壮,要么是吃嫩玉米掰去后的空杆。哎,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场暴风雨的侵袭,剩下一派无法收拾的残状。老王说:“先用镰把根杀倒十几棵,姿势还保持原样,再一棵一棵提起来掰掉玉米。”说是掰玉米,其实直接把玉米剥光,回家后不用再剥,少了一道工序。我觉得有点麻烦,要么一个人专门砍,另一个人专门掰。不停地拿镰、放镰,摘手套、带手套也够烦的。你一句,我一句,磨牙斗嘴地争执到面红耳赤。空气中对流着一触即着的火。汗珠子不停地从额头往下落,有时迷住眼睛,顺手用衣袖擦一下,次数多了,脸有点疼。想起前年收玉米,没用收割机,孙女哄睡后放在家里,我带着孙子,拿着零食和铺盖,一亩八分地我在玉米地里干了整整六天,想到这,我偃旗息鼓,不再争执,就听一回领导,也少不了我一根毫毛,还省了不少劲。能大能小是条龙,光大不小是根虫。不是吗?
由于春玉米苗稠,穗没往年的大。当时苗没剔,有经验的婶子告诉我,春玉米不用剔苗,到时候吃嫩玉米时,一个窝里的两棵玉米吃一穗,杀去一棵还剩余一棵,收成不减。很有道理,可没想到地多玉米也多,就那么一周的黄金嫩玉米期,哪能吃得完!结果是,杆稠穗小!这也是不堪风雨之重的原因。都说庄稼活没啥学,人家咋着就咋着。谁知道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呢!
干了一会,我问:“收玉米有何感想?”王抬头看了看我,说:“有些人太犟,不服领导,生气!”我笑了笑,“我多温柔了,你说咋干就咋干。”暗暗地嘀咕: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本姑娘的倔强又不是没领教过。用王的话说,我叫嘴上同意,心里违抗。我是一头十足的犟驴。不管怎样,二十多年耳鬓厮磨磨合过来了,也相安无事。过日子,南辕北辙是不可取的。都说二十一世纪是合作年代,与时俱进嘛,也赶赶时髦,要么都Out了不是。
“The strength of two men is better than one.”(两个人的力量胜一个人。)半天功夫,在乱中有序地进行,接近尾声时,我看着电动车满载的金黄色的玉米说“挺快地。”王说:“在党的英明领导下,胜利地完成任务。”我无言辩驳,他确实是一名党员。而我们日趋渐好的生活,确实有他的功劳。